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和郭海洋到底是怎么回事?
假的。郭海洋本名李明,山东莱芜人,还是个高中生。金太阳只是李明在某网站搜取的。那篇日志只是李明为了出名,而捏造的。目前由于李明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网络条例,现在已经被当地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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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件
2012年04月公司与天华阳光合作在日开发光伏项目
2011年07月公司首个“金太阳”工程并网发电
2011年07月超日太阳能正式启动国家863项目——异质结太阳能电池产业化关键技术
2011年06月超日太阳能成为德国沙尔克04足球俱乐部金太阳事件的赞助商及官方合作伙伴
2010年11月公司正式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2010年09月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
2010年03月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申请资料。
2009年09月通过美国UL认证金太阳事件,公司产品成功进入美国市场。
2009年08月公司再次成功引入成都亚商、上海融高等风险投资,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财务实力。
2009年04月超日洛阳50MW多晶硅太阳能电池(从铸锭-电池片)投产,使公司形成完整的太阳能电池产业链。
2008年12月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08年06月超日太阳25MW单晶太阳能电池片投产,跨出太阳能电池垂直一体化生产的第一步。
2007年12月由超日有限整体变更为超日太阳。
2007年06月对公司核心团队等进行股权激励,同时引入风险投资张江汉世纪等,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
2007年1月-3月通过德国TUV和国际IEC认证,公司完全使用自主品牌、知名度快速提升。
2003年06月超日有限成立,成为国内较早从事太阳能光伏生产企业,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郭海洋金太阳到底是谁的错?
真正金太阳事件的结果出来金太阳事件了金太阳事件!(本报讯 今晨6时)网 络上轰动一时金太阳事件的“金太阳事件”,经证实确属 恶意炒作。经专业网络人员根据有关数据 追查日志来源,经分析发现,日志来自多 个QQ,但这十多个QQ均指向了相同的联 系人李某。根据技术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 ,经多方联系,最终我们找到了李某。网 传照片中的男生本名李明,山东莱芜人, 他本人还是名在校高中生。为满足虚荣心 理,提高“知名度”,李某特意利用多个QQ ,在“空间日志、说说”等模块散布虚假信息 ,利用人们的愤怒情绪炒作。在记者的追 问下,他坦言:“照片上的男孩就是我,那 个女孩照片只是我从某网站搜取的非正面 照片”,意在混淆视听。李某表示:“一开始 以为挺有趣,因为能让自己火一点,但后 来发现闹大了”、“不知道这也是违法”。此 事件也引起网络上的较大关注,短时间内 引巨大轰动。部分网友知悉真实消息后表 示,对这种利用他人同情心恶意炒作的行 为十分愤慨,这一行为也严重违背了互联 网文明精神,希望有关网络监管部门能出 台相关措施,加强网络信息的监督管理, 减少有关事件的发生。
莱芜有金太阳这人吗
她的照片已经曝光了,在莱芜之窗的莱芜新闻版块有金太阳郭海洋事件的详细内容。你在百度搜“莱芜之窗”第一个。在首页的右边。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家长晚到两分钟接走孩子幼儿园要收取十元托管费
家长晚到两分钟接走孩子幼儿园要收取十元托管费
家长晚到两分钟接走孩子幼儿园要收取十元托管费,后天的启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孩子的智力,孩子的成长决定了孩子的未来,教育孩子也要遵循孩子身心发展的规律,所有家长们一定要把握好时机。下面我分享家长晚到两分钟接走孩子幼儿园要收取十元托管费方法。
家长晚到两分钟接走孩子幼儿园要收取十元托管费1
番禺一间幼儿园规定17点前家长要将小孩接走,一家长晚到两分钟接走孩子,幼儿园竟向这位家长收取十元的托管费。这是否合理呢?
番禺区林女士日前跟记者报料说,女儿就读幼儿园规定,下午17点前家长要把小孩接走,但她有一次只是晚了两分钟接走小孩,幼儿园就收了十元的托管费。
番禺区教育局幼儿教育科工作人员则表示,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在规定的期间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10元/人·天,其中16:30至17:00是免收托管费。该工作人员称,收费符合规定,这不是两分钟的问题,家长口中的“两分钟就收费10元”是对政策的误读,幼儿园方面应该加强宣传和解释。
家长:迟了两分钟交了10元托管费
11月6日,林女士收到番禺区南村镇中心幼儿园的一张收据,写着“今收到XXX2013年10月12日晚托费10元”,且上面没有任何的公章。“我纳闷小孩从来没有晚托过,怎么要收费?”后来在幼儿园工作人员的解释下,林小姐才想起有一次晚了两分钟接小孩放学,学校就要收取晚托费用10元,这让林女士显得十分不理解,“女儿在这间幼儿园已经有两年了,之前也没听说过晚接小孩就要收什么托管费的规定”。
林女士家离这间幼儿园只有10分钟路程,她称平时一般是其老公接小孩,那天老公临时有事,林女士便在下班之后,匆匆赶到这间幼儿园,当时老师提醒已经超过规定的时间,并让她在一张表格上登记信息。虽然幼儿园解释,有文件规定只要在17:00~19:00,小孩停留在学校,幼儿园有权利收取10元的晚托费用,但林女士觉得很不合理,“幼儿园的老师是5点半才下班,我们只是没拿捏好时间,晚了两分钟,幼儿园就收了托管两小时的费用”。
教育局:收费确有政府文件依据
记者昨日向幼儿园了解情况,但被告知,幼儿园下午放假,学校无人。记者随后向番禺区教育局幼儿教育科了解到,幼儿园这样收费确有政府文件依据。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广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共同颁发的穗价〔2012〕233号文件。上面规定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6:30至19:00期间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10元/人·天,其中16:30至17:00免收托管费。该工作人员称,这也不是两分钟的问题,收费也确实符合规定,家长口中的“迟了两分钟就收费10元”是对政策的误读,幼儿园方面需要加强宣传和解释。
家长晚到两分钟接走孩子幼儿园要收取十元托管费2
无独有偶,其实早几年也发生过,家长迟到接小孩被收费现象。
事件追踪
“(济南)市中区铁路南苑小区往北50米的金太阳幼儿园规定5点到5点半家长接孩子,超过5点半就要罚款,很多家长都被罚过钱。”下班路上堵车,去幼儿园接孩子晚点了就要罚款?最近,张女士看到了孩子上个月的缴费单,很是气愤。因为她接孩子晚点10分钟,被罚了10元。这种收费公道吗?
家长 幼儿园缴费单多了“其他收费” 原来是接孩子晚了,要罚款
4日下午5点10分,金太阳幼儿园门口,徐女士领着两个女儿走出了幼儿园,关于罚款的事儿,上个月,徐女士也经历过。徐女士家住幼儿园不远,通常都是很准点接孩子,偶尔会因为做生意太忙而耽误一会儿,但上个月的缴费单却让徐女士很困惑,除了其他正常的收费以外,还有一个其他收费10元。对这个其他收费,徐女士后来咨询了幼儿园的老师,老师表示,这是由于上个月迟接了孩子的罚款。“具体是哪天我就不知道了,但是这个罚款不应该啊!”徐女士说。
家住在铁路南苑小区的袁先生是位教师,妻子工作也很忙,每次都是他接送孩子,由于工作单位离家里太远,袁先生接孩子经常迟到,所以被罚款也最多,“我被罚过好多回了,具体多少记不清了。”袁先生有些无奈。
“谁能那么准时啊?再说,下班的时间经常堵车,晚到10分钟的情况经常发生,罚款太不合理啦!”张女士也被罚过好几次,对此非常气愤。
对于迟接孩子罚款一事,家长杨先生也认为不妥,“应该人性化一点,谁也不会故意把孩子自己留在这里吧?罚钱有点伤感情。”
半个小时的时间,记者随机问询了5位学生家长,其中3位家长都有被罚的经历,另外的2位也知道该幼儿园关于罚款的规定,大家一致认为这种方式不太好。
教育局 省城其他幼儿园也存在这种情况 是否合理,还没有明确文件规定
记者拨通了市中区教育局托幼办的电话,对于金太阳幼儿园收取该项费用一事,托幼办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收费,不能称为罚款,可以称为离园管理费,主要是针对孩子在幼儿园早8点到下午5点之外进行的收费,是对幼儿园工作人员额外工作的一种补贴。目前,省城还有其他幼儿园存在这种情况。至于这种收费是否合理,还没有明确文件规定。
金太阳幼儿园收取该项费用的问题,前不久已经有家长反映过,市中区托幼办已经给园长宋女士沟通过,宋女士也表示将取消该费用。
托幼办工作人员表示,这种事情家长和幼儿园应该相互理解,人性化处理,为了保证孩子安全,希望家长在幼儿园规定时间内按时接送孩子。
幼儿园 确实有这种收费 这是离园管理费,不能叫罚款
“我们也很无奈,也不想收这个费用啊!”金太阳幼儿园园长宋女士说,幼儿园确实存在这项收费,但是不能叫做罚款,应该叫离园管理费。并且,这项收费都是在《入园协议》上明确注明的,家长也都签了字。
宋女士告诉记者,孩子们5点放学,幼儿园免费看护孩子到5点半,但是有些家长接孩子确实很晚,为了保证孩子安全,学校要有专门老师看护,老师的这些加班费用就要有人出,所以,幼儿园就做出了这个无奈的决定。
据宋女士介绍,目前,金太阳幼儿园有200多个孩子,出现这种5点半以后再来接孩子的情况很少,一个月也不过几个。
家长晚到两分钟接走孩子幼儿园要收取十元托管费3
此类事件屡屡发生,幼儿园对晚接孩子的家长收服务费,家长为此对园方多有微词,指责额外收费不合理;幼儿园也有苦衷,怪家长只顾自己,不体谅老师。其实,如果双方能换位思考,以对孩子负责的态度考虑问题,就能减少或避免冲突。对幼儿园来说,规定孩子接送时间应当尽可能考虑方便家长,对孩子尽责。而家长如不能按时接孩子,给老师一点经济上的补偿也是应该的。这需要幼儿园与家长充分协商,约定收费标准和教师责任,而不是把收费作为园方惩罚家长或者创收的手段。
无论怎样,老师和家长都不能忽视自己的行为对孩子的影响。如果家长由于工作脱不开身,最好事先告知孩子,并拜托老师照管和给予安抚,以免孩子产生心理焦虑。
郭海洋真名李明。莱芜的一个人渣。据说那篇日志是假的。只是为了出名
网络上轰动一时的“金太阳事件”,经证实确属恶意炒作。经专业网络人员根据有关数据追查日志来源,经分析发现,日志来自多个QQ,但这十多个QQ均指向了相同的联系人李某。根据技术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经多方联系,最终我们找到了李某。网传照片中的男生本名李明,山东莱芜人,他本人还是名在校高中生。为满足虚荣心理,提高“知名度”,李某特意利用多个QQ,在“空间日志、说说”等模块散布虚假信息,利用人们的愤怒情绪炒作。在记者的追问下,他坦言:“照片上的男孩就是我,那个女孩照片只是我从某网站搜取的非正面照片”,意在混淆视听。李某表示:“一开始以为挺有趣,因为能让自己火一点,但后来发现闹大了”、“不知道这也是违法”。此事件也引起网络上的较大关注,短时间内引巨大轰动。部分网友知悉真实消息后表示,对这种利用他人同情心恶意炒作的行为十分愤慨,这一行为也严重违背了互联网文明精神,希望有关网络监管部门能出台相关措施,加强网络信息的监督管理,减少有关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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