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农药的正式登记证和临时登记证有什么区别?
一、类型不同肥料登记证:
1、临时登记——经田间小区试验后肥料登记证,需要进行田间示范试验、试销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临时登记。
2、正式登记——在获得临时登记后,经田间示范试验、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肥料产品,生产者应当申请正式登记。
二、有效期不同:
1、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肥料临时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两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农业部批准续展登记。续展有效期为一年。续展临时登记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2、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肥料正式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销售该产品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前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农业部批准续展登记。续展有效期为五年。登记证有效期满没有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视为自动撤销登记。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应重新办理登记。
三、登记申请要求:
1、生产者申请肥料临时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
2、生产者申请肥料正式登记前,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示范试验。对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建议经农业部认定的产品类型,可相应减免田间试验和/或田间示范试验。
扩展资料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一)没有生产国使用证明(登记注册)的国外产品;
(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
(三)知识产权有争议的产品;
(四)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
第十四条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
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于登记肥料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代加工的肥料是否需要肥料登记证
需要。根据查询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相关资料显示肥料登记证,代加工肥料登记证的肥料是需要肥料登记证的。企业生产肥料肥料登记证,除免予登记的肥料品种外,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肥料登记。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不得假冒、伪造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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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登记证怎么办理
企业办理肥料登记许可,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准备给好相应的材料,向省级农业厅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准备好后,在省农业厅办理窗口上报申请。省农业厅对材料和实体进行初审,符合规定的作出同意的意见,加盖公章。
2.农业部行政大厅上报材料。省级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要将材料上报农业部行政审批大厅,大厅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根据材料的情况分别作出受理、不予受理和补充材料的决定。
3.秘书处核验样品。在大厅审核材料的同时,申请人要将肥料样品,提交农业部肥料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核验。在大厅材料审核通过,秘书处样品核验都通过的情况下,作出正式受理决定。
4.肥料评审委员会检测。正式受理后,肥料评审委员秘书处将会组织专家,对肥料的安全性、5.有效性进行综合的检测。这段时间可能比较长,在九个月之内可以出具结论报告。
6.批准程序。肥料评审委员会作出测评报告,认定生产的肥料具有安全性和有效性,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时,将出具报告。
7.网上办理的情况。根据要求,可以将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对于资料、表格下载和相关受理、审批进度,可以登录农业部网站查询。
法律依据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肥料生产者均可提出肥料登记申请。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业部制定并发布《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肥料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应按照《肥料登记资料要求》提供产品化学、肥效、安全性、标签等方面资料和有代表性的肥料样品。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业部负责办理肥料登记受理手续,并审查登记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境内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其申请登记资料应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向农业部提出申请。
什么条件不用办理肥料登记证
生产水溶肥料(叶面肥和冲施肥)不需要办理。
1、根据现在的政策,每一款肥料都须要有一款与之含量相吻合的肥料登记证,但并不为每生产一款肥料都要去办理一款肥料登记证,因一款肥料登记证可以适用若干款肥料。
2、办理肥料登记时,如果肥料登记证的养份含量中的NPK只标明了NPK的总量,未标明NPK具体的配比,那只要生产的肥料的NPK总和等于这个数就可以用这个肥料登记证。如肥料登记证标明为NPK≥45%,则这个证件就可以适用于NPK之和等于45%的所有肥料,如15-15-15,16-14-15,14-15-16,20-15-10,20-10-15等。
3、通常都无须每一款肥料都要去办一个肥料登记证,如有10个肥料登记证,4个复混肥料登记证,4个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证,2个有机肥料登记证。但却能利用这10个肥料登记证来生产1000多种不同配比的肥料。
扩展资料:
1、配方肥为指利用测土配方技术,根据不同作物的营养需要、土壤养分含量及供肥特点,以各种单质化肥为原料,有针对性地添加适量中、微量元素或特定有机肥料,采用掺混或造粒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地域性的专用肥料。
2、微生物肥料为指应用于农业生产中,能够获得特定肥料效应的含有特定微生物活体的制品,这种效应不仅包括了土壤、环境及植物营养元素的供应,还包括了其所产生的代谢产物对植物的有益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肥料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
3、法人代码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合格证
6、最新的产品检验报告(3个月以内)
7、生产许可证
8、注册商标
9、肥料使用登记表
10、产品标识(外包装)、产品说明书或彩页
11、生产企业考核表
12、省级肥料登记申请表
二、办理肥料登记证要分两类情况肥料登记证,一类是在当地的省农业厅办理,另一类是要到农业部去办理。
三、在农业厅办理肥料登记证的是以下几种肥料:
1、复混肥料
2、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3、有机肥料
4、掺混肥料
其肥料登记证他的肥料,如微生物肥料、叶面肥料等则需要到农业部去办理。
四、办理肥料登记证的一般是先办理临时肥料登记证,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一年过申请转为正式肥料登记证,转正后的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到期后,可以再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5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十九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第二十一条 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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