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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突然去世股权传子不传女

老狼中科技 2年前 (2023-01-24) 行业 103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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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老板冲刺IPO时突然去世,他的万贯家产将会由谁来继承?

他的家产将会由儿子来继承,这是已经板上钉钉的事情。

在家庭生活当中,老人去世后的财产分配问题一直都是很多家庭所纠结的事情,老人在去世前的遗嘱能决定遗产归属。

湖北老板冲刺IPO时突然去世,他的家产将会由儿子来继承。

湖北中一科技原董事长汪汉平于2021年4月6日去世,在其去世后,遗产的归属问题一度备受猜测。但是其遗产的交接没有出现任何波澜,在去世前的遗嘱当中,汪汉平把自己持有的全部股份都给了儿子汪立。

汪汉平有一子一女,儿子汪立与女儿汪晓霞以及妻子詹桂凤,对于遗嘱并无异议,而且都签署了相关协议,姐姐汪晓霞还与弟弟签署了成为一致行动人的相关协议,协议中明确表示双方在公司经营管理表决等事项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以汪立意见为准。

这种遗产分配方式十分传统,网友们对于汪汉平夫妻治家有方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十分赞赏,但也有网友认为这种遗产继承方式重男轻女的倾向十分明显。

但是由其儿子来继承遗产的事情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家庭角度好,事情都不存在任何争议性,这也就意味着汪立已正式接棒了对中一科技的主导。

这是看起来最好的结果,也是家庭和睦的表现。

按照人们一贯的想法,当富豪去世后,家庭子女肯定会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这种状况在现实中有太多。但是在此次遗产继承方面,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对此并无异议。

我想这是看起来最好的结果,不论他们在生活当中是否存在矛盾,但至少已经将矛盾控制在了合理范围内。同时,这其实也是家庭足够和睦的表现,也足以证明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当中,互相间的关系还算是比较融洽的。

在现实生活里,这就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希望这位年纪轻轻就亿万身家的年轻人,能够继承父亲的遗志,能够让这家公司发展的更好。

对于吃瓜群众而言,这件事情完全没有产生任何波澜。一位公司领导人的去世和一个接班人的成功接棒主导,不会给人们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但这家公司未来会走向何方,时间会给出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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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传男不传女”改了吗,女儿女婿儿媳接掌企业,儿子继承股份

文|丛树

来源|鲁商儒风

2007年老板突然去世股权传子不传女,26岁老板突然去世股权传子不传女的杨惠妍成为第一个富二代中国首富,预示着中国第一代企业家老板突然去世股权传子不传女的传承,正式开始。

把股份给女儿,似乎打破了中国千百年来“传儿不传女”的传统。“传儿不传女 ”不仅指财产,还包括祖传秘方等。虽然杨国强有2女1儿,杨惠妍只是二女儿,但有一个特殊情况,儿子是养子。

山东也有多位将大位传给女儿的企业创始人,如上市公司中青岛的东方铁塔、酷特智能,潍坊的得利斯,威海的山东威达等,甚至曾出现由女婿、儿媳等接掌企业的,不过,仔细看了会发现,除了除独女外,继承股份的多是儿子。

在“传儿不传女”这件事上,想改变还是很难的。

2011年4月和5月,山东2家上市公司烟台龙口的兴民钢圈和淄博万昌 科技 的创始人王嘉民和高庆昌突然去世。由于事发突然,去世前,他们仍任公司董事长,没来得做安排。

随后,王嘉民的女婿高赫男接过董事长、总经理等职,成为企业的接班人。

兴民钢圈由1960年出生的王嘉民,1990年代末一手创办,从生产农用车钢圈起家,2010年上市。高赫男是位80后,2007年进入兴民钢圈,先后任总经理助理等职,王嘉民去世前1个月,刚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高庆昌则在万昌 科技 上市后第3天突然离世。其女婿短暂出任代董事长,1个月多后,一直在企业工作的儿媳于秀媛,当选为公司董事长。

这2家企业的创始人都有儿子,却分别由女婿、儿媳接掌企业。不过,两家企业一个共同的做法是,由儿子继承股份。

高庆昌之子高宝林,也就是于秀媛的丈夫,除了自己直接继承父亲的股份外,母亲和姐妹还把所继承的股份,无偿赠予高宝林。高宝林由此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嘉民所持有的兴民钢圈股份,则由其子王志成继承,后者成为实际控制人。

多年后,两家公司不约而同易主,失去公司控制权。

王志成于2018年11月将所持1.74亿股兴民钢圈股份转让四川盛邦创恒,套现14亿元,后者成为实际控制人,今年早些时候,兴民钢圈再次易主。

而早在2014年,万昌 科技 就通过增发等方式,“卖身”给北京大学的校办企业未名集团,更换了实际控制人,并于2015年更名为未名医药,高宝林如今持16.51%未或医药,是单一第二大股东。

2家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由女婿或儿媳接班,但在真金白银的股权上,由儿子继承。

青岛另一家企业,与上述2家不一样,2个女儿,一个接班任董事长,一个任总经理,但只持有少量股份,绝大部分股份由儿子持有。

东方铁塔由韩克荣创办。他是青岛后韩村人,初中毕业,从1978年就开始做生意,1986年后韩村村委会成立“青岛胶县铁塔厂”,由韩克荣负责,主要接揽广播电视塔建设业务,如今国内80%以上的电视塔由东方铁塔完成,日后这家村集体企业演化成家族企业,并于2011年2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韩克荣有多位儿女。

其中大女儿韩方如,1984年,仅20岁时就进入父亲的企业工作,随后从车间工人一步步做到董事长,在东方铁塔的多个发展重要节点,起到重要作用,特别在企业转型过程中,挑起重担,是家族中的女强人。

随着韩克荣年龄渐长,逐渐退居二线,韩方如接过父亲的班。

不过,在股份上,她只直接持有6.1%的股份,韩克荣之子韩汇如,则持有46.79%的股份,韩克荣另一个女儿韩真如与韩方如一样,持有6.1%的股份。

韩汇如比韩方如小12岁,出生于1976年,毕业同济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也早早进入公司工作,曾任科员、总经理助理等职。

韩真如出生于1967年,如今任董事、总经理,曾在公司任会计、销售科长、副总经理等职。

如今,韩家姐弟3人共同掌管企业。不过,从职位上看,韩方如和韩真如真正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而小得多的弟弟,则是“大老板”。在2019年胡润百富榜上,韩汇如的财富为37 亿元。

还有一些,女儿接掌企业,但未必是大股东。

张蕴蓝是青岛红领集团张代理的女儿,出生于1979年,留学回国后,在上海一家外资企业工作,过着白领的生活,本来无意接班。张蕴蓝还有位弟弟张琰,出生于1982年,也不愿意接班。2005年,张代理到上海动员她回企业工作,并于2009年让她接任总裁一职。

10多年来,张蕴蓝在总裁位置上干得有声有色,一手搭建的C2M平台,成为中国传统行业企业应用互联网的标杆,一度成为网红。这个平台就是酷特智能的核心。

今年7月,由红领集团深变而来的酷特智能在创业板上市,张蕴蓝持股10.23%,第一大股东是父亲张代理,持股14.93%,弟弟张琰持有9.8%的股份。张代理任董事长,张蕴蓝任总裁,张琰任董事。

未来谁是大股东,得看张代理如何处置自己的股份。

另一位已经全面接班的女富二代郑思敏,早在多年前就已经从父亲郑和平手中接过了得利斯董事长一职。目前郑和平通过诸城同人投资公司持股59.72%,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郑和平有多个孩子,今年初拟将大部分股份转让给新疆一家公司,有意退出得利斯,但受阻。不知道接掌企业多年的郑思敏,未来会否成为得利斯的“大老板”老板突然去世股权传子不传女

从上面的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虽然企业的经营管理大权交给了女儿、女婿或儿媳,但股权似乎更多还是传给儿子。

你怎么看这种新时代的“传儿不传女”?算是重男轻女吗?

#青岛#

老板突然离世,其儿子放弃股权继承权是否有效?

章程有规定依据章程规定解决,无具体规定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具体分析:1、如果是资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法定继承人具有股东身份;如果是具有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定继承人只有该部分股份的财产权,但不具备正式股东身份。2、无论该法定继承人是否具备正式股东身份,单方面放弃或出具《股份自愿无偿放弃声明》无效,必须由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3、即便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认定法定继承人的弃权行为,该部分股份依然需要进行认购和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其他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则可以按公司章程办理。”《继承法司法解释》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继承人不愿意取得股东资格,应通过协商或者评估确定该股东的股权价格,由其他股东受让该股权或由公司收购该股权,继承人取得股权转让款。要该继承人写出书面的放弃股权的意见,再开股东大会处理该股权

老板突然去世股权传子不传女引争议,难道女孩就不配继承遗产吗?

我觉得女孩配继承遗产。在法律上规定儿子、女儿是一样的,同样享有继承权的权利。

儿子,女儿享有平等继承权

在法律上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所以在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女儿是可以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题目上所说的这个老板突然去世,股权传给儿子不传给女儿,这是因为这个老板去世之前他立了遗嘱,把所有的股权都传给了自己的儿子。

重男轻女的观念

在老一辈的传统观念中养儿防老,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也将财产都留给女儿,这也是一种重男轻女的观念。这是一种非常老旧的思想。不管女儿有没有嫁出去,她都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有很多人在自己生病的时候就会想到女儿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要求女儿也照顾父母,等到分财产的时候就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因为没有继承权。

一种普遍默认的现象,但不合法

女儿没有资格继承家里的财产,这好像是一个约定成俗的规定,这也是几千年父权社会留下来的糟粕思想。在这种约定成熟的文化中,很多家庭都会把自己的遗产留给儿子,而大部分女性也会非常直接的放弃家里的财产继承权,留给兄弟。这种现象在生活中屡见不鲜。

不仅如此,在有些农村,如果家里只有一个女儿,女孩的父母去世了,还有可能会被家族的人霸占了本属于女儿的宅基地,这就是他们觉得女儿还不应该享有继承权。这是传统封建文化让很多人固有的一种观念,可是这种观念并不合法。

现在提倡男女平等,儿子、女儿都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老板突然死亡工资如何处理?

看公司大小,大公司有一套程序,老板死了,公司照常生产,工资也一样的发。

小公司,谁继承公司,自然要继承责任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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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01/24作者:老狼中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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