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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刑案涉案双方家属最新回应(莆田刑案涉案双方家属最新回应连襟是何意思?)

育路高校教育 2年前 (2022-12-26) 企业 119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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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刑案嫌疑人欧某,若从此以后杳无音讯会有怎样的影响?

若是从此无音讯,那些欺负他的人会很害怕[呲牙]

若从此杳无音讯,那村里曾经联合欺负过他们一家的人,都会半夜睡不着觉,心慌的很,生怕下一个就是他,对其他人来说应是没什么影响,毕竟不是无动机杀人,结仇生怨才会动手,说明他并不是疯子,我们普通人就不用操心了,警方自会抓捕。

我猜欧某已经死了,警方很难找到尸体,比如跳海,海里的鱼一会就吃光了。只要一天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邻居就在恐慌中渡过。警方搜捕工作从密集到减少人员,再到暂停,因为警力有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三户恶邻,睡不着觉,吃不下饭,恶梦连连,瑟瑟发抖,这就是报应。

经常听到那句,遇到事不能一时冲动,应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判决!!!否则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道理谁都懂,但很多时候你会觉得这句话太苍白无力无用!!

20多年前,我家的宅基地也被邻居家盖房子占了一块,那年我15岁,在镇上上学,等我回到家听我妈说了我火冒三丈要冲过去找他们拼命被我妈死死拉住哭喊着叫我不要冲动,要为父母家里想想,我强忍着泪水发誓,总共一天我要让那些人付出代价,然后我叫我妈拿钱我去买了砖头水泥回来把我家的宅基地全部建了围墙围了起来,我和我爸建围墙的时候,有一天我去买菜了,我爸一个人在建,另一边的邻居说我爸建过他们家的了(实际上没过),把围墙拆了,我回来了我自己去建,那个邻居又来叫,我火冒三丈拿着砖头冲上去打他,他一溜烟跑得比兔子还快,后来我爸再建没有人敢再来说一句话,在农村就是那样,吃软不吃硬,老实人永远都会被人欺负。

这个恩怨无法终结,经此一难,89岁的老母亲还有多少活日,30岁的儿子势单力薄,受害者家里死了妇孺,壮力尤在,宗族势力强大,欧家哪里还有活路,风头一过,恐怕欧家就要消失了。我做人最喜欢不偷不骗不抢不压不训不骂不贬低别人,如果别人有以上相反方式对自己,我会坚决反击。做人活得简单是不要去羡慕嫉妒别人,保护好自己低廉又高傲的善良就行

俗话说得好做人留一线,别欺人太甚,在自己家宅基地上被迫住了五年铁皮房所有的正规途径和投诉都没用这男人算够忍的了,换了别人估计早就出事了!不是每个人都能屈辱地苟活着,也不是每个人面对强加的不公平都能一味去忍受。这道理施加不公者不懂,习惯了霸道占有的人总以为谁都会惯着他。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谁也别过了,生活不会总是惯着谁的。

在农村还有人仗着自己兄弟多,有几个钱,就任意侵占别人家的土地,你给他们讲道理,他们仗着人多又有几个钱,根本就没把你放在眼里,农村的这种人还少吗????要文化没多少文化,要素质没有素质,仗着人多势众又有点钱,任意欺负别人。对于这种人,他们根本就不和你讲法律的。

农村人今非昔比了,再也没有以前的纯朴了,恶邻随处见,只是善良的人不愿因为小事而去犯和气,现在的人戾气太重,可能现在生活压力大,再者生活当中有各种各样的不愉快导致在某种境况下发泄,久而久之积怨成仇。只是感叹 社会 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大道理人人都懂,都知道是尧舜而非桀纣,但仍然会有“虽然懂得了很多道理,却仍然过不好这一生”的感慨。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争斗,把人逼入绝地,就难免会遇到绝地反击。

支持精神鉴定,因长期精神压力太大而引起忧郁症,正常人干不出这事,大叔绝对精神病,无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接受治疗,否则病情会更重,病因绝对是被害人挑起导火索。加害者成为被害者,而真正的被害者却成为加害者!

农村是非真的很多,过得好人家嫉妒,过得不好别人看不起,老实人就容易被欺负,建房子引起的矛盾估计大部分村子都有,曾经我家建房也被邻居阻挠,他们家里男人多仗势欺人,没办法我们老实人让他几公分出来,虽然也过去10多年但心里有时还是挺难受的。

道德体系养成首先要经营好家庭,人人对家庭有正确的责任观,对 社会 道德体系才有促进作用,先小家后大家!这里重点就是现在婚姻孩子问题,出轨男小三必须严惩,这两种人等于长期嫖娼,危害更大,瞬间摧毁一个甚至几个家庭,相比谋财害命危害更大,每一次出轨事件等于制造两个甚至更多潜在杀人犯,有可能情杀,有可能报复 社会 ,婚内出轨双方无期枪毙都不过分。

农村需要道德修复!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必须解决的是农村的纠纷小事,不要看那些别墅大楼,要看看那些真正的困难户,政府部门要勇作为,勇担当,这起案件一定要追责,在农村此类纠纷甚多。

影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主要是有几个帮助死者去欺负人家的那几个,估计日子会过的提心吊胆,心神难宁。

没影响,无非是警方多花点精力寻找而已,目前看,嫌疑人自杀的概率很高,他知道后果,另外福建莆田靠海,跳海后就很难找到遗体。

曾经欺凌过他的人瑟瑟发抖,寝食难安,总是担心哪一天老天会杀死他们。

猜想杳无音信不可能。从各方报道,虽说嫌疑人欧某是被逼杀人。冲动时不计后果,自己错已铸就,在动手前就没想过活!在欧某看来,横竖都是死。与其审判押赴刑场吃枪子,估计会选择自己了结自己!

已过去几天,猜想着应该是一具尸体了。选择陆地山上自杀,发现只是时间问题。倘若——假设,欧某选择跳海身亡,那就是欧死了也杳无音信!这就会有很多问题,影响到不少人。与欧结过梁子的,没得到欧的准确死讯,会寝食难安。而政府部门,包括公安、武警,地方民兵,会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财力!

福建莆田一带靠海,又多山,山区地形复杂,易躲藏不易被发现,无论欧某从海边逃脱或者逃进了深山,如今过去了四五天没有被发现都是属于正常的。但如果欧某还活着的话,最终的结局一定是会被抓获。但如果他选择自我了断的话,那么就有可能会出现杳无音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结果。

比如跳海,欧某曾在海浪中救过孩子,还试图救过海豚,由此来看他的水性是挺好的,但即使水性好,可面对一望无际的大海,最后的结果还是不可能活在游到任何一片土地上来。不过个人认为他很有可能逃进了山区的可能性大一些,也就是欧某的过激行为,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那么如果他选择自我了解,从此杳无音信的话,可能会造成以下影响。

图1:曾被救的孩子发声:他是个老实人。

一、让曾欺负他的三户人家活在巨大的心理阴影之中。欧某的事件之所以牵动着万千网友的神经,一方面是站在老实善良之人被欺负所引发的共鸣,一方是危险人物应尽快抓获归案。也就是说,如果站在后者的角度来看,对曾经欺负过欧某的人来说他们内心绝对是可怕的,他们心中对欧某的杳无音信自然会夜不能寐,寝食难安。同理站在司法角度来看,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也会对外界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

二、对站在欧某一方的人来说,会获得一定的心理慰藉。欧某被恶邻压迫6年,是可忍孰不可忍,换位思考,如果是你或者是我,可能我们都无法忍耐6年这么长的时间,但我们都是理智的,被压迫有被压迫的解决方式,显然欧某的行为是十分过激的。但事情已经发生了,若就事论事的话,欧某的杳无音讯又会对支持他的人来说获得一定的心理慰藉,至少他们打心底会觉得,欧某的彻底消失,是彻底的出了恶气,还又逃避了法律制裁,是他们能够打心底接受的最好结果。

图2:盖房土地纠纷为事件主因。

三、舆论对此事的反思,比如宅基地问题的纠纷、村邻关系的相处之道、老实人对自我权益的维护,以及受到恶人常年欺负,求助无门的时候,我们应该要怎么去做等等。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还是客观真实地去面对问题,逃避是没用的。这起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最主要的一点原因还是老实人若长期被欺负,甚至被压迫的话,那么该如何去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律站在公平、正义的角度毋庸置疑,但恶人本身家大业大,有时候他们可以游走在灰色地带,甚至凌驾在法律之下,让底层的老实人连基本的生存都变的艰难。如何更好地去保护底层弱势,这里值得深度反思。

四、从司法角度来看,法律也有人性的一面的,讲求公平与公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欧某无论是个好人还是恶人,但犯了大案,就算是好人,此后也必将被划入恶人的范畴。犯罪就是犯罪,这是事实的一面,也是真相的一面。他就算做100件好事,做了1件恶事,但这一件恶事,都会覆盖那100件好事。欧某值得同情,但同情归同情,回到现实层面,他依然要为他盲目过激的行为去负全部责任,所以欧某就算从此杳无音信的话,依然会对他追捕下去,直到有证据表明他确实已经死亡或者被抓捕归案为止。

图3:监控画面记录或逃进山中。

五、影响归影响,但终究会在岁月的长河里被人们遗忘。任何案件,站在受害人或者被害人角度来看,都各有各的说辞。所以无论站在那个角度来看待此案,终究都要建立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之上。如今是文明时代,是法制时代,法律最终会给大众一个公平的答案,欧某所犯的案同样也不例外。

因而,福建莆田刑案嫌疑人欧某即使从此杳无音讯的话,对各界造成的影响力都是仅限在眼下这一段时间之内,唯有司法部门不会松懈,在未找到嫌疑人之前,不会放弃让最终真相的水落石出。

说在最后:欧某的事件是值得同情的,但欧某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他即使对受害人一方不满,但这种不满不应该用最为极端的手段去私自解决,否则即使欧某再有理,终究也都是没有用的。不过关于欧某的下落,我相信 很快会有个最终结果。

嫌疑人逃出生天的概率我认为很小,因为这是一起不比其他刑事案件的凶杀案。灭门惨案的影响巨大,而且牵扯的 社会 面相对较广,辑拿归案有助于案情真实还原,对 社会 有着积极的探讨意义,警方不会轻易动摇抓捕的决心。其潜逃期间,对各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其一,对嫌犯自己家人的影响。牵挂是必然,担心和忧虑会一直困绕着他们的生活,食不知味,夜不安寝的痛苦会让他们无力自拔。

其二,对涉案势力有着潜在的焦虑影响。秋后算账的危机感会让他们的正常生活方寸大乱,过度防护会让他们在短期内身心俱疲,阴影会长期存在。

其三,对嫌犯自身的影响。亡命天涯必须改名换姓,深居简出,长时间的内疚和负罪感会一直让他处在高危的紧张状态,伪装已成生活常态,生怕就在不经意间被人发现蛛丝马迹,精神崩溃而又不得苟活于世。

所以,我想说,作为犯罪嫌疑人一定要本着以对家人负责,对案件负责,对自己的冲动负责这样一个精神理念,敢作敢当,投案自首。相信法律会认真听取你的心声,会综合各方因素的考量,给你一个公正的裁决。就算死刑自己也是死得明明白白,不愧于给 社会 一个交待,这也是你最后的正义!

如果今后欧某中杳无音信,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跟他有建房纠纷并阻碍的那两家邻居了,因为此案的发生就是跟此直接相关,欧某积怨已久,此次板房被吹坏刮到一家邻居遭到辱骂成了爆发的导火索,悲剧就这么发生了,如果长期欧某不能归案,那么那两家邻居定然害怕其报复,导致饭吃不香,觉睡不好,时常被噩梦惊醒,天长日久身体每况愈下,各种疾病也找上门来了,甚至于有可能导致妻子跟丈夫闹离婚,找个安全的人家。

总之,欧某如果长期失踪产生矛盾的那两家邻居实在是太难过了,对他们来说这才是最不希望的。

刑案被告家属可向法院申请调取被告的银行转账记录吗

对于调取银行流水的问题应由当事人去调取,法院不会调取。

法院一般不会去调取证据,除非当事人无权调取、无法调取、或调取确有困难的,向法院由请,法院可依职权调取。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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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刑案犯罪嫌疑人曾多次发布求助信息无果,知情人称其「曾跳海救小孩」,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如下:

1、这个杀人案的直接诱因和根本原因就是盖房纠纷没有得到合理及时的解决(之前认为是纯粹的复仇,但看到更多信息后知道并不仅仅是复仇)。

我们先捋捋整个的时间线:

2016年1月,欧金中提出申请盖房,同年12月获得批准。2017年欧金中开始着手盖房。

2017年,欧金中原先的计划是拆一半留一半,留下的一半作为盖新房时期的过渡住所,但是被所在村干部阻止了,这位村干部说必须全部拆完才能盖。欧金中为此进行了第一轮的维权,村领导和镇政府都跑过,最终也没有协商好。

于是无奈之下,两年后(2019年9月)欧金中按照相关规定把房子全拆了。

但是麻烦从这里才刚开始。他准备盖新房时候,俩邻居来阻挠(其中不包括被害的欧某发家)。

而在2019年条件都具备后,欧某发也出面举止他家盖房,理由是欧某发家靠近马路的围墙发生了滑坡,泥土滑到了欧金中家的田地里,于是欧某发认定欧金中家的那片田地是他家的,让其把那片田地给他。

于是欧金中一家自2019年9月开建新房起为了顺利盖房,就开始了第二轮的维权,报过警,市长热线投诉过,去镇纪委、区信访局举报过。上级部门也安排人员去查看,并交代当地包村干部帮忙解决,但是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从2016年12月,欧金中申请盖房获得通过以后,一直到现在,五年时间里房子依然没有盖起来,全家六口人挤住在一个铁皮房子内。

在长达五年的时间线上,在两轮上诉维权的过程之中,如果行政系统中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妥善解决村民欧金中的自住房问题(也不花政府什么钱),今天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2、案发当天的情况。

欧金中家棚屋上的铁皮被风吹到了欧某发家的菜地里,为此,对方找来后一直辱骂。第一次时候欧金中没接话,直接回家了。谁知道欧某发的家人随后又找来,一直辱骂他,于是惨剧发生了。

3、当地政府最新的信息或通告。

莆田警方给出的信息称,事件不涉及涉黑涉恶犯罪。但与此同时,另一个焦点至今还没有给出任何回应——“邻居有亲戚关系,有保护伞”的问题。

目前这方面调查由平湖镇政府上级单位秀屿区的纪委监委负责调查,但建议最好还是级别更高一点,毕竟欧金中第二轮上诉已经到了莆田市一级,但是依然没有结果。

4、欧金中救人的事情已经实锤,记者采访中获得的对于欧金中的评价也都属于正面评价,并且提到欧金中由于盖房一事极为焦虑,疑似有抑郁症,并且去医院开过药。

所以希望找到的不要是一具尸体。

5、我不认为这是一场纯粹的复仇,更像是情绪瞬间崩溃之下的盲目宣泄,比受害者更先死去的,是欧金中心中一直以来相信的某些东西,而杀死这些东西的,不仅仅是欧某发,还有对这样一位普通村民的正常诉求无动于衷的某些人。

我认为这个案件要追查到底的意义,也在于此,要揪出推动着欧金中走到今天这一步的人,去改善这样的事情,让悲剧少发生一点(不可能消失的)。

6、我不认可甚至极端反对欧金中作为杀人犯对别人生命的冷漠剥夺,但我同情欧金中作为一名守规矩的村民的部分,也因此更觉得讽刺,如果守规矩的下场就是路越走越窄,那么必定会让一部分不再那么守规矩,你觉得最后受损失最大的会是谁呢?

真的,别惹老实人,你毁掉他对规矩的敬畏,他会要命的。

根据这些信息可以归纳这么几条:

1、在他的举报行为发生后,没有获得良性反馈,甚至没有反馈……“依靠公权来实现正义”的渠道在他面前逐渐消失了。

2、村里人对他的评价,以及他五年来的经历,可以看出他本人在本地受到同情,所以自己措辞中的“老实”是一个相对客观的评价。

3、个人始终在坚持用合法的手段来维权,但五年中境况没有发生改善,一定程度上说明当地维护自己权利的最好途径未必是法律途径。在这里有句欧金中本人的话大家可以看看,尤其是当地政府更应该看看:从来都是老实人按照规矩办事,却从来法律是不会站在老实人这边的。

很难想象,说这句话时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但是可以想象,他的遭遇与困境对他的心理造成有着多么巨大的压抑与绝望。

虽说行政并不会细致到对每一个个体感同身受,解决所有问题,但很显然,一个存在五年的问题在当地政府办事人员的视野之内,应该不算微不足道,甚至他的遭遇获得了关注,但是迟迟没有解决。

4、很少有人关注被害者。我认为在所有事情真相没有查明并公布之前,就刻意渲染被害者与嫌疑人之间的矛盾关系,是一个非常过分的行为,因为这会误导民众产生“杀人者事出有因“”被害者死有余辜“这样的情绪,甚至这会给警方的工作带来社会压力乃至于误导。

比如说如果最终结果跟当前信息有出入,那么先入为主的这种“同情嫌疑人”的情绪就会驱使人们质疑警方调查结果,从而伤害到公信力。

我认为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彻查双方的社会关系,彻查此案件可能衍生出来的当地政府机构行政不作为、渎职等其他案件(大概率存在)。

5、嫌疑人杀死两人,伤三人,这件事要搞清楚当时的情况。嫌疑人在这里有灭门的主观故意性,但在矛盾激化之前,对嫌疑人造成权益损害的可能只是这个家庭中的一个成员。还有一种情况,当时是否存在被害者一方出现错误举动从而激化矛盾的情况。

6、嫌疑人还有一个儿子,三十岁。被害者一方幸存三人。杀人案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最好也解决一下,不然很可能还会有事。

7、嫌疑人一定要尽快找到,它不仅是杀人案的关键角色,还是举报相关事件的关键角色。我担心的不是他会畏罪自杀,而是别的。

浙江永康发生重大刑案,嫌疑人被抓获,嫌犯的作案手段有多残忍?

嫌犯的一个作案手段,到底有多残忍?那么官方并没有进行通报,不过从官方的通报当中我们可以看到6个大字重大刑事案件,一般来说能够用上这几个大字的可以说明的是。犯罪情节是非常严重的。

警情通报: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案发后永康市公安局。立马就采取了重大警情应急预案,对在一起案件进行侦查。公安机关花了9个多小时的时间,在经济开发区九鼎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女36岁,云南人抓获。)

重大刑事案件我们对此进行解读:重大刑事案件,其实他离不开两个字,那么就是刑事,这也是刑事案件的一种。比如故意伤害他人导致死亡的,或者贩卖毒品的,放火投毒等等。

比如2022年8月3日江西幼儿园3死6伤的重大刑事案件,这个案件当中其实就是故意杀人,情节严重多人伤亡,那么就称之为重大刑事案件,这样的人其实有着极大的危险性。

又比如2022年8月5日河北石家庄嫌疑人持刀行凶,致两人死亡一人受伤,这一案子也被定义为重大刑事案件。

不管是哪些案件,对于其作案手段基本上不会对外公开,一方面是为了避免人们看了以后产生不适感,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有人特意模仿,所以对于作案手段都是指用几个词进行概括,比如行为残忍,没有人性等等。

重大刑事案件一般可以用几个方面来进行区分,比如说:金额的大小来区分是否重大,以及影响力的大小来区分,最后是根据双方人数的多少,涉案人数是否多来进行区分。

其实不管客观上发生什么样的矛盾,我们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切不可用行凶害命的做法去发泄自己的一时之愤,这样的话会将自己和他人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莆田奶茶店内女生被围殴,涉案者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最新的一个警情通报,涉案者并没有受到处罚,因为双方以及家属事后并没有报警,再者打架双方是未成年人。

1.事件经过:(当地公安局发现一起疑似在当地打架的一个视频,最后当地的警方立马组织相关警力进行调查。警方在调查以后得出一位女性郑某以及另外一位女性吴某,还有一位女性杨某,其中两人在一个奶茶店内互殴,陈某只是在旁边围观,并没有参与其中。

之后当地公安局没有收到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家属拨打110进行报案。对于这件事情,当地警方也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对于相关的涉案人员也已经到案。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一个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不能够传播相关视频和图片,以免受到二次伤害。)

假设他们是成年人,在公共场所打架,那么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规定进行拘留。因为他们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

2.法律解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可以根据情节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的罚款,或者10日以上15以下的拘留,并罚款1000元以下。)

无独有偶,在深圳也出现了类似的事情,两名司机相互不服气,所以在街头就开始打了起来,打着打着最后双方体力不支就握手言和了。

虽然他们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扰乱了社会秩序,根据法律来进行定义的话,他们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于奶茶店的两位女性,他们在奶茶店内进行打架,那么也是违反了社会秩序,影响了店铺的一个经营,虽然没有被处罚毕竟造成不良影响家长要加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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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2/12/26作者:育路高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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