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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染色馒头事件(2011年上海染色馒头)详情

道珉优品 2年前 (2023-01-05) 行业 101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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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成色素的事件

根据对合成色素的安全性评价,有机合成色素存在潜在危害性,并且在现实生活中,也多次曝出违法使用有机合成色素的食品安全事件。

1.2005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对江苏、北京、上海等10个省、市33家企业的熏煮火腿抽查结果,共检查了40种产品,合格率为60.0%。天津质检四站的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在熏煮火腿中违规添加胭脂红人工合成色素的产品,并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

2.2006年3月12日报道,沈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打假办和大东区工商分局的联合检查人员,发现了盐酸加胭脂红浸泡给红毛丹染色的加工点。据介绍,加工过程中,使用盐酸和名为胭脂红的食品着色剂混合成染料,将白色、青色的未成熟红毛丹浸泡着色,然后加价在水果批发市场上批发出去 。

3.同济大学的蔡智鸣等随机采集了上海市市售的部分饮料类、肉制品类、糖果类食品,对食品中人工合成色素胭脂红的含量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随机采集的5种不允许添加的肉制品中如腊肠、调理鸡肉制品、调理牛肉制品、叉烧、卤肉(熟肉制品)中均检测出胭脂红,属于违法食品。而在山楂片中的胭脂红超过规定用量,葡萄酒、花雕酒、红肠肠衣、干玫瑰的胭脂红含量虽然没有超标,但接近96年版卫生标准的最高允许使用量 。

4.2011年4月11日,上海染色馒头被曝光,过期馒头加着色剂柠檬黄=玉米馒头。涉案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不仅存在伪造生产日期的问题,更是将过期的馒头“再利用”,着色剂柠檬黄、甜蜜素、防腐剂齐上阵,随意制造白面、玉米馒头,每天制作三万个,都发往正规超市,而工人却打死不吃自己制作的染色馒头 。

5.2011年4月13日半岛都市报报道,柠檬黄染出三黄鸡,还有色素染出的其他中餐,饭店厨房成染色工厂。

6.2011年5月11日,重庆江津区蔡家镇的一家“染色豆瓣”厂被查,为了让豆瓣的颜色更鲜亮,违规在其中添加“胭脂红”和“日落黄” 。

7.2011年5月17日福建泉州南安市一家名叫“麦唯食品厂”的食品黑作坊生产的烤肉和鸡排等肉类食品都添加了国家禁止添加的胭脂红、柠檬黄和日落黄等食品添加剂 。

8.2011年10月23日报道,北京华联精品超市爆出“瘦肉馅添加染色剂”——日落黄。北京市民胡先生在华联精品超市三里屯店,买了一盒包装好的廋肉馅,回家后精心烹制的丸子汤却成了红色,超市方面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肉里面添加了一种叫做“日落黄”的添加剂,而“日落黄”是超市员工带劲商场,添加进去的 。

9.2012年2月9日,哈尔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红牛进行查证的过程中却发现,红牛饮料配料中含有国家不允许在维生素功能饮料中使用的人工合成色素胭脂红等诸多问题 。

10.2012年11月25日,山东威海荣成市调查发现,一些海虾加工企业靠添加胭脂红色素来给海虾提色。每年秋冬之交,是包括青岛在内一些沿海城市渔民晾晒海米、虾干的大号季节,但一些不法分子却为了追求海米的好卖相,偷偷地用一些化学色素进行染色“美容”,使生产出的干海鲜产品色泽鲜艳。

11.2013年7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5月份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共检出质量安全不合格的进口食品137批次、化妆品26批次。其中一家公司从美国进口的MM’s黑巧克力豆被检出日落黄超标,而玛氏公司却不作回应 。

食品安全的安全事件有哪些?

食品安全事件,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指的是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广义指的是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种新闻事件。

1.“染色馒头”

2011年4月初,央视报道,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超市染色馒头的生产日期随便更改,食用过多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后,温州等地也发现类似染色馒头。

2.“牛肉膏”

牛肉膏有牛肉自然香味,易溶于水,水溶液呈淡黄色。市场上一些熟食店、面馆为牟利而用牛肉膏将猪肉“变”成牛肉。2011年4月有报道称南京市场“牛肉膏”疯卖。

3.“毒生姜”

使用有毒化工原料硫磺对生姜进行熏制,使正常情况下视觉不够美观的生姜变得娇黄嫩脆。2011年4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查获两个使用硫磺熏制“毒生姜”的窝点,现场查获“毒生姜”近1000公斤。

4.“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类动物用药,例如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及克伦特罗(Clenbuterol)等。将瘦肉精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今年3月,媒体报道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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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馒头的事件解决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监管到底缺失在哪儿?把好“入口”安全关该有哪些突破?

监管“马后炮”: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随着上海盛禄食品公司非法使用色素生产“染色”馒头的曝光,相关部门迅速进行了查处。然而,疑问却并未随着调查结果公布而消除。一个馒头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最终上到百姓餐桌,需要过企业内控、质监、工商等诸多关口,但遗憾的是,除了经营者“黑心”外,安全监管防线“集体失守”。

记者梳理发现,曝光的“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牛肉膏”事件,到以前披露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假葡萄酒”事件,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见。

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9月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2010年底的河北“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中,当地的假葡萄酒业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条龙”,甚至带火了当地的酒精、食品添加剂及制作假冒名牌葡萄酒标签厂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觉”。直到被曝光,才开始“迅即”介入……

在疑云未散的“瘦肉精”事件中,有关部门排查后对外界称,确认的“瘦肉精”阳性生猪主要集中在河南济源周边四县市。而“巧合”的是,媒体所曝光的,也是这四县市。“搞调查的媒体掌握得这么准?没被曝光的就全都让人放心吗?”采访中,一些百姓仍心存疑虑。

从现实来看,目前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个,人手相对较少,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监管难度大,但这并不能成为监管缺位的‘挡箭牌’!”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教授认为,作为百姓食品安全“把关人”,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得过且过,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这样食品安全事件焉能不发生?

以利定取舍:“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利”

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

毋庸讳言,虽然近几年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经费需求还有很大缺口。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

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基层监管问题:“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这样的监管能没漏洞吗?如果说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车运营是‘钓鱼执法’,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

罚款的目的本来是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然而,调查发现,在一些基层监管人员那里,罚款竟然“生财有道”。

这位食品审查员举例说,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罚太狠了,下年找谁收钱去?本来罚10万元的罚1万,企业交了“保护费”,焉有不放之理?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快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了。

据了解,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浙江一名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年份几个月可以不干活,因为“前期努力”,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创收”任务。

记者在“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中国质量热讯”网上看到,有些帖子说“我们的工资来源于企业的违法所得”,“只要给了钱,立马变成甜瓜脸。能否吃上饭比有没有面子重要些”。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一位地方质监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政府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监管部门如果只是管管小企业、打打苍蝇还无所谓,要是对于地方“有重要贡献”的食品企业、行业“铁面无私”,领导就会找你“谈话”。

问责需到位: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马广海说。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监管一旦不及时,极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强化监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舆情问题专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员陈月生等专家认为,应从问责“查处比曝光慢半拍”现象入手,铁腕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执法腐败、部门牟利等行为。

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食品安全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仍需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实现全程无缝监管。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说,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强化信息收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黄锫建议将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和问责的重点。这也就监管的“不作为”或者说“无作为”。 工商部门

上海工商部门连夜采取了应对的措施,组织相关企业自查,并已经发现了涉嫌染色处理的馒头。上海市工商局表示,昨天已连夜要求全市各大超市、卖场开展自查,发现有涉及相关企业的问题商品,立即作下架处理。

昨天22时,工商行政部门透露,在有关门店已经发现了涉嫌的染色馒头,并已将样品提交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将在检验结果出来后进一步处理。

工商行政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流通领域的超市、卖场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上海工商部门连夜对相关超市进行了检查,截至12日共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染色”馒头6048只。

12日凌晨,上海工商执法人员对报道中涉及的迪亚天天仓储中心、华联超市光新路店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在现场发现了涉嫌使用色素的“染色”馒头。样品已送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此外,华联等超市的相关馒头产品也已全部下架。

上海工商部门表示,从12日起,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超市销售的馒头等产品展开专项检查,同时要求企业自查并落实召回措施。

质监部门

上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正在对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使用色素染色、更改生产日期等问题进行调查。

食品生产许可证。

公安部门

上海公安部门对涉嫌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法人代表叶维禄、销售经理徐剑明等5人依法刑事传唤。经审查,这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交代了企业自2011年1月以来,违法生产、销售掺有违禁添加剂“柠檬黄”的“染色’馒头83716袋,共计334864只,价值20余万元。公安部门已依法对5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染色馒头”消费者可10倍索赔

中消协律师团认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添加剂有规定,不能随意添加或违规超量添加。就“染色馒头”来说,“染色”是不允许的,用色素冒充玉米面,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诈行为。律师说,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超市如果明知有问题而销售,也要承担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如果销售不合格食品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还可以向生产商或者销售商要求购买食品价款的10倍赔偿。律师同时表示,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生产伪劣食品的行为太恶劣。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造成危害,我国刑法第143条有相关规定。律师认为,上海“染色馒头”行为已涉嫌犯罪。 2011年4月29日,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对“染色”馒头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邢晓金等监管人员分别受到记过、撤职等处分。

联合调查组表示,“染色”馒头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基本查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涉及销售“染色”馒头的超市也开展了问责调查。

当天,上海还公布多部门联合制定的新规。其中,明确要求大型连锁超市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质控部门,做好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把好选择食品供应商的“入场关”,完善准入制度;把好变质和过期食品的“销毁关”以及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退货关”;开展食品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

联合调查组要求,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推行飞行检查、交叉执法、定期轮岗等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丰富科技手段,提高对违法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发现能力和查处能力。

此外,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上海将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和检测机制,加大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力度,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度。 2011年4月13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吊销了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表示将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做好问题产品的下架召回工作,严肃惩处涉案单位和个人,同时举一反三,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2011年最新食品安全事件都有哪些?

食为天食品安全论坛foodbbs有个盘点,不断更新的,去看看吧

1、双汇瘦肉精事件

2、河南南阳毒韭菜事件

3、甘肃平凉牛奶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4、多地曝用牛肉膏让猪肉变牛肉多吃致癌

5、黑芝麻浸泡成“墨汁”疑染色

6、青岛福尔马林浸泡小银鱼事件

7、染色馒头事件

8、沈阳毒豆芽事件

9、宜昌毒生姜事件

10、到期面包回炉再造热卖

11、合肥染色蛋糕事件

12、北京多家影院爆米花桶被曝或含荧光增白剂 存致癌因素

13、陕西榆林学生奶中毒事件

14、广东中山查获1325公斤“墨汁粉条”

15、重庆一公司购26吨三聚氰胺奶粉生产雪糕被查获

16、广州市场现“染色紫菜” 浸泡多次仍掉色

17、珍珠奶茶 吃珍珠等于吃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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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01/05作者:道珉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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