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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星(李文星案例分析)内容详情

老狼中科技 2年前 (2022-12-22) 产品 108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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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李文星死亡之谜?

尸体发黑、腐胀,口鼻有淤泥、杂草,眼角布满血丝。李文月没有想到再次见到双胞胎哥哥李文星时,已天人永隔。5月20日,23岁的李文星一身轻装,像许多往来京津求职的大学生一样,从北京南站出发前往天津。

吸引李文星的是在BOSS直聘上找到的工作,“北京科蓝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简称“科蓝公司”)邀请他前往天津项目组。事后证明,这是一家冒名的“李鬼”公司。一次虚假招聘,最终把他引入死亡之路。7月14日,李文星的尸体在天津静海区一处水坑里被发现。天津警方通报称,李文星随身携带传销笔记,极有可能误入了传销组织。

“尸检时胃里面毫无食物,人是被活活饿死的”。李文月说,家属怀疑他是被传销组织虐待致死。此前她还透露,有办案民警告诉他们,李文星是传销组织的小头目。一名知情者告诉深一度记者,李文星陷入的是名为“蝶蓓蕾”的传销组织,还被迫当了“老板”

李文星来自山东德州的一个农村家庭,东北大学资源勘查工程专业12级毕业生。毕业一年,他并没有从事专业相关的工作,而是从头开始学java,进入了IT行业,他的目标是三年内做到高级工程师。

“资源勘探专业找工作并不容易”,李文星大学同学于爽(化名)说,这个专业除了读研、进科研机构,很少有其他出路。大四那年,李文星曾打算考研,复习一个月后他决定放弃。“除了学习,还有家庭困难的原因”。此后,李文星开始了漫长的求职之路。

毕业后,李文星来到北京求职。当时他借住在哥哥李辉家,找了一个多月工作后依旧没有遇到合适的。在李辉的建议下,他去了一家计算机培训机构,开始学习java编程。12月结课后,他找到了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进入一家信息公司做程序员。

今年2月初,于爽受李文星影响,从沈阳辞职来到北京求职。李文星从哥哥家搬走,跟于爽在天通苑合租一间卧室,每月房租1600元。“当时我也想去java培训,他还说培训期间,房租你别管。”在于爽看来,李文星很讲义气。

今年3月初,由于这家公司培训机制不健全,而且“不注重新人”,李文星决定辞职。此后两个月的时间里,他都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随着时间推移,李文星找工作的标准越来越低。5月初,他面试了一家教育机构,工作内容是教授初高中数学。但由于住房原因,李文星最终并未签约。

5月20日,李文星踏上了开往天津的城际列车,走上了这条求职不归路。

7月8日晚上9点多,李文星打来了最后一通电话:“谁要钱也别给!”

六天后,在静海区G104五里村附近一死水坑里,李文星的尸体被发现,随后被警方和消防部门打捞上来。随身物品中发现有身份证和社保卡。此处距离5月24日,李文星向妹妹发出的最后一个定位地址“静海区家世界商业广场”不足5公里。

天津静海区宣传部事后通报,7月20日,经家属同意,对李文星尸体进行了解剖尸检。经检验,李文星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当天,李文月告诉深一度记者:“尸检时我的一位直系亲属看到,胃里面毫无食物,人就是被活活饿死的”。

蝶蓓蕾传销

据调查发现,被“科蓝公司”骗到天津静海的不止李文星一人。陈达原本是湖南一家公司的程序员,在一个Java招聘的QQ群里看到了科蓝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简单的电话面试之后,他跟李文星一样,收到了一封来自“北京科蓝公司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offer,同样来自邮箱“五杀乐队”。

陈达说,人事经理“王文鹏”要求他去天津做一个短期项目,为期一个月,之后便可以调回北京总部,这样以后就都不用再外派。入职通知书中注明的薪资比他当时的工资高了2000多块钱。来之前,他还特意为这份“新工作”辞了职。

6月2日,陈达动身前往天津。按照聘书中的地址,陈达本应在距离更近的天津西站下车,对方却要求他来天津站,之后便以“没空”为由让陈达在酒店先住一晚,第二天再坐公交前往静海,并承诺有人去接。当天陈达特意西装革履,想要留下个好印象,但他见到的却是两个衣着随便,个头比他高出很多的男子。

交谈之间,陈达越发觉得不对劲,他想找机会离开。于是邀请两人去肯德基先吃顿饭再走,对方很谨慎,只是站在店外等候。这期间,陈达拨通了正版科蓝公司的电话,确认对方没有在天津设立分部。网上关于静海传销的网贴,让他颇为担心。而后陈达趁对方不注意顺利逃脱。考虑到对方并未强行控制,陈达最终没有选择报警。

经过调查发现,李文星、陈达等人遭遇的疑似是一个叫“蝶蓓蕾”的传销组织。

据报道,反传销组织的QQ群成员何凯自称在距离广场3公里的上山三里村超市后面的平房里见到过李文星。何凯说,那是一个属于“蝶蓓蕾”传销组织的窝点,他和李文星在那里住了一个多月。他对李文星印象最深的是,这个不到一米七的小个子男生很少吃饭,即使给他夹菜,他也回绝。

8月2日,有网友“沧海一声笑”在“悟空问答”平台发帖称自己曾在“蝶蓓蕾”传销组织见过李文星。深一度记者联系到了这位知情者陈东(化名),他确认李文星陷入的就是蝶蓓蕾传销组织。“他来的时候我就在那个家,对他也算是比较熟悉。”他说。

一位长期从事反传销工作的知情者介绍,“蝶蓓蕾”传销组织严密,团伙聚集的地方被叫为家,在许多省市都有分布,根据省份不同具体情况也不同。一名曾陷入甘肃网的受害者介绍,蝶蓓蕾内部会通过交钱来补身价。“交了钱就是老板,往上升要业绩点,2900元是90点”他说,内部分代理商、代理员、培训员、老板等层级。“蝶蓓蕾属于北派传销,打人比较严重。”

陈东介绍,他们这个网络有八个家,每家有十几号人,每个家都有一个领导,然后下面会有两到三个扛家,负责管着这个家。“说白了就是镇住这个家,防止不稳定的人闹事。”这个家分成四级,即老老板,中层老板,新老板、帅哥美女。

“帅哥美女就是刚进家还没有掏钱买产品的考察者。新老板就是刚刚当老板的,以及那些强上线的老板,随时有可能闹事的那种”。“李文星刚进去,上厕所都有人跟着。我在里面是扛家,一般上厕所没人跟着,有次就趁机跑了。”

陈东说,李文星在里面都挺配合,让他说去了石家庄,他都挺配合的。他说,李文星进家后的第六天,迫于无奈借钱,凑够2900,被迫当了老板。此后,李文星还被迫学习主持等功能。“强迫他去邀约,要他向家里要钱去提身价,但是他不能接受,我们这个家比较松散没有逼他”。

陈东说:“他是个比较沉闷的人,每天就坐在那里发呆,也不经常与别人说话聊天。”他说,后来没过多久,李文星就被换到其他家了,他自己则找了个机会逃出来。他认为,李文星换家后因为依旧不愿意要钱才遇害。

传销真是害死人

李文星这名字有什么含义

字义文表示文致、文采、文烈;星表示星星、星辰、星球,意义优美。

音律李、文、星的读音是lǐ、wén、xīng,声调为上声、阳平、阴平。

字型李为上下结构,姓名学笔画7画;文为上下结构,姓名学笔画4画;星为上下结构,姓名学笔画9画;字型优美,利于书写。

意蕴该名字可以解为:“文星照耀联奎壁 丽句琼瑶琢凤凰”。成语文星高照扩展了名字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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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星英文名字怎么写?

李文星英文名字——Li Wenxing

在英语中如何拼写中国人李文星的姓名李文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作规定李文星

“一律按汉语拼音的写法。姓和名分开,姓在前,名在后”。

举例说明李文星

(1)如果是单姓,名又是单字,则姓与名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其余字母用小写。如:Li Lei李雷。

(2)如果是单姓,名是双字,则姓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名的双字合在一起算一个词,不得分开。如:Han Meimei韩梅梅。

孙志刚事件谁报案

2003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后,各地的收容遣送站撤牌。 资料图

孙志刚的死,为收容制度的废除鸣响了最后一枪

法治周末记者 高原

15年前的6月,施行21年的“收容法”被废止。

这是一次由政府亲自操刀的手术,旧法中所有备受争议的强制性内容和字句被全部删除——从破旧到立新,为时不到5天。

而推动这一极速变化的,是2003年3月因为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而被关进收容所,导致死亡的孙志刚。

在孙志刚事件中,从律师的取证到独立的法医鉴定,再到公民上书,最后收容审查制度被废止。

孙志刚之死

当时上书中央的五位法学家之一、如今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在十几年后回忆起这件事时,依然激动不已。

沈岿从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做短期访问研究回国之后的那段时间,除了SARS肆虐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外,他记得的一个人的名字就是孙志刚。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刚刚大学毕业两年的青年孙志刚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当晚11点左右,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

随后,孙志刚被错误地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广州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由于待遣所民警的不负责任,导致孙志刚“被错误地作为被收容遣送人员送至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

9个小时后,孙志刚向中转站报告自己有心脏病,因为紧张而心慌、失眠,要求放他出去或住院治疗。中转站遂以“心动过速待查”为由,将孙送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

在这里,孙志刚23岁的生命戛然而止。

3月20日凌晨,在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之后,孙志刚不治身亡。

从后来的尸检结果看,孙志刚死前几天内被人殴打并最终导致死亡已是不争的事实。

孙志刚该被收容吗?一个公民,有工作单位,有正常居所,有身份证,只因为缺一张暂住证,被收容,被遣送,乃至最后失去了生命。

实际上,在孙志刚案件发生之前,因收容制度而被强奸的女子,失踪的孩子,莫名死亡的打工者,年年都见诸报端。

孙志刚的死,为收容制度的废除鸣响了最后一枪。

收容伊始

实际上,收容制度的出台和当时的社会形势不无关系。

1961年,中共中央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制止人口自由流动的报告》,决定在大中城市设立“收容遣送站”,以民政部门为主,负责将“盲流”收容起来并遣送原籍。

这是收容制度的发端,针对控制因“三年自然灾害”而进城的农民。

“(上世纪)60年代,三年自然灾害刚刚开始,一部分农民开始背井离乡进城谋生。当时国家户籍制度还相当严格,但从那时候开始,一过春节,火车站已经挤满了背着沉甸甸包裹进城的农民。‘盲流’的提法这样才有的。”研究收容制和中国户籍制度的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说。

对于刚刚经历“自然灾害”的政府而言,农民大量弃田务工对农业经济的负面作用是致命的。

上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文革”期间,因为户籍制度强化对城市人口的严格控制,盲流人口不多,主要是少量的乞讨者,这期间的公检法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执法力度,盲流人口变成被管制对象。

事实上,尽管当时的政府严格以户籍制度控制城市人口,不仅严控农民向城市的流动,而且通过“上山下乡”等手段使城市青年流向农村,以减低城市就业的压力。“盲流”人口因此得到严格控制,但并未绝止,所以收容遣返政策一直在严厉执行。

上世纪70年代末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工业化进程日益扩大了城乡差距,给人口流动提供了更为直接的经济驱动力,使农村人口涌向城市的潮流再也无法控制。

于是,上世纪60年代曾一度试行的“收容遣送”便在这种前提下成为管理者的首选。

1982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收容遣送”的正式法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收容制度由此全面启动。

在收容遣送条例的开篇有这样的表述:“为了救济、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以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特制定本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显然后一句话才是关键所在。在城乡博弈中,其初衷首先是维护城市秩序,阻止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发展问题。收容遣送制度是偏向城市安全的”。

马怀德认为,收容遣送办法从一开始的确存在明显的问题,“对待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差别立法,首先就违背了法的基本精神。其次,强制力的介入时刻存在着侵犯个人权利的可能”。

至于城市之所以在处理流动人口问题上采取这种明显具有“超法律”手段的深层原因,顾骏分析说:“城市是一个权利体系。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城市权利资源发生了大规模重新配置,权利资源短缺成为一段时间内的普遍现象。当城市原有人口在权利资源上发生争夺的情况下,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很难指望获得作为公民应有的权利份额。所谓‘城市是谁的’这一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村人口在城市中的权利缺乏问题。”

事实上,收容遣送制度也确实在近十年间给城市控制人口过快膨胀、改善治安环境带来过显著成效。来自公安部的资料显示,“犯罪率在上世纪90年代初达到最高峰后,开始有回落趋势,1995年的大小刑事案件数目比1991年减少了13351起”。

其中收容制度功不可没。但顾骏认为,城市对于“收容遣送”在40年间产生了严重的“整体性依赖”,就像“吗啡针”,“镇痛就得加大剂量”。

矛盾初现

1991年,“民工潮”泛滥,各大城市不堪重负。

国务院于是发出第48号文件,将收容对象扩大到“无合法证件、无固定住所、无稳定经济来源”的“三无”人员。在现实执行中,“三无”往往变成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三证”缺一不可。

其后几年,民政部、公安部数次联合发文,进一步强化收容遣送工作,收容遣送成为公安、民政、街道的重要工作。而收容制度的功能也从最初维护城市形象、维护城市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演变为配合打击刑事犯罪的一项措施。

当时民政部的数据显示,北京市在1999年的遣返人数不足15万人,到2000年上半年,收容遣返人数就达到18万,超出1999年全年总和,2001年,2002年到2003年上半年,每年增加超过20个百分点。

当时有政协委员做了这样一项抽样调查,在抽样的10起农民工被收容案例中,几乎没有依法执行的,而问题就出在大量超范围收容上。据估计,在收容人员中,真正属于救助对象的不到15%,其余大部分是“三无人员”。

随着民工在城市里的人口日益增多,遣送量每年急速增长。基层执行人员的权力被放大,收容遣送制度甚至成为一些地方单位的创收项目。违法滥用权力的事件于是屡有发生,相关立法质疑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沈岿看来,收容制度自身就包含着反规范、反权利的成分,在实际运作中,部门利益、部分执法者素质等因素加进来,制度本身包含的反规范方面恶性膨胀便不可避免。

沈岿认为,收容遣送制度在三个层面上纵容了各种恶性事件的产生:

一是多种功能赋予了这个制度,导致这一制度的变形甚至变异,一些地方政府可以毫无理由将“三无人员”赶走,还可以当面把你的证件撕掉,让你回去。其二,这里面可能有经济因素,使这种制度依然存在,制度的设计者可能没有想到,但是它确实成为了一种创收工具。第三,“在我们国家各种涉及强制措施的制度中可能存在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暴力会出现,失控的制度会将它释放出来”。

这样关于收容制度的立废之争几乎持续了整整40年。

而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废止收容制度的呼声就没有停过。有法学界人士透露,每年全国人大都会收到上千封要求废止“收容法”的上书。

顾骏认为,针对流动人口的收容遣送已经在多个层面上与城市管理体制乃至城市生活本身发生交互作用,40年深刻依附于我们城市化的体制之中,“废止当然不是轻易之举”。

上书中央

如果没有“三博士”和“五学者”的上书,孙志刚也许不会是最后一个死在收容所的中国人。

2003年5月14日,3名刚刚走出校门不久的法学博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份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建议改变或撤销收容遣送制度。

和一般的公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修改法律的建议不同,这份公民建议书非同寻常之处在于,是公民依照立法法的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有关法规进行违宪审查的创举。

这份公民建议书,以民间形式启动了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违宪审查权的程序,罕有先例。

9天后,33岁的沈岿作为执笔人,跟其他4名学者一起,以中国公民的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建议:就孙志刚事件及收容遣送制度实施状况提请启动特别调查程序,建议全国人大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

沈岿向法治周末记者回忆,他们这么做,首先是为了支援三博士的行为。而“五学者”呼应“三博士”,给予了舆论上的支持。

沈岿并没有想到,上书在一个月之后就有了结果。

2003年6月20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沈岿认为,决策层反应迅速的原因是中央当时就有对旧制度进行改革的想法,而且在人口流动率升高的大时代背景之下,收容遣送这种人口管制措施已经不适应深入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此外,民意压力亦是一大促进因素。

尽管沈岿他们的建议没有得到完全采纳,但他依然很高兴,这一事件已经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是2000年立法法通过后,公民用违宪审查建议权获得成功的第一个事例。”沈岿说。

这样的结果给沈岿很大的信心:如果有心使用立法法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可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沈岿看来,近十几年来让他觉得“最美好的事就是孙志刚事件后,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

“从这件事上,能切实感受到中国的法治建设在进步。”沈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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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2/12/22作者:老狼中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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