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致3人死亡命案嫌犯已自首,这起杀人案是怎么回事?
广西致3人死亡命案嫌犯已自首
5月14日晚,广西融安县长安镇汤寨村发生一起sha人案,造成3人死亡。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启动了重大sha人案件的调查机制。5月15日,犯罪嫌疑人廖向警方自首。经初步调查,廖某保因纠纷sha害周某、魏某等三名村民。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村民说,遇难的三个人是村里的一位老人周和他的双胞胎孙子。一位村民说,他认识被害人周和犯罪嫌疑人廖。周平时对人很好,很善良。他不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争端被sha的。
那么,故意sha人后自首会怎么判刑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sha人罪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的其他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罪行,以便自首的。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规定
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且主动承认错误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是,有些犯人自首后仍可能被判处死刑。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从轻发落,就会产生弊端,有悖于预防犯罪的目的,尤其是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所要分享的内容了。对于故意sha人后自首的处罚,你有怎样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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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致3人死亡命案嫌犯已自首,你如何看待这一案件?
据了解,广西融安县长安镇塘寨村塘寨屯发生一起命案 ,受害人有三人,为村民周某和两双胞胎孙子,嫌犯为50岁村民廖某。
根据村民爆料可知,这大概是一起以经济纠纷引发的案件。
嫌疑人廖某是一位当地年近半百的光棍村民,据悉去年期间,跟受害人周某曾经发生过一些矛盾,周某还拿dao捅伤了廖某。当时廖某住进了医院,在双方调解后达成一致,由周某补偿廖某的住院费用等经济损失。而后来,廖某认为周某并没有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履行责任,周某也没有为此坐牢。廖某为了拿到应得的赔偿,也曾三番两次去派出所反映情况,但都是不了了之。
于是一夜之间悲剧发生了。5月14日案发当晚廖某找到周某家中,sha害周某以及其两个双胞胎孙子。据悉此次案件中去世双胞胎孙子,是廖某二儿子的孩子,年龄大约在六七岁。不得不说,嫌疑人的作案手段过于残忍,连损三人人命,社会影响恶劣。犯案后嫌疑人已经前去自首,法院最终如何判决我们依旧不得而知。
光棍会是社会未来不稳定因素?
在案件中,我们得知,这个犯三人命案的廖某,有一个特殊身份,是光棍。众所周知如今中国男女比例失调,估计将有三千万的男性,一辈子大概都成立不了家庭。而家庭的存在,不仅可以让人感受温暖,排解孤独,让人更有责任感和约束力,一定程度也可以降低人的犯罪几率。相信不少人还记得去年时间淮安两兄弟光棍袭警案件,可以说影响十分恶劣。如今社会上也有不少光棍犯案频发,也是时候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探讨了。
对于此次案件,你怎么看待?
广西致3人死亡命案嫌犯已自首,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5月14日晚广西致3死命案嫌犯已自首,广西融安县长安镇塘寨村塘寨屯发生一起杀人案,致3人死亡。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启动重大命案侦查机制,5月15日,犯罪嫌疑人廖某保向警方投案自首。经初步调查,廖某保因纠纷将本村村民周某军等3人杀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一位村民称,他认识遇害的周某和犯罪嫌疑人廖某保,周某人不错,待人比较和气,不知道他到底是因何纠纷遇害。
在农村有很多村民经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发生争执,再加上大家的文化水平都比较低,在产生矛盾之后就喜欢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这样不仅没有处理好,反而将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其实在农村的暴力事故并不少见,很多冲突之中很容易因为一气之下而将对方伤害。也希望更多的村民能从这起案件吸取教训,不要随意的去伤害别人,也不要随意的去激怒他人。
正所谓低头不见抬头见大家们,没有必要因为一些小事而不断的争执,有时候很可能就会因为一句话的问题导致双方大打出手。正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只要大家都能做到,相互容忍和谐相处,那么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如果双方只在乎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及他人的感受,那么矛盾就会变得更加激烈,从而导致一发不可收拾。
在人生之中广西致3死命案嫌犯已自首我们要变得更加豁达一点,没有必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争执不休,这是一个没有素质的表现,如果双方确实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也不应该私下用暴力解决,而是去寻找警方的帮助,这样才能更好的把问题解决,毕竟双方你一言我一语,根本就争不清楚问题。生活之中多一份和谐才会多一份快乐。
广西致3人死亡命案嫌犯已自首,他是真心悔过的吗?
消息说的是广西致三人死亡命案广西致3死命案嫌犯已自首,嫌疑犯已经自首广西致3死命案嫌犯已自首,他是真心悔过吗?我个人认为他不是真心悔过广西致3死命案嫌犯已自首,因为每一个人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之前,如果是真的不愿意做,那么他就不会做的,既然做广西致3死命案嫌犯已自首了,那他肯定是不后悔的,那么此时他一定不是真心的悔过。
为什么说他不是真心的悔过呢?我将从以下三方面来进行阐述。
首先,就个人的看法而言,我们一般情况下,在做每件事情之前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定,既然他已经把三个人给杀害了,而此时,嫌疑人已经投案自首,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他是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人死不能复生,即使国家给予他最严厉的处罚,死刑,对已经去世的三个人来说,那也是于事无补的,因为人死不能复生。
除此之外,我并不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仇恨,但是他就直接杀害别人,我个人认为他们之间的恩怨应该是积累很久的,而且犯罪嫌疑人,他是突然袭击去杀害这三个人的。所以在这前前后后的策划过程中,我们会认为它是经过布局的,所以说他现在虽然投案自首,但是他悔改的心仍然不是真心的,而是虚假的。
最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抓住了法律的一个空口。这个缺口就是自首的话,可以减刑,而且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他这样做,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自己减刑,保护自己。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位犯罪嫌疑人,他真的太聪明了,人已经杀害了,现在又来自首。这前前后后,很显然是经过精密的准备。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他不是真心的悔过,而是在保护自己,得到更大的权力。所以说它自首与否,与他真心悔过与否,并不构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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