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一女子在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这件事最后是如何解决的?
这一看我不知道,看了之后却吓了一跳,要知道这个新闻报道的时间是在2009年,那个时候她存入了50万,随后在同年又存入了50万,2014年的时候,银行发生了改制,在当时这个孙女是想要拿回自己的钱,结果却发现存折上只有一块钱。随后她就将银行告上了法庭,那么今天就跟大家来探讨一下这个事情到底有哪些细节值得大家关注。
第一,最后法院的宣判结果。
很明显,法院是支持这位孙女士的正常诉求的,毕竟存入100万,特别是2010年之前存进去的钱,那个时候钱还没有大范围的贬值,所以这100万放到现在可以说是非常值钱的,所以最后法院判决当地的枣庄农商银行要进行赔偿,执行标的额为100万。其实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在当时有人指责这个孙女士是伪造之前的一些交易记录。很明显,经过银行的调查和法院的取证是不成立的,所以才判决原告的胜利。
第二,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说实话,我很难想象在如今已经基本上电子化的银行时代,竟然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虽然银行的改制发生的变动是非常大的,但是作为一个服务机构,银行应该照顾好客人,或者说消费者的财产。不能够,因为你们的改制,就让别人的财产平白无故的消失,而且在中间还极度抹黑别人。
第三,如何看待这位孙女士的做法?
其实网友对这位女士的评价非常的到位,那就是财大气粗,因为在2010年之前就已经拥有身家百万,可以说绝对是当地的出名人物,而这位女士也非常的不服输,最开始的时候,他还认为自己记错了,但是思前想后,还是觉得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里要为他点个赞,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当中遇到这样的事情,也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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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女子存款百万入银行,五年后剩一块钱,女子起诉银行,法院如何判决?
山东枣庄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的孙女士将一百万存入银行后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五年后取钱时却发现只剩下一块钱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于是孙女士便起诉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了银行,最后判决银行支付孙女士一百万和相应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的利息。
去银行存钱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事儿,大家把暂时不用的钱放在银行里,不止安全而且还能收入一些利息,所以,很多人便把自己闲置的资金存进了银行,等有需要的时候才取出来,或者专门放在里面吃利息,也算是一种安全的理财,但是谁能想到,即使是存在银行也有出现意外的时候。
山东枣庄的一位孙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奇葩事,在2009年7月的时候,她在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入了50万元,等到2009年9月的时候,她又再次存入了50万元,这时她的账户中便有了整整一百万元。
在2014年,孙女士准备将存款取出,可是在去银行查询之后,发现她的账户中居然只剩下了一块钱,这让孙女士非常奇怪,毕竟是这么大一笔数目,于是她跟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涉,后来得知,之前她存款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经过改制变成了现在的枣庄农商银行,在孙女士取款时,枣庄农商银行认为这笔款并不是存在自己银行的,而且孙女士的存折好像也有伪造的嫌疑。
而孙女士却表示,既然是存到了银行,那么最起码的安全是应该保证的,自己的100万无端变成了一块钱,这让谁也是无法接受的,后来,银行便驳回了她的赔偿要求。
孙女士在得知银行的态度后,便起诉了银行,后来经过法庭的调查,认为孙女士的存折是真的,虽然恒泰农村合作社已经改制为了枣庄农商银行,但是,对于之前的存款也应该妥善记录,并告知存款人。
山东女子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山东枣庄的孙女士于2009年7月和9月,她先后两次在枣庄农商银行共存入100万元,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去取钱,银行员工却告诉她,存折上只有1元。面对这个结果,孙女士将银行告上了法庭,法院是如何判决的?法院判决银行支付孙女士存款及利息,不料,枣庄农商行一直没有履行义务。直到2021年7月1日,法院对银行实施强制执行,孙女士才能拿到自己的钱。
这种事件在十年前,内部监管不严格,岗位制衡不严谨的情况下容易发生
现在的银行内部监管越来越严禁,包括有价单证和业务章戳管理都是很规范的,前台基本上印章都上缴了,发生的几率非常小,但是如果真的发现自己的存款不翼而飞,那么首先就是要通知经办行的地市分行,同时报警处理了。发生此类事件原因有两种可能:1.银行卡被盗刷;2.那就是内部人员利用监管人员漏洞盗取客户资金。
真实有效的存款,必然受到法律保护
在媒体日益发达的今天,“内鬼”、“盗刷”名词屡见报端,一度抹黑银行和储户之间的信任。对于“内鬼”,只要储户的存款凭证真实有效,即凭证出自银行,公章是银行的,那这种储蓄合同关系即是合法的。不论“内鬼”盗窃或挪用储户资金,他的行为始终是代表银行的职务行为。储户资金受损,至少得由银行先行垫付赔偿储户,然后再对“内鬼”进行追偿,过去案例判决也是如此。
对于资金被盗刷,储户又该如何维权呢?
主动履行必要义务,及时收集证据。当发现资金被盗刷时,其一,第一时间致电客服挂失止付账户;其二,及时通过ATM或商户PoS支取查询或消费一笔,或电话查询余额;其三,立刻向警方报案并取得报案回执。做好这三件事你至少取得了90%的胜诉率,得到全额赔付不是没有可能。
孙女士发生这样的事情肯定是要银行赔偿的
银行有义务配合户主打印一份所有取款支出明细。不管是以什么方式支出,从哪个银行转出,都可以查得到经手人和户主签名,还有取款人的监控图像都可以调取。如果不能证明是户主本人支出,那银行有义务赔偿户主等额本金及利息。如果银行不配合还可以报警,通过正规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
山东一女子存银行100万,5年后却仅剩1元,银行对此有何回应?
山东的一名女子在某银行存款100万,但是在5年之后想要取款,却被告知账户里只剩下一元,这让该名女子非常的生气,没想到自己在5年之前存入的100万非但没有付给自己利息,而且连本金也都消失不见,于是这名女子就去找银行的工作人员询问,但是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自己的账户里就只有一元,女子所说账户里有100万,属于虚假编造,这让干杯女子非常的气,当时存款的时候所答应的票据非常的清晰,记载的金额是100万,而且自己中途并没有支取,那么钱究竟去了哪里,于是该名女子便报警,让警方来帮自己调查自己的资金去向。
警方在接到报案之后,详细的了解了具体的内容,并且询问该家银行该名女子所说的事情是否真实,银行却矢口否认,并且表示该名女子拿的存折属于自己伪造出来的并不是本行的存折,于是警方便对该存折的真伪进行了鉴定之后警方确认该存折的确是这家银行的存折,而且当时这名女子真的是存款100万元,并不是该女子虚假编造出来的。
调查完事件之后,警方便告知银行将该笔存款如数还给该女子,但是过了许久,银行业并没有与该女子取得联系,也没有将该女子的钱款如数还给该女子,这名女子在等了好长时间之后便再去寻找警方,于是警方便求助法院让法院予以判决,要求银行将该名女子的存款如数归还,最终在法院的介入之下,银行对自己内部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且发现的确是内部出现了问题,所以才导致该名女子账户里确实缺少了100万元,并且表示会在一定时间内将钱款如数还给该名女子。
山东一女子存入银行100万,五年后取钱时只剩下1块钱,钱去哪了?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最近有一个非常有意思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的报道,说山东的女子孙某在五年前存进了银行一百万,五年之后想把钱取出来,却发现账户上只剩下一块钱,孙某将银行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银行向孙某支付存款一百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这事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你一看还以为是银行把孙某的钱给偷了,其实如果你看了完整的判决书,就不会这么想了。
事件原委:
孙某确实在五年前分两次把一百万存进了银行,有存折为证。五年后,去取钱的时候,账户上也确实只剩下了一块钱,她那一百万到底去了哪里了呢?
银行是这么说的,说孙某的存折是伪造的,他根本没有往银行里存这么多钱,因为涉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被公安机关调查过。银行的大概意思就是说:孙某通过伪造存折坑银行的钱,但只是被立案侦查,并不能证明孙某伪造了存折,公安机关没有找到证据。而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果也认为,孙某手上的存折就是用银行打印机打印出来的。在没有证据证实孙某伪造存折的情况下,法院没有支持银行的说法。
不过钱也不是银行偷的,孙某的账户流水显示,有人分九次把孙某的一百万全部取走了。由于孙某没有认定伪造存折,他手上的存折就是有效的,和银行也就形成了储蓄合同关系。
在这个关系下,银行有义务保证储户的资金安全,并对取款者的信息进行相对应的审查。涉事的银行规定五万以下的取款拿着存折和密码就可以取出来,五万以上的取款才需要提供身份证。
既然要审查取款者的身份信息,银行就应该保留有对应的证据,但银行无法提供取款者的什么信息,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对取款者的信息进行审查,管理上是有问题的。所以法院最终才判决银行将一百万元还给孙某,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这不代表认定银行扣了钱,而是在管理上出来问题,没有尽到保证储户资金安全的义务的情况下,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在找到那个把钱取走的罪魁祸首之后,银行有权相继追偿。
在我们的认知里,将钱存进银行是最稳妥的了。但是这件事儿被爆出来之后,你有没有发现银行也不一定是安全的,银行应该加强日常管理,让存钱的百姓更加放心。大家怎么看?
山东女子在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遇到这种事的时候该如何维权?
一般我们有了一些闲钱之后,为了能够保障自己钱的安全,我们都会将钱存入银行。山东一女子,将自己的一百万现金存入银行之后,本来5年之后连本金加上利息肯定会超过一百万,但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女子存入银行的100万元,5年之后只剩下了1块钱。这样的结果,让这位女子无法接受,于是她就选择了报警。那么关于山东女子在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遇到这种事的时候该如何维权?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要寻求警察的帮助
遇到这样的事情之后,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报警,寻求警察的帮助。一般来说,这样的事情的发生肯定责任方在银行,警察会根据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出最公正的处理,最终帮助我们拿回属于自己的金钱。
二、山东女子最终要回了属于自己的钱
这位山东的女子,在发现自己存在银行的100万只剩下了1块钱之后,她就寻求了警察的帮助,在警察进行调查之后,认定是银行的失误。于是这名女子就得到了本金100万元,再加上100万元在5年之内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的结局可以说让很多在银行存钱的人都得到了些许的安慰,不至于担心自己的钱哪一天也不翼而飞了。
三、希望银行能够更加的规范
钱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我们将钱存入银行就是为了给我们的钱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所以,银行要做到的就是规范和严谨,不能出一点的差错,不然的话,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关于山东女子在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遇到这种事的时候该如何维权?以上是我的看法,你的看法是什么?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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