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询国家允许的直销
一、首先使用百度搜索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并点击进入。
二、进入以后选择“政务服务”选项。
三、然后打开“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入,如图。
四、进入以后点击“直销企业”选项。
五、这样就可以查询到国家允许的直销了,如图所示。
传销的具体流程是什么呢?钱都是怎么骗来的。?和直销有什么区别
1998年4月,我国颁布了禁止传销的法令后,非法传销人员没有了行骗的幌子,便又借用“直销”的名头继续行骗。不过,无论“非法传销”怎样变换嘴脸,只要留心观察,分清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总能看清这些骗术的本质。
什么是直销呢?世界直销协会是这样阐述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它场所),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合法直销是将优质的产品直接输送给消费者,同时也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和退货机制,可以避免消费者和推销人员的经济损失。真正的直销,堪称营销领域的一颗璀璨明珠,不仅成功造就了像安利、玫琳凯、雅芳等大型跨国公司,而且其卓越的营销理念和在这种理念之下的丰富的管理哲学,已经连同这些先驱公司的成功案例,一起入选哈佛大学 MBA(工商管理硕士)必修教材。
那么究竟什么是非法传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
(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
(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
(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
(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
(五) 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
(六)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最根本的区别是:合法的直销公司有自己的工厂,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公司和直销员是合作关系,利益是建立在销售商品的基础之上;非法传销公司没有自己的工厂,而是将其他厂家粗劣的产品逐层传销给下线会员,每一层都要加上中间利润 ,这种借着商品的转换而赚取中间利润的“间接贩卖”,使商品和实际的价格相差甚远,而且传销的层次越多,商品价格就越高,这样底层人员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而传销不准退货,经济上受到极大的损失。
直销与传销在英文原义中都是“ direct selling”,这种无店铺的营销方式最初由港台地区传入祖国大陆,而港台地区大多将它翻译为“传销”。由于存在监管真空,“老鼠会”式的发展模式给直销行业带来了管理的失控,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以至于直至今日不少人仍然对直销闻之色变,而传销也成为一个贬义词。其实,传销是直销的一个邪恶变异,是被人利用的产物,表面上相似,直销和非法传销之间只有“一墙之隔”,管理好就是正当,管理不好就会变成非法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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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公司排名是怎样的?
中国直销公司排名是:安利、雅芳、福维克、玫琳凯、无限极、老人宝、权健、如新、中康、欧瑞莲。推荐:无限极。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无限极(中国)”﹞是李锦记健康产品集团旗下成员,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从事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现代化大型企业。
在企业社会责任具体实践中,无限极强调“短期”与“长期”的平衡发展,“硬件”与“软件”的平衡建设;“输血”与“造血”的平衡慈善。无限极已累计向社会捐款捐物价值超过1亿5千万元人民币。
无限极(中国)在广东新会累计投资超过30亿元人民币,设立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约300亩)的无限极新会生产基地,其主体建筑包括生产大楼,无限极养生文化体验中心,无限极中草药园及无限极大学。
基地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 22000-2006/ISO 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国际上共同认可和接受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保健食品GMP四项认证,生产设备与技术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整个生产基地的年生产能力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至2012年,无限极在中国内地拥有共21所以“无限极”命名的小学,且大部分学校都设有关怀小组提供持续关注。
无限极(中国)捐赠2000万人民币创建的“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于2012年9月由国家民政部批准。基金会的宗旨是:传承“思利及人”的核心价值观,关注大众健康,凝聚社会爱心力量,推动社会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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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法的直销公司名单都有哪些?
中国合法的直销公司名单有:北京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河北金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威海紫光科技园有限公司,青岛康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
直销公司定义:
直销也可以简称厂家直接销售,不经过代理可以直接销售的,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直接向最终消费者进行销售的一种经营销售方式。一是公众消费意识;二是一对一关系的建立与形成;三是现场展示与焦点促销。由于直销直接面对客户,减少了仓储面积并杜绝了呆帐,没有经销商和相应的库存带来的额外成本,因而可以保障公司及客户利益,加快成长步伐。
直销就是产品不通过各种商场、超市等传统的公众的销售渠道进行分销,而是直接由生产商或者经销商组织产品销售的一种营销方式。直销实际上是最古老的商品销售方式之一。早在远古时期人们进行商品交换之后,首先学会的就是直销。
世界直销协会对于直销的概念是如此定义的:直销是指在固定零售店铺以外的地方(例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者其他场所),由独立的营销人员以面对面的方式,通过讲解和示范方式将产品和服务直接介绍给消费者,进行消费品的行销。
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矗立在举世闻名的八达岭长城脚下,总占地六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达一千八百万元。拥有十万级GMP净化生产车间,数条进口软胶囊生产线,智能电脑控制的配料车间、全自动的产品包装线、专业的运输机构。拥有一流的生产设备及国际上领先的软胶囊生产技术水平,并有一批从事生物制品、医药、食品及相关专业的科研人员。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曾与多个国家合作,且都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北方大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始终把高科技发展作为重要方向,努力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生产经营规模化。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规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生物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为根基,不断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配备先进的科研仪器,建立先进的网络服务体系,为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提供新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公司现已开发的产品有近百种,投入生产的有50种,其中有十余款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准文号,另有数十款产品正在申报当中。公司还将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工艺,按照既定的研究项目开发各种剂型的保健食品,同时不断研发更新、更全面、搭配更合理的保健食品。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辽宁省生物医学工程研究院控股的股份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人类健康产业的高科技生物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制品(保健食品、食品、生物制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Future Biotech Inc.是公司在美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建有占地30000平方米的产业化基地。按照现代化生产要求配备了包括生产胶囊、片剂等多种新型设备,具备完善的质检、质保及规模化生产能力,被评为市环保园林式厂区,重点扶持科研生产单位。公司目前已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2000认证,在行业中较早通过国家GMP认证,是青岛市甲壳质研究会理事单位。
公司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原则。以国家重点科研院所为依托,先后成功的研发了海之圣牌螺旋藻片、双参胶囊、海舒康胶囊、甲壳素胶囊、葡萄籽胶囊。并陆续通过国家审批,全部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功能性保健食品的审批。海之圣系列产品的生产技术均来自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和中国海洋大学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使得此系列产品无论是在提炼工艺、技术含量、产品包装均在全国前列。同时公司正在研发申报、降血脂、降血压、抗突变系列产品。
经过的不懈努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已具备建设国际跨国公司的实力。在香港、日本、加拿大、建立营销中心,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充分发挥公司的研发生产优势,走全方位和多元化道路。
金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安国市中华路饮片厂,创建于1993年,是安国市成立最早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历经二十载,金木药业集团已经发展成为一家集中成药、中药饮片、药用冰片、保健食品生产及餐饮、宾馆为一体的综合性民营企业集团。集团下设保定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安国同源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金木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安国市汇博中药材有限公司、安国市金硕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华宾馆等多家子公司。集团共有四个厂区,占地面积160多亩,总建筑面积6.5万平米,资产总额3.8亿元,企业员工达680多人。
中国商信网是传销吗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中华直销网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中华直销网;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谁能告诉我《直销管理法中》关于直销企业是怎么规定的?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中国直销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公布下列内容:
(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直销产品范围公告;
(三)直销企业名单及其直销产品名录;
(四)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名单及其从事直销的地区、服务网点;
(五)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
(六)直销员证、直销培训
员证式样;
(七)直销企业、直销培训员及直销员违规及处罚情况。
(八)其它需要公布的信息。
第四条 直销企业通过其建立的中文网站向社会披露信息。直销企业建立的中文网站是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和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应与直销行业管理网站链接。
第五条 直销企业设立后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以下信息:
(一)直销企业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
(二)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服务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
(三)直销产品目录、零售价格、产品质量及标准说明书;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的,直销企业应披露其取得相关认证、许可或符合标准的证明文件。
(四)直销员计酬、奖励制度;
(五)直销产品退换货办法及退换货地点;
(六)售后服务部门、职能、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
(七)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中关于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权利、义务,直销员解约制度,直销员退换货办法,计酬办法及奖励制度,劳动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责任及其他相关规定;
(八)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
(九)涉及企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处理情况。
上述内容若有变动,直销企业应在相关内容变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在获得许可)后一个月内及时更新网站资料。
第六条 直销企业设立后,每月15前须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工商总局报备以下上月内容:
(一)保证金存缴情况;
(二)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情况;
1、直销员按月直销经营收入及纳税金额;
2、直销员直销经营收入金额占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比例。
(三)企业每月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
(四)直销培训员备案。
第七条 直销企业应于每年四月份以企业年报的方式公布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内容。
第八条直销企业及直销员所使用的产品说明和任何宣传材料须与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内容一致。
第九条直销企业未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进行信息披露,或直销企业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和工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申请直销应提交其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为现金。
第三条 直销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授权指定银行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的书面决定支付保证金;
(二)直销企业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文章来源:中国直销网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申请直销应提交其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为现金。
第三条 直销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应包括下述内容:
(一)授权指定银行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的书面决定支付保证金;
(二)直销企业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三)明确直销企业和指定银行的权利义务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提交与指定银行签署的开设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
第四条 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三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于次月15日前将其上月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向指定银行出具,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直销企业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定银行应当对证明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直销企业月销售额,如需调增保证金金额的,直销企业应当在向指定银行递交月销售额证明文件后5日内将款项划转到其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如需调减保证金金额的,按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一)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不向直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二)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无力向直销员和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三)因直销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直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
第六条 直销员或消费者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要求使用保证金的,应当持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载明劳动仲裁条款的,直销员也可持劳动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按上述程序申请。
直销员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劳动仲裁裁决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直销员证及其与直销企业签订的推销合同。消费者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售货凭证或发票。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接到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使用保证金支付赔偿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指定银行和保证金使用申请人。
直销员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的,其申请不予受理。
第七条 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支付保证金后,直销企业应当自支付之日起15日内将其保证金专门账户的金额补足到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水平。
第八条 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通过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披露。
第九条 直销企业不再从事直销活动的,凭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出具的书面凭证,可以向指定银行取回保证金。
第十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负责直销保证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工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明确直销企业和指定银行的权利义务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提交与指定银行签署的开设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
第四条 直销企业开始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三个月后,保证金金额按月进行调整。直销企业于次月15日前将其上月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向指定银行出具,并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直销企业对出具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指定银行应当对证明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直销企业保证金金额保持在直销企业上月直销产品销售收入的15%水平。账户余额最低为200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根据直销企业月销售额,如需调增保证金金额的,直销企业应当在向指定银行递交月销售额证明文件后5日内将款项划转到其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如需调减保证金金额的,按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协议办理。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决定,可以使用保证金:
(一)无正当理由,直销企业不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不向直销员、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二)直销企业发生停业、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无力向直销员支付报酬或者无力向直销员和消费者支付退货款的;
(三)因直销产品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直销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赔偿或者无力赔偿的。
第六条 直销员或消费者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要求使用保证金的,应当持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企业与直销员签订的推销合同载明劳动仲裁条款的,直销员也可持劳动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按上述程序申请。
直销员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劳动仲裁裁决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直销员证及其与直销企业签订的推销合同。消费者除持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外,还应出示其身份证、售货凭证或发票。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接到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使用保证金支付赔偿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指定银行和保证金使用申请人。
直销员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的,其申请不予受理。
第七条 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支付保证金后,直销企业应当自支付之日起15日内将其保证金专门账户的金额补足到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水平。
第八条 直销企业保证金使用情况应当及时通过商务部和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社会披露。
第九条 直销企业不再从事直销活动的,凭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出具的书面凭证,可以向指定银行取回保证金。
第十条 直销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 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共同负责直销保证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工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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