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超载客车发生事故致7死7伤,此事故究竟该谁负责?
江西超载客车发生事故致7死7伤,双方驾驶员存在违法行为,都需要对此次重大交通事故负责。
一、事件回顾
2021年1月26日15时45分,一辆载着江西赣州籍打工返乡人员的赣BZH985上汽大通牌客车超载7人后,从广东省汕头市出发,目的地是江西赣州,行至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寻高速公路31公里+100米处,与赣EB8581轻型自卸货车追尾相撞,造成车上7人死亡,7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案发后当地交警已经对该车驾驶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控制。
二、驾驶员责任
据初步查明,赣BZH985驾驶员存在着严重疲劳驾驶、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及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与该车相撞的赣EB8581轻型自卸货车也存在着超载行为。
1、赣BZH985驾驶员的责任
毫无疑问,赣BZH985驾驶员由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且具备特别恶劣情节,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赣州交通事故宣判;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赣州交通事故宣判;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案中赣BZH985驾驶员已经造成了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所以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因此,赣BZH985司机应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2、赣EB8581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的责任
在该案中,如果赣EB8581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那么也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造成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也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江西安远发生6死车祸,该案件有何最新进展?
6个人都是朋友关系,喝了啤酒。现在就是初步认定小车酒后驾驶,司机的好像是106mg/100ml,超过80/100ml应该是醉驾。
事件经过
江西赣州安远县G238国道518Km+575m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从安远县交警大队了解到,涉事货车驾驶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涉事超载小轿车驾驶员涉嫌醉驾。另外,记者从赣州安远县宣传部证实,安远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梅小龙已被免职。
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该起事故中的赣C1Q563重型牵引车归属高安市邦云物流有限公司,赣F6695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归属南城县通顺汽车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牵引车驾驶人黄某斌在事故中未受伤,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与其相向行驶的赣B7086P小型轿车所有人郑某胜,事故发生时超载,核载5人实载6人,导致2人当场死亡,1人在施救过程中死亡,其余3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起事故是江西赣州安远县两个月内继“12·30”安远县建筑施工项目坍塌较大事故和2021寻全高速“1·26”较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的第3起较大事故,造成了不良影响。事故发生当天下午,江西省政府约谈了赣州市政府。
“在临近春节的重要时刻,赣州市接连发生较大事故,充分暴露出赣州市抓安全生产上,存在站位不高,监管不严,责任不清,措施不实,作风不优等突出问题,必须引起深刻反思。”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殷美根说。
殷美根强调,要加大在高速、国省道,农村道路上的安全管控力度,全面实施联勤制度,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联合检查。在国省道特别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车流集中的“三类”重点路段,要加强路面显性用警,重拳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超员,酒驾醉驾等行为,要以铁腕之力,雷霆之势,坚决遏制住交通事故多发的不良势头。
2月10日凌晨了解到,赣州安远县在事发后第二天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会上,安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邱坚通报了近期事故的责任人处理情况,向安远县宣传部副部长龙林春核实,安远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梅小龙确实已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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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一货车与轿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车主后续如何处理?
接近年关赣州交通事故宣判,每个人都希望能够过一个平安幸福的新年赣州交通事故宣判,并以很好的姿态来迎接新的生活,任何人都不想期间出现一点差错。但是生活总是不断在捉弄着赣州交通事故宣判我们,就在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发生赣州交通事故宣判了一起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汽车相撞了。并且现场惨烈的情况简直令人痛心不已,造成了六人死亡,这真是一场很严重的车祸。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还在接近年关的时候,更是对两个家庭平安稳妥地过完新年进行了巨大的打击。
关于事件的具体情况,据了解,在事发当日凌晨两点左右,前牌是赣C1Q563,后牌为赣BF6695,在从远安县城区前往车头镇方向的路上行驶,并且行驶至车头镇三排村路段时和相向而来的小轿车头对头相撞了。并且此次相撞直接导致小轿车内两人死亡,之后还有一人在施救过程中死亡,另有三人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将就无效死亡。还了解到,此次的小轿车荷载是五人但是却超载乘坐了六名人员。这样一看其实此次事故的造成两车都有些违规违法,小轿车超载,而两车也没有及时进行避让处理,相向而撞我想可能真是没有人肯让步。
事发之后,赣州市委和市政府也对此次事件高度重视,并且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吴忠琼同志也表示,希望安远县能够尽快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并尽全力查明事情的真相和缘由。目前而言,还没有出现具体的调查结果,和对当事人如何处理的详细结果。之后公安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立刻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善后工作和调查相关事宜的工作,还要做好舆论导向工作不能使情况恶化发展。并且在当地短时间内这也不是第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了,如何深刻反思交通事故所带来的问题切实处理吸取经验教训,之后制定更加合理严格的管控措施,这是此次事件之后更重要的工作。
交通安全是我们老生常谈的问题,就我们现在的道路发展,行走在路上危险是无处不在,所以多注意交通安全是我们现在人民生活的基本能力了。但害死不免有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这也需要我们整个社会共同努力想出更好的方法,制定出更完善的交通规则,来使我们交通安全多一层保障。
江西赣州,一超载小客车发生事故致7死7伤,事发时的具体细节是什么?
唉,返乡发生这样的悲剧,真的是让人心痛啊!大家真的得注意千万不要乘坐黑车,因为质量安全没有保障。一年忙碌到头遇到这样的事情,家人也是糟心。非常明确的一点就是车辆不能超载,竟然还有司机任意而为之,明知不可为,非要为,付出这样惨痛的代价,不仅是司机其实乘客们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将自己的生命交在赣州交通事故宣判他人的手上,这样真的很不靠谱。
1、事故发生详情
2021年1月26日凌晨3点47分,江西赣州发生了这样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原因已经初步查明是因为司机疲劳驾驶,再加上车辆严重超载。你以为到这里就结束了吗?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车辆还存在着非法改装的情况,并且这本不属于客运车辆,司机是没有营运证的。种种违法行为加在一起,才构成了这样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车上的乘客基本都是务工返乡人员。这辆上汽大通牌客车原本是核载七人,没想到司机直接载了14人,这才有了事故发生时“7死7伤”的局面出现。然而,其中有一位在车祸中遇难的乘客家属表示,他的父亲每年回家都是乘坐这样的黑车。可以看的出来,之前应该就是存在侥幸心理,很多的务工人员返乡时,因为想尽快返乡,所以也就没有顾虑到那么多。再加上都是一些年纪比较大的人,对于安全问题,自然意识就过于薄弱。所以司机也没有对这些乘客作出说明,目的大家都清楚,多装些人就多收些钱。可是他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做出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这既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又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
2、事故发生前状态
根据报道得知这是一辆从广东出发的车辆,车上搭载的就是江西赣州14名外出务工人员,当时车辆从广东汕头开始出发向江西赣州开去。没想到的却是当车辆行驶到寻乌县境内时(高速公路上)与前方一辆江西赣州牌的自卸货车追尾,车上就有七人当场身亡,另外七人受伤。发生追尾事故肯定就是没有保持好安全距离。在凌晨时分追尾,最有可能的就是司机存在着疲劳驾驶的情况,因为作为这样一些客运车辆的司机,虽说没有取得营运证但是驾驶技术应该还是比较好的。
在操作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就是没有注意到前方车辆,注意力不集中。注意力不集中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疲劳驾驶,既然是疲劳驾驶自然就是分神的状态。一直在高速公路上打盹,怎么可能开的好车呢?事故发生之后发现其中受伤的七人当中还有两人的伤势较为严重。其余的五个人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情况还是比较稳定的。有三人直接在安远救治,还有四人在寻乌救治。司机本就是安远人,乘客也是安远人。事故发生后,司机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生命体征还是稳定的,前面那辆自卸货车的司机也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3、严肃提醒
临近春节,有关于春运交通安全问题还是需要引起重视。这些返乡人员一年到头在外忙碌着,好不容易等到回家团圆,却发生这样的事故,让家人怎么能过的好这个春节啊?其实也就是说,不管是农民朋友还是在外务工的工作人员,赣州交通事故宣判我们反向乘坐交通工具最基本的前提就是要知道,绝对不能违法。从大家的生活经验应该也能看得出来车辆到底能乘坐多少人,其实车身都是有标注的啊。不能因为急着想回家就贸然的乘坐超载的车辆,如果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其次,也就是说当司机违法超载的时候,你们也要告诉他其中的利弊,如果司机任意而为之,第一时间我们作为公众监督人,就需要拨打报警电话进行求助。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而这一次的机会要靠我们时刻注意。必须要将自己的生命牢牢握在手中,因为别人没有必要为你的生命负责,在自己对自己生命不负责的情况下,事故发生这是必然的。如果说抱有侥幸心理,那么只能说离事故发生是不远了,因为在你上车之时就埋下了这样一个安全隐患,还望警醒吧!
江西致6死车祸司机系醉驾,肇事司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赣州交通事故宣判我们每一位司机的必须遵守的红线,但是还是有不少司机朋友们,抱着侥幸心理,饮酒驾车,造成惨祸的不在少数。
江西赣赣州安远县G238国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肇事司机将受到法律严惩。
(▲江西赣赣州安远县G238国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
01禁止酒驾醉驾是一名合格司机的底线,醉驾行驶,肇事必须承担责任。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司机朋友们的句口头禅,而偏偏很多人却忽略其重要性,赣州安远县事故发生后,记者从安远县交警大队了解到,涉事货车驾驶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涉事超载小轿车驾驶员涉嫌醉驾。另外记者从赣州安远县宣传部证实,安远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梅小龙已被免职。因为赣州交通事故宣判他没有做好自己应该做的,既然司机酒驾,他没有查出来那是他的责任,毕竟他作为交警队长,这些都是属于他的职责范围,他这属于玩忽职守,肯定也得付出相应的代价的,国家的法律就是这样,不放过任何一个不负责任的人,作为一个领导,作为一个国家干部,怎么能是如此的不负责任呢?既然你的任务是查酒驾,为什么还有人成功避开,这就是你的问题了,所以作为交警队长,也还是得受到惩罚的。
(▲车辆有超载嫌疑,核载5人实载6人)
02恶性交通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
记者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该起事故中的赣C1Q563重型牵引车归属高安市邦云物流有限公司,赣F6695挂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归属南城县通顺汽车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牵引车驾驶人黄某斌在事故中未受伤,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与其相向行驶的赣B7086P小型轿车所有人郑某胜,事故发生时超载,核载5人实载6人,导致2人当场死亡,1人在施救过程中死亡,其余3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小车酒驾出车祸,这时候大货车也逃避不了责任,很多网友都在说又让大货车司机背锅了,当然车上都会有行车记录仪的,等到时候查看了两部车的行车记录仪,如果大货车真的是按照自己的路来走,并没有主动去撞上小车,这样子的话大货车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是小车的责任的话,那小车还应该赔偿大货车,所以说大货车背锅了这个是没证据的,只需要调查行车记录仪就可以了,即使小车查不出来,大货车的行车记录仪也还是在的,小车肯定是逃脱不了责任的,小车还需要对大货车负责任。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
03 小客车酒后肇事罪责难逃,醉驾超载超车惹事端。
监控视频我们清楚地看到,小客车超车一辆电动车之后,发现前面有一辆大货车,随即小客车回正方向,然而大货车又看到一辆小车正面过来也急于回正方向,大家都急于打正方向。我们通过现场鉴定痕检和地面划痕,货车是由于避让不及与小车发生碰撞,然小客车由于涉嫌醉驾且超载,在超车过程中与大货车发生碰撞酿成惨祸。个人认为大货车司机无责!而小客车涉嫌酒驾超载全责!
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解释:酒驾醉驾“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因此,小客车司机酒驾醉驾超载全责,将面临刑事处罚。
(▲小客车司机涉嫌酒驾醉驾甚至超载)
综上所述,小客车存在主责,将承担此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问题在于避让不当,但是我个人认为不需要负责,但是鉴于事故重大,因此连带赔偿责任难逃,交通队长免职合情合理合法!希望大家引以为鉴,珍爱自己的生命!
文:唯恋无名 图: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交警存在管理不到位的职责)
一次死几个人怎样才算是重大伤亡事故?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为重大伤亡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赣州交通事故宣判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赣州交通事故宣判: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扩展资料赣州交通事故宣判:
案例:
江西赣州“2.20”致11死20伤重大交通事故案宣判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江西赣州“2.20”重大交通事故案21日一审判决。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廖某等四人3至4年有期徒刑。
2018年2月20日上午,江西省瑞金市吉祥客运线司机钟某驾驶赣B44296中型普通客车沿319国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10时12分,当行至宁都县对坊乡葛藤村路段时,车辆失控向左驶出路外翻覆至道路西侧路坎下,造成司机钟某及车上乘客共9人当场死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
3月9日,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钟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等30名乘客,不承担该事故责任。
法院通报称,瑞金市瑞祥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瑞金市禄祥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均在瑞金市经营客运服务,因业务重叠后约定合作经营,采取相互挂靠且被挂靠车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模式经营县内班车客运。由禄祥公司法人廖某及周某等58位股东合伙经营,共28辆客车,其中14辆(含肇事车辆赣B44296)挂靠在瑞祥公司,14辆挂靠禄祥公司。
两公司安全管理薄弱,忽视安全管理,不按许可的起讫点营运,沿途揽客,对司乘人员收入与营业收入挂钩、鼓励并要求司乘人员超员营运、报销驾驶员超员罚款等违法行为失察,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客车超员现象未采取有力措施纠正和制止。
被告人廖某是管理吉祥客运班线的禄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周某是吉祥客运班线负责人,被告人谢某是吉祥客运班线的实际安全员、被告人杨某是被挂靠单位瑞祥公司负责营运安全的副总经理,均对本起事故负有安全主体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周某、谢某、杨某作为公司投资人及负责人,在组织、策划、实施客运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疏于管理、监督,致使肇事司机缺乏安全意识,违规超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遂综合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人民网-江西赣州“2.20”致11死20伤重大交通事故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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