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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教师涉嫌杀害学院书记被批捕(复旦教师杀死院长)详细内容

一日说 2年前 (2023-01-26) 产品 121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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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杀害学院书记的复旦大学教师被批捕,案件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最近一条复旦大学内的凶杀案,应该是成功登上了热搜吧,犯罪嫌疑人姜文华,于2021年6月7日下午,持刀杀害了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那么这起案件的基本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只不过两个人的身份比较特殊,而且目前的作案动机不明,所以才让大家如此关注。被害人王永珍是复旦大学的数学科学学院副院长,也是身兼数职的重要教育人员,所以他的被害肯定是让人联想到很多东西,而行凶者姜文华则是复旦大学的外聘青年研究员。案发的时候,并没有像大家所传的那样,他处于解聘的状态,他的合同还没有到期,所以也是复旦大学的工作人员。现在案情的疑点就是他的作案动机我们无法知晓。

这起案件为什么能够登上热搜,也是由于很多的网络传言造成的。很多人都说两个人在发表论文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冲突,但经过校方的辟谣,发现并没有什么交集的可能。也有的人说是由于姜文华合同到期,产生了报复心理,这也是得到了官方的回复,因为他的合同根本还没有解除。至于被害人的身份职位高低,这可能也让很多人产生了联想。姜文华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行凶,现在还没有什么确切的答案,随着网友们的关注,我相信公安机关也会很快的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不管怎么说,毕竟是一个生命被害了,我们就应该尊重他。

本次案件由于发生在我国的高等学府内,所以关注度肯定会非常的高, 可能案件很简单,就是我们的网友们想得太复杂,有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这也是合理的。如果大家愿意继续了解的话,可以持续的关注本次案件,相信用不了多久,警方就会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大学青年教师刀杀同事,校园之地为何成为了江湖场?

全国高考第一天,当数百万莘莘学子为了大学梦在高考考场上汗流浃背地答题时,有大学却传来杀人事情。上海警方通报:某高校青年教员姜某持刀杀死本人的同事。警方通报很粗略,但隐掉的细节很快就被网络补充披显露来:某高校是复旦大学,青年教员是数学科学学院的姜文华,而死者则是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可见,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不是普通的同事关系,而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同事关系

如今的大学是怎样了?一言不合就动刀,这本是发作在金庸、古龙武侠小说中的情形,却很理想地发作在学问分子、文化人扎堆的大学,确实显得格外扎眼。不晓得正在参与高考的考生们,看到这起事情该作何感受。他们对大学、对复旦大学又会有什么见地。应该说,如此极端的杀人事情,无论在复旦还是在中国的高校,都是孤例,是个案,决不能将其看成是普遍现象。不过,我们也不能无视了其背后的缘由,由于其背后的缘由,可能就是普遍现象了。

拿复旦大学这起青年教员杀人事情来说,科研任务考核不合格,被依约解职,是事情发作的直接导火索。依约解职,看起来是十分合理的理由,为什么会酿成这样的惨剧呢?正如有些网友所说,假如不是被逼到无路可走,谁会选择杀人?更何况是一个大学青年教员。当然,或许该青年教员就是性格极端以至心理扭曲的人。假如真是如此,那又是什么样的环境,让这位青年教员性格极端、心理扭曲?六年中,该青年教员的性格弱点,被关注没有?有防备没有?依约解职前能否深化做过该教员的工作?

大学,曾经是无数人梦中的伊甸园,被称为“象牙塔”。但真正深化她,才发现并非如此。大学教员,同样需求接受很大的压力,最大的压力可能就在评职称、出科研成果上。不止一位大学教师通知我,在大学里,本科或硕士辅导员处于最低、最被看不起的层次,只要评上讲师、副教授、教授,才会有更多拿到项目的时机。

在此状况下,很多教师都没法安心上课,一心一意写论文、出学术成果,一旦出不了成果,发不了论文,即使你给学生上课再好,再受学生欢送,也评不上副教授、教授,在学校就没有位置。还有更多的,就像这位复旦大学的青年教员一样,有科研任务考核,假如过不了关,就要被解职,其严酷水平不可思议。

至于大学行政化,更不用说了。这也是近些年有些大学屡屡被诟病的缘由。在业务一线上班的教师,享用到的益处,常常不如那些机关的、离指导更近的人。我上大学时,有一两个教员,经常会向我们埋怨这方面的弊端。去年,我曾面对面采访过一位在浙江工作的大学教授,他谈了这些年在大学遇到的一些阅历,曾经在多个场所和一些行政人员“硬刚”。无论是重新闻上的报道,还是一些大学教员的讲述,都让我们看到,国内大学目前面临的诸多问题。说到底,这些重复被提及的问题,还是一些诸如过于行政化、科研任务过重、人才评价机制有失公道等老问题。老问题迟迟得不到处理,就会酝酿各种各样的矛盾。一些固化、僵化、有失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让很多大学学派纷争,学阀自拥,学术糜烂,重研轻教……浮夸急躁和急进功力,成为这些大学的通病。

这位拿刀杀人的青年教员,真的是太不应该了,说你偏激绝对没说错。在我们这样一个法治国度,即使有再深的矛盾,都应该首先追求从法律途径来处理。更何况,我们国度的上访渠道不断比拟畅通,不少农民都能直接越级上访反映问题,你一个大学教员,假如真遇到排斥和不平事,完整能够越级以至在网上实名发帖反映啊。上了几年学,为什么在遇到什么事情时首先想到的还是刀呢?凭这样的激动,我觉得很难说你平常是一个性格平和的人,也很难说你是一个业务才能突出、能好好教学生的人。当年范仲淹们,纵然被贬,受尽万般冤枉,仍然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今天社会主义国度的学问分子,为什么会选择用这种方法处理纠葛呢?

惨剧曾经发作。这起事情,无论是对受害者、行凶杀人者,还是复旦大学,抑或是整个中国的教育,都是一种伤害,但更应该是一种警醒。就行凶事情自身来说,凶手该负什么义务,可交由法律来评判。教育部门应该深思的是,形成这起事情背后的深层次缘由,如何将这些深层次的问题挖出来,进一步完善、修正。一句话,大学之大,不在大楼之大,而在巨匠之大。千万不要把大学办成江湖,一定要将大学办成崇尚学问的中央。

复旦教师杀害学院书记被批捕,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从小到大无论是一个家庭复旦教师涉嫌杀害学院书记被批捕,一个学校还是社会,培养一个人才都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当成才以后,其所需要做的就是为国家以及为自己的家庭效力。正是因为自己的背后有着自己的国家以及自己的家庭,所以无论做任何事之前,都要考虑到自己的亲人以及自己的家庭。而有一些人正是因为一时的执念,所以说毁复旦教师涉嫌杀害学院书记被批捕了自己的小家,也毁复旦教师涉嫌杀害学院书记被批捕了其他人的家庭。

复旦教师杀害复旦书记

复旦一位书记被割喉这件事情,在网络当中迅速引起了热议。很多人都认为究竟有多大的血海深仇才能够下此毒手,而这位行凶者正是复旦大学的一位教师。而作为学校的教师以及书记来说,全部都是为了学校以及学生们进行付出和帮助的,又怎么能够产生这样的敌对关系。甚至让纯洁的校园当中发生了这样的一起惨剧,不仅仅在社会当中引起慌乱,同样在学校当中对于学生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留有一定的阴影。

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这位复旦的教师在杀人以后,就已经被警方进行拘留,如今也正式宣布被批捕。在这件事情发生的过程当中,毫无疑问这位复旦的教师犯下了故意杀人罪。如果情节较轻的话,将判处3~10年有期徒刑,但是如果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将会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等等。而情节是否严重,除了在作案的过程当中情节是否恶劣之外,也要考虑到对社会以及舆论所带来的影响。

为何下此毒手

这位复旦的教师在杀人之前就已经患上了抑郁症,因为在复旦考核的制度当中,如果没有通过相应的考核或者是没有获得相应的资质,那么就不能够继续留校任教。而这位复旦的老师在近几年的表现并不是非常好,根据学校的规定,很可能在这几年就会离开复旦大学,而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执念,所以心怀恶意,这才下次毒手杀害了这位书记。

在生活当中有着远远比工作或者是金钱更加重要的事情,也正是因为如此的每个人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才能够慢慢的度过,而这位复旦的老师正是因为心胸有一些狭窄,没有办法正确面对自己的人生以及自己的工作,所以才导致了这起异悲剧的发生。

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王永珍遇害身亡,案件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杀害王永珍的嫌疑犯也是复旦大学的老师姜文华,姜文华是一名博士生,他以优秀的成绩毕业,曾经发布过很多优秀的论文。很多人疑惑是什么把一名数学天才逼成了刀客,原因很简单,因为姜文华在复旦大学工作了6年没有升为副教授。 复旦大学有一条非升即走的规则,面对学校不再签约自己,姜文华变得有些暴躁,甚至觉得学校的人在故意刁难并且陷害自己。在和王永珍谈话时,姜文华动怒将对方喉咙割破。

事情发生后,知情人告诉警方,姜文华可能心理出现了问题,作为数学研究者心境本应该很沉稳。但他时时表现出脾气暴躁,后来无法给学生上课,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学校决定不再聘用。

姜文华是一个怎样的天才?

姜文华是2000年复旦大学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他还获得过校长奖。毕业之后又去了美国读博士后,曾经有机会去耶鲁大学授课,但是被他的导师阻止了。因为在美国工作不愉快,几年后他回国曾在苏州某211大学任过教,后来被有幸引进复旦大学当教授。

  网友对于这件事的看法。

很多网友替姜文华感到可惜,他这么优秀的一个人,本应该沉浸工作,却被复旦大学的工作制度耽误了。复旦大学虽然很有名气,但既然在里面工作的不开心,姜文华完全可以到期后解约,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凭借着姜文华的学历出了复旦大学,仍然会有许多国企岗位等着他挑选。而他却选择了犯罪道路,就算不判死刑,等坐完牢出来可能已经两鬓斑白。我觉得学历高不等于心理素质强,希望学校在培养人才的同时,也要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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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投毒案件的直接原因和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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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3]

作案动机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

毒物来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学吕鹏,准备向其要曾经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林森浩从吕鹏处拿到实验室钥匙到实验室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带走。[3]

投毒剂量

检方指控,林森浩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4]

案件经过编辑

投毒经过

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他人处借得钥匙后,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11号楼204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其于2011年参与医学动物实验后存放于此处的、内装有剩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并装入一个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中带离该室。

2013年3月31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携带上述物品回到421室,趁无人之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后将试剂瓶等物装入黄色医疗废弃物袋,丢弃于宿舍楼外的垃圾桶内。

2013年4月1日9时许,黄洋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即于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4月2日下午,黄洋再次到中山医院就诊,经检验发现肝功能受损,遂留院观察。4月3日下午,黄洋病情趋重,转至该院重症监护室救治。

警方调查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林森浩在此前,包括在接受公安人员调查询问时,

林森浩在法庭上接受二审宣判

始终未说出实情。

2013年4月12日零时许,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作案嫌疑并对其传唤后,林森浩才如实供述了其向421室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正式逮捕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亲笔信,质疑学校推诿避责,官僚作风。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称林森浩无精神异常。

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市检察院二分院对嫌疑人林某的公诉已被该院正式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案件审理编辑

一审审理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检方指控,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与被害人黄洋不和,竟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害黄洋并致其死亡,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法院对林森浩依法予以严惩。

被告人林森浩辩称,其只是出于“愚人节”作弄黄洋的动机而实施投毒,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不持异议,但提出林森浩系间接故意杀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有认罪表现,建议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2013年11月27日下午6时15分,该案庭审结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终审宣判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林森浩投毒案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法院没有认可辩方提出的辩护意见,认为林森浩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虽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但不能从轻处罚;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5]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

死刑复核

2015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的二审死刑判决复核听取林森浩辩护人意见。据林森浩辩护人斯伟江律师介绍,整个过程持续两个多小时,辩护人阐述4点意见,认为判处林森浩死刑的量刑过重,法官表示会依法审理。[6]

2015年6月5日傍晚,“林森浩投毒案”代理律师斯伟江所在的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应林森浩父亲林尊耀的要求,该所已与林尊耀解除委托协议。林森浩死刑复核仍在进行中,林父临时更换律师的行动引起各方猜测。林森浩案中,林父在一审结束后已经更换过一次律师,如今是他第二次提出更换律师。

与斯伟江解除合同后,林父或将委托北京律师、中国律师司法网总裁谢通祥接手林森浩案。谢通祥在个人微博简介中自称“专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业务、死刑辩护律师”。同时,他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律师网首席律师[7] 。

2015年7月28日,经林父的律师谢通祥申请和沟通,最高法院刑庭主办法官经过请示领导研究和慎重考虑同意了被告人林森浩的父亲与主办法官的会见请求。在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林森浩案件的主办法官和林父交流了部分案情,并告诉林父最高法院已经多次派人到上海方面了解情况了。林父称,整个会见持续了几小时,法官与书记员还详细地作了笔录。

2015年7月31日下午,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和谢通祥律师第二次来到最高法刑事审判庭第三庭,这一次林尊耀向最高提交了一份由谢通祥与多位专家撰写的《请求最高法院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意见书(一)》以及11份和案件有关的申请。

2015年12月9日,“复旦投毒案”出现新进展,林森浩的死刑复核已出结果,最高法已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8]

执行死刑

2015年12月1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

案"的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行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森浩与其父亲林尊耀等亲属进行了会见。11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1]

社会评价编辑

复旦大学投毒案嫌疑人一审被判死刑,引发热议。专业知识丰富的名校生守不住基本的道德和人性底线,让人警醒:过于功利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忽视最基本健康人格的培养,灌输仇恨的不良风气让心浮气躁的青年人心胸狭隘,缺乏容人之量。从亲密室友到下毒伤人,该反思的不仅是教育。(新华视点)

事件影响编辑

177名复旦大学学子为林森浩求“免死”

2014年5月,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177名学子表示,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请求信还列举了林森浩平时日常生活学习中的一系列琐事。林森浩的同学介绍,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他从平时节约的钱中捐出800元(他每月的生活费仅200多),是同学中捐款最多的学生之一。林还发表过8篇学术论文,在国际有影响力的学术杂志上也有作品刊登。

此外,据请求信介绍,病人送的红包,林森浩坚决拒收。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从始至终都很热心。他平时节俭、朴素(家里是农民,很累很穷,母亲还患有心脏病)。“因此,我们认为他不是多次杀人、多次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10]

关于复旦教师涉嫌杀害学院书记被批捕和复旦教师杀死院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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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01/26作者:一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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