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徐翔出狱倒计时,应莹称“离婚这条路还会走下去”
按照私募大佬、泽熙投资实际控制人徐翔被判5年零6个月斯伟江的刑期计算,目前离斯伟江他出狱的日子还有8个月左右。
一年多前,徐翔妻子应莹提出离婚主张,在青岛城阳监狱开庭审理离婚案的过程中,徐翔当庭表示同意离婚。
目前中国已有110万亿的资管规模,从业人员数十万,徐翔案财产甄别和徐翔夫妻离婚案将怎样判怎样执行,亦对私募界、资管界人士产生重要的标杆意义。
根据此前媒体透露的徐翔案判决,徐翔利用个人名气操纵市场,业界人士表示,徐翔案对目前资本市场“网红”大佬、操盘手和私募基金,在如何规范大宗交易、二级市场的操作,明确规则红线等方面,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年多后,徐翔离婚案进展如何?未来徐翔出狱后,这婚还离不离?涉案的210亿家族资产将会如何划分处理?2020年,中国资本市场正值而立之年,徐翔案以及他的离婚案、财产甄别和执行,对未来资本市场和私募等领域有怎样的意义?
“即便徐翔出狱,婚也是要离的”
2019年8月29日上午,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青岛监狱依法不公开审理应莹诉徐翔离婚纠纷一案。尽管徐翔的律师在开庭时曾代表徐翔表示,不同意离婚。但剧情反转——徐翔自己当庭同意离婚。
“我觉得他同意离婚,应该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应莹认为,徐翔的决断力,一如他在股票止损时的坚决。应莹语速较慢,神情很平静。
应莹称,在离婚起诉书中,只提请法院处理离婚和抚养权,财产问题将另案主张。不附带财产分割问题。
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人不在狱中,甚至不需要通过法院,到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但通过法院徐翔夫妻仍然无法离婚,这令应莹感到困惑。
应莹的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斯伟江认为,离婚和财产处理属于两项不同的法律关系,财产处理复杂一点,可以先处理感情问题,“至少双方可以先解脱”,财产如果涉第三人可以另案起诉。
如果上海黄浦区法院在徐翔出狱之前,对离婚案仍无判决,应莹也只能等待徐翔出狱,“反正离徐翔出狱只有8个月了”。徐翔出狱之后,应莹的压力减轻之后,离婚也更为方便,那么应莹是否还会坚持离婚?
与离婚案平行的另一条线,是徐翔家族被冻结210亿资产甄别和执行进展。
此前有媒体分析指出,应莹此次离婚诉求,可能是“技术性离婚”——以离婚案推动财产甄别和财产保全。应莹说,“离婚跟资产甄别其实没有必然的联系,哪怕我不离婚,我们家的合法资产还是要依法甄别的。”
先分后罚?还是先罚后分?
应莹上一条微博的记录,停在9月4日,微博记录说斯伟江:(甄别)尾声进入倒计时。
此前应莹向媒体透露,徐翔出事后,她家庭合计冻结的资产,按彼时股价计,总价值210亿。其中现金类资金约120亿,其余主要为股权资产,还有少量的房产、 汽车 等资产。
2017年1月,徐翔案一审判决(徐翔选择不上诉)其个人非法所得为71亿元(93亿非法所得为同案犯三人共有),判处罚金110亿元。
有律师认为,如果先分后罚,110亿罚金几有一半要落空,而上述资产,不管权属属于徐翔父母,还是应莹夫妻,绝大部分是徐翔积累起来的,“离婚就把一半先分走,将导致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满足,以及刑事判决不能执行。”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佑强律师认为,罚金刑是针对徐翔个人犯罪行为的处罚,财产中属于共有财产人的份额,应该“拆出来”。
在孔德峰律师看来,罚金是一种宣誓,不代表一定能落实。“(宣誓和落实)这是两个概念,举个例子,美国判一个人几百年的有期徒刑 ,那都能落实吗?如果判决书上,罚金是针对徐翔个人的,就应该由他个人承担。”
应莹透露,法官也同意这种“先分后罚”的观点:“我的合法财产会保护的,罚金刑只针对徐翔个人。”但她显然对这样的处理方式能否落实,心里没底。
无论是先罚后分,还是先分先罚,都首先会涉及到超百亿财产的甄别。目前中国已有110万亿的资管规模,从业人员数十万,徐翔案财产甄别和徐翔夫妻离婚案将怎样判怎样执行,亦对私募界、资管界人士产生重要的标杆意义。
孔德峰律师认为,徐翔案情特殊。目前刑事案件的财产甄别,多在法院的主导下进行。从司法实践来讲,其程序上的严格性,不像民事案件那样,有充分的程序保障。
上市公司困境
对于71亿非法所得,应莹认为,其中有10亿元左右非法所得,应由信托产品持有人及其他关联人承担,徐翔个人非法所得应为60亿元左右。
应莹称,判决中徐翔个人的71亿非法所得,有10亿左右不属于徐翔,其中一部分是徐翔的朋友违法所得,另外一部分是以泽熙名义购入涉案股票的收益,这些收益已跟随客户赎回,“这部分不能用家庭合法资产去抵扣”。
目前徐翔持股的上市公司股权主要有宁波中百、大恒 科技 、华丽家族以及文峰股份这4家,除此之外,还持有康强电子、世纪星源等零散股权,其中徐翔家族对宁波中百、大恒 科技 拥有控制权,上述股权全部被冻结。
其中,宁波中百股票的持有主体是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占总股本15.78%斯伟江;徐翔的母亲郑素贞的姐妹郑素娥持股,占总股本3.57%。郑素娥为2018年宁波中百被太平鸟老板要约收购时进入。
大恒 科技 股票的持有主体是郑素贞,持有总股本29.75%。
华丽家族股票的持有主体是上海泽熙增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是5.61%,这家有限合伙有三名合伙人,泽熙系占两名,占总份额比例只有6%。
文峰股份股票的持有主体是郑素贞,持股比例是14.89%。
上述四家上市公司股权的市值目前合计31亿元左右。
持有宁波中百股份的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徐翔父亲徐柏良和郑素贞持股,分别是持有99%和1%。
也就是说,上述四家上市公司,无论是直接持有人,还是穿透持有人,其受益人主要都是徐翔的父母。对此,应莹表示,“我公婆还是坚持这些(股权)是他们俩的。但最终还是要看法院怎样认定。”
此前应莹发微博称,“给我两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鹦鹉案二审开庭,鹦鹉案是什么?
男子贩卖自养鹦鹉被判5年。
2017年11月6日上午10时斯伟江,备受关注斯伟江的“鹦鹉案”斯伟江的二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前,深圳男子王鹏贩卖自养鹦鹉,被当地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决后,王鹏提出上诉。
上午,王鹏的父母、妻子盼盼以及孩子小宝都前往斯伟江了深圳中院,王鹏的父亲和妻子盼盼进入法庭旁听,王鹏的母亲则留在外面照顾不能进入法庭的小宝。王鹏的二审代理律师徐昕和斯伟江更是早早就赶到了深圳中院。
王鹏的二审辩护律师、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认为,王鹏主观上没有以此牟利的犯罪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社会危害,一审判决量刑过重。此外,鹦鹉属观赏性物种,繁殖性较强,审理中,不应与大熊猫等野生、繁殖性弱的动物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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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律师伪证案撤诉,该案件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12月4日斯伟江,曾被控涉嫌伪造证据罪而广受关注斯伟江的“熊昕案”迎来最新进展。12月4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准许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撤回对熊昕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起诉。该案件中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值得关注:
一、江西律师伪证案概要
2018年4月,江西东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昕接受一起涉嫌强奸案辩护委托,在与当事人会见时,谈话内容被隔壁房间负责该案的公安局民警听到,称其唆使嫌疑人作虚假供述。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根据该案嫌疑人和民警证言,起诉熊昕涉嫌伪造证据罪。2018年9月27日熊昕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逮捕,羁押一年三个月后,于2019年12月5日取保候审。 据周泽律师所述,此前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局及检察院以熊昕在会见当事人过程中被办案人员监听“获知”的熊昕“教唆”当事人翻供,而以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对其进行追诉,是非法的,“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是两个人的私密行为。”下一步,他将根据熊昕本人的意愿,考虑申请国家赔偿,并支持熊昕进行上诉。“熊昕可以进行上诉,斯伟江我们也支持他上诉。”
二、案件回顾: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被起诉 羁押一年三个月
根据此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2018年4月20日,东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昕担任韩某忠涉嫌强奸罪一案的辩护人。同年4月24日,熊昕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递交《关于建议对犯罪嫌疑人韩某忠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于当日下午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12号提讯室会见韩某忠,并唆使其向检察机关作出虚假供述。
会见期间,在隔壁提讯室提讯他案犯罪嫌疑人的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民警张某庆在走廊休息时听见了熊听唆使韩某忠作虚假供述的经过,后张某庆进入12号提讯室当面指责熊昕的行为并表示会向有关部门反映。2018年9月13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以熊昕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辩护人,教唆犯罪嫌疑人作虚假供述,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8年9月27日,熊昕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执行逮捕。羁押一年三个月后,熊昕于2019年12月5日获释。
三、辩护律师:检察院事实认定错误 一年就判断撤诉
此前,周泽律师与斯伟江律师共同具名向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寄送了《关于建议撤回对熊昕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据《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指控熊昕律师所谓“教唆”当事人韩某忠的关键内容,明确来自强奸案当事人韩某忠向其反映的情况;故认定其“教唆”韩某忠,系事实认定错误。2019年10月,“熊昕案”辩护人周泽律师曾表示,“这个案件的争议,一个是有没有教唆(犯罪嫌疑人作虚假供述)的问题,二是就算有教唆,能不能治罪的问题。”周泽律师表示,他是在2019年10月11日进行了阅卷。韩某忠证言里熊昕律师跟他说的话,本身就跟熊昕说过。熊昕律师会见韩某忠是做了记录,记录里面就有这些内容。熊昕被警官听到的内容,是建立在之前熊昕与韩某忠见面交流告诉了他这些情况的基础上,“熊昕律师只是对韩进行辅导,告知他如何条理化进行表达,不存在教唆他串供的问题。”
同时,周泽律师认为,法律明确规定会见不得监听,“律师的会见应该是完全秘密,至于他和当事人之间说什么,包括是否教唆都是不受追究的。因为你是秘密保护的,本来就不应该知道。”
此案值得重点关注的就是以上相关信息,具体此案结果还要以官方审批通报为准。
独家对话徐翔之妻应莹:我为什么想要宁波中百和大恒科技的实控权?
距离2017年1月23日斯伟江,徐翔案在青岛中级法院宣判,已经过去整整三年半。
彼时,泽熙投资负责人徐翔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获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亿元,并没收非法所得90亿元。
当昔日“私募一哥”徐翔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其妻应莹更多充当了台前的角色。
不过,仍有许多问题待解。
案发后,“泽熙系”及徐翔夫妻、父母等持有的约210亿资产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和冻结,涉及宁波中百(600857.SH)、大恒 科技 (600288.SH)、东方金钰(600086.SH)、文峰股份(601010.SH)、华丽家族(600503.SH)等多家上市公司股权。
也正因此,当应莹提出离婚要求,这桩被称为A股世纪离婚案的新闻事件,充满保全财产的“技术性”离婚揣测。该事件背后,则干系多家A股公司的走势,关乎公众利益。
不久前的9月4日下午,应莹微博发声,透露了去青岛中院沟通资产甄别事宜的进展。
应莹提到,“9月2日下午,我和斯伟江律师、吴布达律师一行三人应约到青岛中院继续沟通”,“青岛法院主办法官告诉我们,因为疫情等原因,原本应该结束的资产甄别工作可能还要拖延一下”,不过,“这次主办法官非常正式地对“尾声”做一次倒计时,他表示,资产甄别工作会在年底前结束,很有可能提前。”
同时,应莹提出想要上市公司(宁波中百和大恒 科技 )实控权的设想,“主办法官也当场表态,他将会就此事征询徐翔本人意见。”
《21世纪》:9月2日下午斯伟江你应约到青岛中院沟通,徐翔案资产甄别工作进展如何?
应莹:和我沟通的主办法官,就是徐翔案的审判法官。
上次去青岛,我们主要交流的就是资产甄别尾声的问题,主办法官主要解释了一下为什么资产还没有执行,主要是今年受疫情影响,出差、会见都是受到限制的,被各种因素拖延。
不过,他和我的沟通都是很诚恳、顺畅的,再三强调这次资产甄别已经进入尾声,预计在今年年底完成,也有可能提前。
另外,我提出来,希望拿到两家上市公司(宁波中百、大恒 科技 )的实控权,因为实控人缺位,给公司经营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主办法官答复我,下次去见徐翔的时候,也会征求他本人的意见。
下一次见面,我们初步定在今年11月底或12月初。
《21世纪》:相较于现金,你更希望拿到宁波中百和大恒 科技 两家上市公司的实控权,主要出于什么考虑?目前,宁波中百陷入一起担保诉讼案,是什么情况?
应莹:徐翔案后,就像有个负面标签贴在这些公司身上,大股东股权被冻结,再融资受到影响,对公司的战略长远发展都是不利的。
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宁波中百、大恒 科技 的管理团队都会定期和我汇报一下公司的经营情况,现在,公司如有重大事件,我也会委托律师前去沟通了解,基本掌握情况。
像宁波中百,此前遭遇太平鸟集团的股权要约收购,现在由于原董事长龚东升任职期间的个人违法行为,被莫名牵扯进“担保案”等一系列问题,归根结底就是由于实控人缺位,导致公司的很多决策受到影响。
两家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也很关心公司情况,希望能尽快解冻股权。所以我希望拿到宁波中百和大恒 科技 实控权,从根本上解决公司治理问题。
《21世纪》:你对宁波中百曝出的担保案是否知情,目前案件进展如何?
应莹:宁波中百的这起担保案,我在前几年是有所知的,我觉得这件事情应该不难查清,而且宁波中百确实很无辜。在北京市一中院执行立案后,我也委派律师去了解情况。我掌握的情况是这是宁波中百前董事长龚东升私自为自己的公司担保,可能涉嫌与对方串谋的担保案。
至于在北京一中院的执行立案,宁波中百在北京并无可供执行的资产,据我了解,中建四局可能采用了蒙蔽手段,虚构了宁波中百在北京有财产的事实,取得执行立案。
所以我希望北京一中院能秉公执法,给宁波中百,也是给中小股东一个公道。
《21世纪》:如果真的拿到上市公司实控权,如何参与经营管理?
应莹:宁波中百和大恒 科技 这样的上市公司,本身有很成熟的管理团队,这两年也做得挺好的,如果我拿到实控权,主要是规划一下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也可能考虑管理层的股权激励。
2019年3月20日,应莹将离婚《起诉状》提交给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并提出4项诉讼请求:1,判令和42岁的徐翔离婚;2,判令夫妻双方所生之子由应莹抚养;3,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但是一年以后,该离婚案仍然处于“已开庭,未宣判”的状态。
《21世纪》:庭审中,徐翔的代理律师在庭上认为你们夫妻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因此不同意离婚,但是法官问到徐翔态度时,他情绪激动,突然说同意离婚,并放弃孩子抚养权,你如何看待他的决定?
应莹: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的工作人员是到青岛监狱内开庭的,监狱允许一个月探视一次,探视时徐翔主要问家里老人孩子的情况多一些,我和徐翔见的最后一面就是离婚案开庭的时候。
开庭的时候,徐翔比较严肃,坐在那里,基本一言不发,除非被问到问题回答一下,法官问到他是否同意离婚,是否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他就说了两个字,“同意”。
我们在庭上也没法单独沟通,我个人认为,这个决定应该是经过他慎重考虑的,也是他真实意图的表达,他本身是一个很果断的人。
我不清楚他的律师是谁聘请的,在徐翔明确表达了意见以后,律师还是坚持个人的意见,结案的时候也是坚持不同意离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目前,离婚案毫无进展。离婚案是去年5月13日立的案,经过两次无故延期,今年11月13日又要到审限了,届时会有什么结果我也无法判断。
《21世纪》:外界都说你是假离婚,是为了分割资产?
应莹:离婚有多方面的原因,家家都有难念的经。别人可以有各种想法,但是别人无法替代我,也无法真正站在我的角度来想问题。
如果单纯只是为了分割资产,我完全没必要到去年才提出离婚,在徐翔案刚刚宣判的时候,我就可以提出离婚了,所以我也不想解释。
有一句西方哲学说得很好:“他人即地狱”,我觉得很贴切。
我这里需要强调一下,我在青岛中院所追问的资产甄别与离婚是两个事情。不管我与徐翔是否离婚,涉案的家庭资产都必须要甄别清楚,家庭其他成员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要予以返还。资产甄别并不一定要离婚,我在上海所提的离婚诉讼,只是离婚请求和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涉及分割财产问题。
目前,徐翔服刑时间早已过半,而希望通过离婚卸下一些压力的应莹也提到,“希望换一个身份,重新有一个站位和角度”,历经沉浮。
《21世纪》:徐翔什么时候出狱,目前是否有明确的时间?
应莹:判决书上是有明确的时间,到2021年7月9日。
至于徐翔是否会被减刑,我也不清楚,他出狱之后的打算,我们也没有沟通过。
他比较内敛,比较决断,内心都是想好的,以后要干什么。
《21世纪》:泽熙系团队的人都去哪儿了,还有联系吗?
应莹:泽熙一下子出事,整个公司的账户都被冻结了,工资、社保都没法正常发放,员工怎么待得下去?我了解到的泽熙系团队的成员,很多都另谋高就,去机构或公司。
也有一些比较熟悉的员工,我们会有联系,属于私人问候。
《21世纪》:对未来生活有什么打算和期待?
应莹:我现在最大的愿望,还是尽快推动资产甄别,把归属于我们案外人的合法财产解冻,这是我目前生活的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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