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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福珍案(唐福珍事件案例分析)详情

大老石与你一起考研 2年前 (2023-01-30) 社会 112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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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的拆迁事件

现在唐福珍案的拆迁唐福珍案,地方政府多是以推动城市建设为由唐福珍案,努力以各种手段推动拆迁进程。城市建设确实得到了加速,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仍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现在给出海淀区玉泉山南侧的北坞村拆迁事件的例子,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由大家自行判断。

2009年一月始,北坞村作为“城乡一体化”试点工程。3月19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北坞村回迁房破土奠基,率先动工的A区工程“村民实现10月底上楼”,“腾退”负责人,玉泉村委会书记张泉披露:北坞村的土地用途是“建设一个高标准的酒店,此外玉泉慧谷二期将成为办公和科研区”。2009年3月24 日《北坞村腾退改造方案》出台,方案确定是“村民自治”的“自唐福珍案我腾退”。

2009年6月,我应一些村民的要求到北坞村调研,在村里随机访谈的大约30名村民中,没有一个“自愿”腾退改造,原因很简单,一平方米的土地换一平方米的楼房,价值高低一目了然,村民们自有的土地可以盖成房屋出租,而搬到楼房靠什么吃饭都成了问题。另外,村民根本没地方搬迁,所谓的回迁楼正在建设中,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建成。

为了村民“自愿”腾退,政府部门很多领导频繁来到此地,村里到处是标语,给人一种不可抗拒的压力感。政府要求所有拒签腾退协议的公职人员回家,不签协议就不能上班。还有,自6月1日启动“腾退搬迁”,村里出现一帮身份不明人士四处转悠,村民的门窗不时被砸被毁,院子里被扔砖头,甚至断水、断电、断电话线等。

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2009年6月,我曾建议有关部门认真依法办理各种法律手续,在给当地村民合理补偿的基础上依法拆迁。在补偿和安置工作妥善解决之前不要急于强制搬迁,但该建议并未得到任何答复。

2009年11月24日下午,应村民要求,我们再次来到北坞村,当天傍晚我们见到了那群穿迷彩服的不明身份男子。就在我们离开北坞村不到一个小时后,在北坞村居住的席新柱、村民于新贵被6个身份不明的人员暴打,席新柱右臂骨折,右小腿骨折,肩胛骨折,身上多处有伤,于新贵被打昏迷,血流满面。

2009年12月12日,玉泉村委会“公告”席家14日8点为腾退最后时限。14日下午,大量警车和政府人员来到海淀区玉泉山南侧的北坞村,拉起警戒线,包围了该村席新柱家。不久前被打伤住院的席新柱身上泼了汽油,喝令拆迁者不要进来,拆迁者说“别玩这一套”,强行闯入,这时席新柱点燃了身上的汽油。目前,席新柱仍在304医院烧伤重症病房。

与成都唐福珍拆迁自焚事件相比较,在北坞席新柱拆迁自焚事件中,强拆是由村委会出面,以“村民自愿腾退”为名义,将集体土地改变用途,没有规划许可证,没有土地征用批文,没有听证,没有拆迁许可证,没有争议裁决,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强拆了席新柱家拥有产权的合法房屋。

在自焚事件发生前,我们曾建议村民提起诉讼,但是他们没有起诉,不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律,而是因为他们太了解国情了。惨剧发生之后,他们终于诉到法院,但法院仍向他们关了门。

席新柱起诉到法院,立案庭长认为代理律师“不顾大局”,什么是大局唐福珍案?建设法治国家就是最大的局。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制定出代表最广大公众利益的良法,法律制定过程中应当经专业人士和社会公众充分讨论。其次,政府必须严格执法,任何人不得有法外特权。最后,必须有中立的司法作为正义底线。

如果没有发生席新柱自焚事件,很多官员可能还真的以为北坞村民高高兴兴上楼了。对于村民而言,虽然也喜欢漂亮的市容环境,但更重要的是生存和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拆迁中有一个被忽略的庞大群体:那些到城市打工只能租廉价房屋的公民。以北坞旁边的六郎庄为例,目前原住民4000多人,而外来新移民达5万。原住民与新移民相互依存发展,新移民大部分在中关村一带从事服务业,租不起城市房屋,六郎庄对于他们而言非常重要,是市场形成的“廉租房”,一旦被拆他们又要重新找住处,甚至不得不换工作。而当地村民也因为新移民的居住、饮食增加了就业机会,虽然有点脏乱,但他们和谐共处,安居乐业,十分融洽。

拆迁六郎庄要损害5万多人的利益,对于公众而言,好处在哪?有人说为了保护颐和园周边环境,仅仅是因为附近住了一些穷人,颐和园就不是颐和园了?六郎庄比颐和园建得还早,某些人的市容环境和另一些人的生存哪个更重要?有人说城乡结合部治安差,所以要拆走他们,这和当年收容遣送制度的思维一样,就好比用夹板治哮喘,因噎废食,以为把穷人赶到五环以外就成了发达国家了。

北坞拆迁先说为了商业开发,后说为了建郊野公园。就算是为了建公园,看起来是为了公共利益,但不能说只要涉及公共利益,私人利益就要无条件让步,不能为了公共的蝇头小利而伤害很多私人的生存大益,公盟起草的《征收法》建议草案中参照各国征收惯例明确规定,“征收后拟建项目可实现的公共利益应当大于财政拨付的征收补偿、征收费用和该项目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等征收公共成本之和。” 在旅游名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黄金旅游线路——漓江边上,有两栋被拆成框架的楼房,里面住着20余个老人。因为在14年前就已被列入拆迁范围,他们被媒体和当地民众称为“最牛钉子户”。那么,他们为什么在随时可能倒塌的楼里一住就是14年?其背后有着怎样的矛盾利益冲突?

秀峰区政府宣传办公室曾为此采访了桂林市各相关单位,作为秀峰区政府解释滨江北路危楼多年成因的一篇文章——《是谁影响了桂林的城市形象》,于2011年10月17日以“本网记者”的名义发表在人民网上。当时距离滨江北路突然遭遇强拆事隔仅7天的时间。该文作者尽管在宣传办公室工作,他回忆,当时滨江北路的群众情绪十分激烈,就连他去拍照,都是偷偷摸摸的。

在这篇文章中,秀峰区政府宣传办公室这样写道:“‘尽管驰桂公司属于违法拆迁,但为了城市发展的需要,滨江北路98-112、114号的建筑确实应该拆迁。各相关部门都是依法行政的。’秀峰区政府相关人士如是说。”文中称,拆迁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一直延续到2004年4月,此后“驰桂公司并未续办《拆迁许可证》。也就是说,驰桂公司的《拆迁许可证》早已过期,属于违法拆迁。 2007年3月初,网上开始流传《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钉子户”。

随后媒体披露,图片拍摄的是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的房屋产权人拒绝拆迁,开发商将周围房

屋拆除后的场景。该房建筑面积为219平方米,属于营业用房。当地房管局称,该房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修建的,属于旧危房。现在,周围都已拆,该房四周被挖下10多米的深坑,成了“孤岛”。20日,本报A3版《物权法高调保护合法私产》报道中配发了“钉子户”成孤岛的新闻图片,引起了本报读者的广泛关注。22日又是重庆市九龙坡法院裁定“强拆”的最后期限,昨日上午本报记者飞赴重庆,昨日下午4时许,在网上被称作“史上最牛钉子户”的杨武从深坑般的工地上向上爬进自己早已不住的房子,此刻,距重庆九龙坡区法院通知其“自行搬迁”的“最后时限”还有不到8个小时,杨武和妻子吴苹并不慌张,他们不是来清理房子迎接大限到来后的拆迁,反而往屋里搬些液化气钢瓶、桶装水、炒锅、床板等生活用品,这样子,是准备与小楼共存亡,抵制法院的强制拆迁。

夫妇俩当天还在楼顶上升起了国旗,以表决心。这幢竖立在10米多深的大坑基地上很是突兀的两层小楼房,在法院作出的3月22日起即可强制拆迁的裁定面前,今天是否真的就要倒掉?

昨日下午3时左右,记者赶到重庆市九龙坡区鹤兴路,那幢早已在网上声名远播的两层小楼赫然在目,工地

大门紧锁。事件发生后也已成了名人的吴苹,正在和看护工地的保安交涉,近百名群众围观。工地的四面全是高楼大厦,中间一个偌大的坑里,十多米的两层破败小楼房孤零零竖立着,这样的场景在现代化的都市里确算一个“奇观”。今年3月初,这样场景的照片开始在各大网站论坛里流传,因画面冲击力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户主也因此得名“最牛的钉子户”。一位姓马的市民告诉记者,“不是说快要拆迁么,今天特意过来看看。”现场多位市民对户主的“毅力”表示钦佩,“和开发商僵持了两年,真不容易!”

女户主吴苹告诉记者,3月1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向她下达“限期履行通知书”:3月22日之前,必须自行搬迁。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问题没解决,我肯定不会搬”,吴苹扬了扬手中的塑料袋,里面放有各种有效证件和法规文本,包括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她称,法院“限期履行”的裁决是违规的,“它根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4条: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事实上,它保护的既不是国家利益,也不是公共利益,保护的只是开发商的利益,它并不合法。”吴苹熟练引用宪法、重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刚出台的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条款表示,她将坚持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与开发商苦苦对峙了两年半之后,这座小楼的主人吴苹和杨武终究还是选择了妥协,并于4月2日签署了新的安置协议。于是,那座孤舟样的小楼也便在这个朦胧的夜晚灰飞烟灭。自从重庆出来了“最牛钉子户”以后,钉子户就逐渐成为敢于和官商勾结的恶势力相斗争的英雄代名词。 2011年11月6日晚,海珠区南田路龙田直街的工地上,被称为“海珠最牛钉子户”的李家三层楼房依旧亮着灯,除了些许遗落的物品,已经空荡荡,“钉子户”的屋主李雪菊一家在两天前搬到了300米外的宝岗大厦一个131平方米的东南向单元。7日早上10时许,这栋孤守了近五年的房子即将被拆除。这段漫长的拉锯战,结果以双方各让一步的结果告终,李家得到了能够接受的补偿条件。但是,父亲在年初黯然去世,家中被投放活蛇喷射烟花带来的恐惧,成了李家人心中抹不去的阴影。对于开发商而言,地块迟迟未能开发带来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钉子户”位于海珠区龙田龙南六巷6号,是一栋独立的红砖楼,高三层。这栋李雪菊父亲名下的房子,是李家7兄妹唯一的祖屋。2006年2月,中惠置业通过拍卖的方式,获取了该地块的开发经营权。2007年初,广州市国土局发出拆迁许可证。由于谈不拢拆迁补偿条件,李家和中惠置业展开了近五年的拉锯战。李雪菊告诉记者,祖屋是7兄妹在广州唯一的房产,要兼顾到每个人的权益。开发商最初提出的补偿条件根本无法接受。而且从20多年前开始,在祖屋一楼经营印刷作坊是她甚至父亲和患病兄姐的唯一生活来源。因此要求开发商按“经营性用房”标准补偿她一楼的印刷门店。也就是3个70平方米的套间,外加一个约45平方米的铺位。当其他街坊陆续搬走,李家的房子成了工地上孤守的“钉子户”。拉锯的近5年时间里,一家人也屡屡遭遇到各种“奇怪”的事情。类似的事情不断发生,李雪菊认为,这些手段都是开发商暗中进行的“逼迁”手段。但是开发商全部否认,警方也至今没有破案。就在不久前的7月15日凌晨,老屋二楼的窗户被抛石打破。两天后的凌晨,突然有人用火箭式的烟花筒向房子正面发射。经历了年初父亲黯然去世的打击后,李雪菊忽然意识到了恐惧。“可能年龄大了,心累了”李家此前开出的条件:一楼按“经营性用房”进行补偿,即需要开发商补偿3个70平方米的套间,外加一个约45平方米的铺位。开发商当初提出的补偿方案:补偿铺位和200万元货币补偿。

10月8日,开发商中惠置业的肖总找到了李雪菊一家进行协商,表示开发商尽量按李雪菊提出的要求进行补偿,这是李雪菊第一次看到开发商高层放低姿态主动寻求解决之道。10月13日,李雪菊一家慎重考虑后最终答应了开发商提出的条件:开发商为李雪菊一家提供宝岗大厦131平方米的安置房一套,进行适当的货币补偿,并帮助李雪菊寻找商铺。

李家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诉,并在11月8日之前将房屋腾出交给开发商。李雪菊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对结果表示认可,但是没有什么欣喜,“真的是累了,既然对方让步了,那大家各让一步算了”海外的兄姐也回到广州,今天在老房子拆除的同时,7兄妹将在房产部门完成安置房的过户手续。接下来,李雪菊将要好好物色一个合适的铺位,开始新的生活。 2011年11月9日下午2点,媒体人高昌在微博中发布了一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起诉书》,曝光有17钉子户因与当地城管发生冲突受到起诉的事件,这或是国内目前最大规模的针对钉子户的起诉。10月21日,17名钉子户戴着手铐脚镣上堂受审,他们都不认罪。律师说,即便搭建凉棚属于非法,但城管并未提前口头或者文字通知。此案目前还未判决。这份落款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载明:经审查查明,今年7月,马忠亮、毛卫国等在朝阳村原小学门口已收回的国有土地上,以召集周边村民聚集、搭建凉棚、栽木桩、拉横幅、贴标语的方式,煽动村民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致使城关区行政执法管理局执法人员无法执行职务,并致苗文晓等11名执法人员受伤。《起诉书》中诉其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

导致17名钉子户被抓的直接原因,是在一棵大槐树下用木桩彩条布搭的凉棚。7月26日,城管执法队就此跟居民们发生冲突。27日凌晨,警察大规模出动,抓走了包括毛卫国在内的17位钉子户,其中年龄最大的65岁。“下午,警察、防暴队、城管执法队好几百人,带着武器、盾牌冲向在大槐树下纳凉的老百姓,大打出手,被打的群众中,有老人、孩子、妇女、残疾人,还有一位孕妇”兰州城关区庙滩子居民张礼(化名)证实,这是因强拆而起,拆迁户也的确与城管队员发生了冲突,双方都有受伤,目前尚有张福生、苟宪章在逃。 另一目击者张望(化名)说,“警察甚至还朝天上开了三枪”,两个用手机拍摄视频和照片的少年被带走,居民毛卫国(此案第二被告)被打断两根肋骨。 张安房,男,1957年生,是安徽蚌埠市朝阳街的钉子户,2011年10月25日张安房被刑拘,至此已坚守6年。张安房的父亲张贻胜是个木匠,解放战争时,从老家山东邹城逃难到安徽蚌埠。因为在蚌山区朝阳街买了三间平房,于是给他取名“张安房”,以示纪念。张安房被刑拘,理由是两年前砸坏挖掘机——当时他在用砖块对抗行政强拆。当地公安对张安房的律师王良其说,张在2009年11月30日的行政强拆中,砸坏了施工方的挖掘机。10月24日,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安房实施刑事拘留。

张安房的家在安徽蚌埠朝阳街,2005年当地进行棚户区改造,开发商补偿张安房兄弟4人2套房。张安房拒绝搬迁,他要求给兄弟和其父亲共5套房。维权中,张安房遭人恐吓,在对抗强拆时受伤,家人过着没水没电、担惊受怕的日子。亲友一度劝他适可而止,张安房则拒不妥协。开发商亦不退让,坚决不满足张家“过分”要求;政府则表明,要严格按政策办事。6年的僵局,形成一个“三方皆输”的局面。

张安房的三层小楼,已被周边小区新楼完全包围。大白天张家屋里一片漆黑。他家没水没电,楼前挂了一条褪了色的红条幅,上写“欢迎各级官员前来体验生活”。

为守住老房,张安房从朋友处借来一只藏獒,又去市场上买来七条狗。其中四条,取名为“保保”、“卫卫”、“家家”、“园园”。每当有陌生人靠近老屋,院内的狗就从四面八方蹿出,狂吠不止。每个月买的狗粮要花一千多,那是张安房一个月的收入。他觉得值。自打养了狗,陌生人不敢靠近张家。张安房还买来摄像头,装在四个方位,以便日后取证。

他也写上访材料,大多都石沉大海。

2009年11月30日,行政强拆来了。

当挖掘机开到门前时,张安房一个人站在自家三楼阳台上。他看了看楼下的人群:警察,房地产公司的人,围观群众,还有成伙儿的青壮年。慌乱中,他忘记打开发电机和摄像头,下意识攥紧了手中的砖头。那些砖头是张安房准备在阳台上搭狗窝的。当楼下飞来砖头和燃烧瓶时,张安房以砖头还击。混乱中,他的头部被击中,流了血,妻女受惊求他适可而止。之后,张安房去医院检查,医院诊断病历上记录着:头面部和腹部因爆炸致伤。

行政执法局领队叫了暂停,强拆不了了之。

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实施,行政强拆被叫停。现在要强拆张家房子,只能走司法程序。

张安房的抗拆,影响了朝阳街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原定于在2009年4月,四百多户拆迁户全部完成安置,但因张家拒不搬迁,有两栋房无法建设,有二十多户无法回迁朝阳街。拆迁户开始去政府上访。

蚌山区区委书记王长双来到张家,表示会保证张安房的安全,还许诺让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签字,保证张的人身安全。

几天后,张安房在街道办看到了王书记和各部门签字的保证书。张安房提出要把保证书拿回家。街道不同意,说是代为保管。“王书记说的话都不管用?”张安房怒了,头也不回地离开街道办。谈判又一次被搁置。

张安房没料想,与开发商的持久战中,老父亲张贻胜未住上新房,则先去世了。张家人认为,若不是断水断电,老父亲不会这么快过世。11月17日,老母亲因心脏衰竭送进医院抢救,如今仍在住院。当地街道办派人送来鲜花。开发商来人告诉张家,让他们提条件。张安房的妻子王爱玲告知,现在不谈搬迁,先把人放了,不然就打官司。 2012年11月21日下午,位于浙江温岭火车站前未开通的大道上,四间楼房巍然矗立在路中间,其中两间还住着居民。尽管路还没有正式开通,但是有一些车辆经过,都得绕着房子通行。据附近居民称,住户因补贴的钱未能达到他们的要求,没有签署拆迁同意书。

浙江钉子户#2012年11月30日,浙江温岭最牛钉子户现场,罗保根与政府达成拆迁协议后,政府连夜雇佣搬家公司搬离罗保根家的物件。搬家公司一边搬东西的同时,拆迁人员也从楼顶开始一层一层往下拆。 2015年6月,,台北市中正区汀洲路旁一个都更案(都市更新案,指旧房改造),土地已经整建完成,但正中央一户人家说不拆就不拆,屋主的理由不是为了钱,竟然是说他家是“龙脉中的龙脑”,拆了会引发灾难,让其他都更案住户无法接受。

摊开地图,钉子户屋主罗先生说,这条龙脉位于新店溪旁边龙口市场,就是龙的嘴巴,前阁揆江宜桦的家是龙肚子,台大孕育人才所以是龙子宫,尾巴延伸到景美溪,至于他的家就是龙的头脑;他还说,包括郑捷杀人、台大硕士杀女友、复兴南港空难、中兴医院骚扰案等,都是因为他家旁边被拆除造成的。

都更案住户表示,“我们真的很想回家,这个房子如果没有回家,老母亲都几岁了?还有机会回家吗?拜托一下啊,拜托替我们主持公道。”参与都更案的住户说,这个案子早在1994年就开始运作,2015年案子终于成立,80户里79户都在2015年初搬走,5月开始拆除,唯独罗姓屋主无论如何不妥协。

台北市政府官员指出,“这个案子协商机制才正要启动,所以我们还是希望有机会能够圆满结束。”市府强调,为避免强制拆除,还是会持续和罗姓屋主沟通,但对于其他79户都更住户而言,只能无奈继续等待。 该幢房屋位于安徽省黄山巿屯溪区仙人洞路与新园路交叉口,属于该市2012年787套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征迁房屋之一。3年来,由于征收补偿问题没有达成意向,该住户这幢房屋依然挺立在改造工程的十字路口上,被称为最牛“钉子户”。

2015年7月9日上午10时,安徽黄山市新园路与仙人洞路交汇口处,黄山市组织公安民警、武装警察及城管等多方力量对位于此处的曾被称为“最牛钉子户”的樊某家一幢三层楼房进行破拆 。 2016年03月16日,浙江宁波,镇海区骆驼街道也出现了马路“钉子户”,一条新修的马路被一栋居民楼拦腰截断,车辆行经此地只能绕一个大圈通行 。

只因一户人家没有达成拆迁协议,马路不得不绕道行走,这样的马路“钉子户”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端。近日,宁波本地论坛爆出,镇海区骆驼街道也出现了马路“钉子户”,一条新修的马路被一栋居民楼拦腰截断,车辆行经此地只能绕一个大圈通行。

分管城建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顾建明接待了记者,对于网友所说的“钉子户”,顾建明也显得有些无奈。他说,其实实际情况和网友们的猜测有所不同,这户居民迟迟未拆,核心原因并不是拆迁安置条件谈不拢,而是因为这户居民对于拆迁房如何分配存在家庭内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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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为什么不容忽视?

贫富差距扩大虽然对社会的稳定有所影响,但也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收入差距扩大背后的收入分配机制不合理、不公平甚至不合法。

有些人的高收入与腐败行为、官商勾结有关,还有一些靠出身决定工作分配,而有的人的个人收入水平由组织安排决定,地产商靠土地管理的漏洞纷纷成为巨富,国有企业高层薪金总额完全由自己确定,垄断行业凭借着垄断地位获取企业和个人的利益……这些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很大程度上会破坏社会稳定。

此外,“强资本、弱劳动”的现象也是造成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一个比较普遍的原因。在全社会追求经济利益的大环境下,资本供应者一直处于强势或受尊重的地位,而广大蓝领工人尤其是农民工即使付出了巨大的劳力,也不得不屈居于弱势地位。初次分配最重要的一环中,劳动者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加上没有较强大的工会、工人缺乏集体议价能力、企业缺乏正常的调薪机制,资本家剥削工人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从以下的对比中我们也可以看出问题的严重性。1990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为53.4%,而今已滑落至40%。相比较而言,企业储蓄占GDP的比重却从1997年的12%攀升至23%,而家庭储蓄一直在20%左右。

社会财富再分配同样也存在拉大贫富差距的现象。不太合理的上市机制以及上市前原国有股权的贱卖,导致企业股东或提前“潜伏”的投 资者收益巨大,疯狂上涨的房价让有多套房产的富人财产暴涨,社会慈善组织的匮乏使穷人得不到应有的关怀,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普通百姓的住房、医疗、教育等开支猛增等等。

香港的基尼系数虽然也高达0.45,但他们37%的家庭可以得到政府的房屋补贴,社会上又有许多资金实力很雄厚的慈善组织和宗教机构一直在从事人文关怀工作,加上政府比较廉洁、机会比较均等、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这也是香港社会一直比较稳定,各种恶性的群体性事件相对较少的原因。

古人说“不患寡而患不均”是很有道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改革不仅要解决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更应当清除两极分化背后的不合理或不公平的因素,因为贫富分化差距的危害非常之大,它直接可以导致各种社会矛盾的激化。

首先,高房价和医疗教育开支给底层民众带来的低收入、高负担变得日益沉重,在这样困难的生活环境和这么低下的社会地位下,广大群众对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体制的认同感会一点点减退。

其次,不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和腐败现象将激化各种社会矛盾,削弱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赖,削弱党的执政基础,整体社会的稳定性明显转差。

再次,在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中,各个获利阶层,那些有影响力的腐败者,包括腐败分子、与房地产商勾结而一直获得较高社会地位的资本利得者、与股市暴富相关的企业及公职人员、国有垄断企业高薪阶层和有机会转至国企的政府对口部门官员等,都会出于维护自身既得利益的需要,竭力阻止收入分配机制改革及国有垄断企业改革等重大政策的真正贯彻实施,从而成为各种深层次改革有形或无形的阻力。

最后,贫富分化现象加剧了底层民众生活困难,不利于刺激内部消费,对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也十分不利,甚至还不利于降低中国经济对外部需求的依赖程度。在未来10到20年,我国的首要任务是积极推进收 入分配机制的全面改革,以求建立一个更廉洁、更有效率的政府和更公平、更富裕、更和谐的社会。

有人说中国社会的收入差距已经达到危险的程度。可事实上也并不是那样。假如我们检查一下近来发生的社会群体事件和突发冲突就会发现这个说法并不成立。比如:邓玉娇抗暴、杨佳杀警案、唐福珍自焚案等,很少是由贫富差距引起的,多半是老百姓没处讲理而激发出的变故。杨佳并不是因为穷才去杀人的,唐福珍更是一位颇有资产的企业家,他们实行暴力的根源,只是因为都咽不下一口气。

假如政府愿意和百姓对话,认真接纳上访,大家放弃武力,充分交流,这些事件大部分都能避免。为了社会平稳,到底是应该抓收入差距,还是应该抓政府讲理,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看法。

过大的收入差距会引起治安问题,特别是贫困者衣食无着,就会铤而走险。但一般并不表现为官民冲突,也不会是群体事件。因为社会的流动性增加,家庭分离,商业社会言利少义,治安恶化并不出乎意料。

当前社会治安问题虽然呈现上升趋势,这些分散的治安事件虽然不会成为政治问题,但却因为社会治安不好,官民冲突就存在很大的隐患,这也是使政府感到紧张的因素之一,而且随着这类事件的增多,性质越来越严重,它们很有可能转化成政治事件,致使社会动乱。

为了深入了解收入差距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有必要深入分析收入差距的性质。现在大家衡定收入差距的指标是货币指标,也就是拿钱的多少做对比。但是大家花钱最后得到的是享受,经济学中称为效用。用享受衡定和用钱衡定有很大的区别。因为花钱得到享受,存在极为明显的收益递减的现象。

在钱多的时候买到的额外享受,远远低于所花的钱数,完全不跟钱的多少成正比。有钱的人吃海参鱼翅,比普通人吃肉,也多不了多少真正的享受;一小盅鱼翅要卖三四百元,一碟带肉的菜不过二十来元。二者相差三百多元,但是所得享受的差别可说是微不足道。一碟蔬菜大约 三四元钱,比肉菜便宜十几块钱,但是所得的享受远比吃肉和吃鱼翅的差别大。吃肉和吃菜在享受上的差别超过吃鱼翅和吃肉的差别,但是钱的差别却反过来了,吃肉和吃鱼翅所花的钱的差别,却大于吃肉和吃蔬菜所花的钱的差别。

这充分说明了钱的效用递减,钱所提供的享受递减。在低收入时,一两块钱的不同可超过高收入时几千上万的享受上的不同。一个人少了一块钱就可能挨饿。吃得饱和吃不饱的不同又远大于吃肉和吃蔬菜的不同。这一切都说明钱多的时候买到的享受很少;相反,钱少的时候反而能买到的享受很多。在钱多的时候拿钱买享受是很不合算的。

因此有些人提出,现在享受上的不同可能反而比改革前小了。改革前是吃得饱吃不饱的区别,现在大家都吃饱了,区别仅仅在于是吃鱼翅还是吃肉菜或吃蔬菜。拿通讯来讲,改革前只有局级干部的家里才可以装电话,现在差不多人人都用手机。

拿穿戴来讲,改革前淮河以北的贫困者一般不穿鞋,只有在冬天,冻得受不了才不得不买鞋穿。所以到了冬天就会有人到城市里收购旧鞋,拿到农村去卖。那时候享受的区别是冬天有没有鞋穿。现在不同了,鞋子很便宜,几十块钱就能买一双鞋,每个人都能买起。富人钱多,买几千上万元的皮鞋,其额外的享受也不比穷人多多少。

再拿彩电来看,过去很少人家有彩电,2008年调查显示,农村每百户的彩电数为99.2台,可说家家户户都有彩电,在公共汽车里都可看彩电。是不是差别比过去小了。现在的富人喜欢买名牌商品来显示自己,一只表就要几万几十万,一只手袋也要几千上万;贫困者也能买几十块钱的表或手袋,性能上和名牌商品相比较相差无几。当然不能说富人钱多一点意义都没有。现在穷人与富人享受上的最大差别恐怕是在住的方面。进城打工的人,住在十几个人的小屋里,有钱人住别墅。改革前部长级干部住得也很拥挤,现在却有上千万个富翁住进了别墅,住的差别比过去扩大多了。

以上的分析说明,我们应该关心的是享受上的差距,而不是钱多钱少的差距。所以国家应该更多注意减少住的差距,帮助最困难的人改善住房。

2009十大悲情人物

“开胸验肺”、“钓鱼执法”、“躲猫猫”、“偷菜”……太多奇怪的新词汇了。它们的背后,那些被突然改变的命运,那些被突然扭转的轨道,在金钱与命运、正义与良知的纠结中,演绎着现实的无厘头。

唐福珍

公元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面对全副武装的城管执法人员,面对豪迈的拆迁机器,47岁的女人唐福珍站在自己家的屋顶上,往自己的身上浇满汽油,在众人的惊呼之下将自己点燃,一瞬间,她成了一个火炬。痛苦挣扎16天后,唐福珍在医院逝去。

很多人是看了凤凰卫视的《冷暖人生—唐福珍其人》才知道,原来她长得那么美丽,美得让人热泪盈眶。

她以最极端和最刚烈的方式想保护自己家的房子,但即使浴火自焚,她的房子还是被夷为了平地。

她本来是个富足的企业主,即使没有了房子,她依然可以过得很富足。有人发问:这是何苦?或许,唐福珍的行动再次证明,有些东西是不可以计算的,比如天理和尊严。哲学家说,这是人性中最高贵的元素。

孙中界

2009年10月14日,是这位19岁的河南小伙子第二天上班,因为他用公司的面包车好心搭载了一名陌生路人,没想到遭遇的却是“钓鱼执法”。公司的面包车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扣车。之后,他一气之下拿起菜刀,砍下了自己的左手小指,以证清白。

10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相关部门对外公布称:经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面核查,“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钓鱼’执法问题”。

孙中界的手指换来的是汹涌的民意与媒体的关注。终于,10月26日,上海市政府认定,浦东新区发生的孙中界事件为“钓鱼”式执法,区政府将终结此案并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闵行区发生的张晖事件执法取证不正当,区政府将撤销原处罚决定。

“钓鱼执法”引发了2009年最广泛的公众讨论。大家都在思考,如果一个公权力不是在保护人,而是在陷害人,那它成了什么?

孙中界冤屈得以昭雪后当场落泪

张海超

今年28岁的张海超原本有一个温暖的家庭,夫妻恩爱,女儿乖巧。但从2007年开始,他持续感觉身体不适,后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职业病“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效”。而有职业病认证资格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却不是“尘肺”,达不到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职业病待遇所需要的诊断结论。无奈之下,张海超最终只能以“开胸验肺”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确实是得了“尘肺”。

何为“下下策”,这就是!这是何等无奈的抗议与呻吟?在奴才和暴民之外,又多了一种选择:自残。

煤老板

人们说到山西人总是想到煤老板,加长悍马和在北京一买一栋楼是他们的标志形象,但这一群体正面临“灭绝”。

2008年,《关于加快推 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出台,要求到2009年底前,山西省将完成全部的煤矿整合,煤企数量将从2200个减少至130个。 到2010年底,山西的国有大集团大公司矿井数将占到全省的82.1%,产能占到全省的84%。很显然,用不了多久,煤老板的数量将很快低于大熊猫的存栏数。

不必讳言,有一些煤老板的确带着太多的市场原罪与道德瑕疵,但这绝不意味着抛弃市场秩序就拥有天然的正当性。人们确实谴责了黑心小煤窑,但并没有要求用一个国企独大的市场来代替它。或许有一天,当一个个蛮横霸道,随便涨价,比煤老板危害更大的垄断“煤老虎”出现在消费者面前的时候,人们还会怀念煤老板。

涂序新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是历来激励学子们拼命苦读的动力所在。然而,洋博士涂序新的悲剧给这种期盼泼了一瓢冷水。

9月17日,海归博士涂序新跳楼自杀,年仅32岁。从少年时代到青年时代,涂序新一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保送进入清华大学水利系,全奖学金就读于美国西北大学土木工程系,6年后拿到博士学位,留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两年。今年6月,他作为浙大引进的学术骨干回国工作。

涂博士蜗居在57平米的浙大教师公寓,月租2000元左右。每个月在扣除房租后,他到手的收入是2000多元。有人算过,按这个收入,他如果要在杭州买一套像样的房子,差不多要攒一个世纪。

高校学术资源日益行政化,也让涂序新感到无奈,他在遗书中留下这样一段话:“国内学术圈的现实:残酷、无信、无情。”

李荞明

很多人不知道李荞明是谁,但没有人不知道“躲猫猫”。是的,李荞明就是那个“被躲猫猫”的人。

24岁的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今年1月30日进入看守所,2月8日下午受伤住院,4 天后在医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关于事件经过,晋宁县公安机关这样解释:李荞明在看守所里放风的时候,跟狱友一起玩“躲猫猫”,撞到墙上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

随即,这条新闻迅速蹿红网络,网民的强烈质疑也立刻扑来。“躲猫猫”一词被网友们评为年度最新网络雷词。

2月19日,云南省委宣传部组织调查委员会,并邀请15名网友代表参加,调查事件真相。这在全国是第一次,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也因此成为网络红人。2月27日,云南省检察院正式公布结果,认定“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致死一案,是一起发生在看守所内‘牢头狱霸’打死在押人员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随后,相关负责人3人遭撤职,1人遭辞退。

事后,很多人发问,如果没有网络,真相会不会“躲猫猫”?

荆州救人大学生团体

2009年11月24日,在荆江地段江边,一群长江大学90后大一学生用他们的生命演绎了一段英雄救人的故事。当时两名十二三岁男孩不慎溺水,十余名不习水性的学生立刻组成人梯救人,但因其中一女生体力不支,松开了手,人梯断链,自她以后9名学生落水,顿时救命声一片。此时恰遇冬泳队的三名六十来岁老人,经过他们奋力营救,最终救起了六名学生,其他三名学生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溺水牺牲。

大学生救人牺牲,可歌可泣。同时爆出的“天价捞尸费”,更是将此事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黑心打捞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还趁机索要天价捞尸费,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而数次中断打捞,严重违背社会公德,遭到了社会舆论的一致谴责。现场收取3.6万元费用的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因额外向学校索要烟和矿泉水“构成了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邓玉娇

野三关、邓玉娇、邓贵大,这些名字让人想起演义小说。然而在2009年,发生在柔弱女子邓玉娇身上的故事,就像一部演义小说。

2009年5月10日晚,当地小官员邓贵大、黄德智等人酒后到该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娱乐城玩乐。强迫要求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陪其洗浴,遭到拒绝。邓贵大、黄德智对邓玉娇进行纠缠、辱骂,冲突中邓玉娇用水果刀将邓贵大刺死。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采取强制措施。

邓玉娇刺官案引爆了舆论,在各方高度关注之下,巴东县人民法院最终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为案发后主动投案,再加上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邓玉娇经历了幼年父母离异、少年父亲去世、中学辍学的坎坷命运,再加上案件产生的心理阴影,她将如何继续工作和生活仍令人堪忧。

杨元元

2009年11月26日早上,上海海事大学的在读研究生杨元元,在刚刚走到30岁的当口,用两条系在一起的毛巾将身体吊在宿舍卫生间水龙头下,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有着贫困的过去,六岁丧父,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至今仍未有过完整爱情。2002年从武大名校本科毕业,却因无力偿还贷款而被学校扣留毕业证五年,2009年她考取了海事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从武大本科到海事大学读研,她一直跟妈妈共住在学校宿舍里,就在她轻生的前几天,11月21日,海事大学校方开始禁止其妈妈继续居住学校宿舍,而他们又没有足够的钱租住房子,其妈妈被赶出去后甚至在学校操场过夜。

最后一次和母亲谈话时,她叹息“知识不能改变命运”。 这成了她最有名的一句遗言。

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的社会流动已经变得极为困难,底层青年的奋斗翻身机会,已经很小了。杨元元的叹息,是时代的叹息。

徐宝宝

徐宝宝来到世间只有5个多月,在父母亲人眼中,他是心头肉,但在无良和失职的医生看来,他命如草芥。

2009年11月3日,南京五个月大的婴儿徐宝宝因为高烧、眼眶肿胀等症状,入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次日早晨不治身亡。

据家属称,他们曾多次向医院反映患儿情况恶化,甚至跪求救治,但值班医生却玩起“偷菜”游戏、睡觉,没有及时救治婴儿,导致其无法得到及时抢救。而南京市卫局通报该院不存在医护人员玩游戏、发牢骚等情况,并认为医院针对蜂窝组织炎的治疗相关措施已实施,抗菌素使用得当,对患儿抢救措施是合理的。

“偷菜医生”蹿红网络之后,终于得到了高一级领导的关注。之后,专家、网民、记者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真相进行探究。通过调看监控录像证实了宝宝母亲三次下跪求救,并动用保密部门特殊软件还原上网记录,证实了值班医生毛晓确在当晚玩QQ象棋游戏。同时医院的诊疗措施和服务存在严重缺陷。11月12日下午,南京市卫生局宣布患儿家属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

关于各地非法拆迁被法律严惩的例子有哪些

拆迁自焚案无官被问责叩问公权伦理

有官员在强制拆迁时私下放言:即使自焚,官员仕途也不会受丝毫影响——“现在全国都在这儿摆着呢,把谁处理了?”记者循此多方调查求证,结果发现:在最近三年发生的八起拆迁自焚或活埋案中,的确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到问责或追究,即使有下层官员当时被应景问责,也均已官复原职或者被提拔升官。嘉禾拆迁户维权带头人李会明无奈痛斥:“不处分还好,处分完都到市里去当官,更风光了!”(4月8日《南方周末》)

我们常说人命关天,我们常说生命至上,我们常说要让公民活得有尊严——可是,倘若有较真公民果真迷信于此,试图以自己的生命对抗公权暴力维护自身权益,结果却只能是“死了也白死”——非但保护不了自己的房子,把命搭了进去也休想掀翻哪怕最小的一顶官帽。

其实,公民惨死还不只是无法改变命运的“死了也白死”,最后被官方盖棺论定的时候,还将落得一个“法盲的悲剧”的断语,当事官员甚至连人之为人的基本情感歉意都不会有——唐福珍自焚案的城管局长钟昌林就说了,“我对唐福珍不存在歉意。我是执法者,应严格执法,在法律面前不应该有歉意。”

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刘广宝振聋发聩的著名语录,再次在耳边想起:“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这一句话,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牛逼。”现实生活中,这一定正是牛逼官员们的牛逼行动准则,强拆队之所以带着灭火器去强拆,明摆着就是一副“要死你就死”的牛逼架势。

老子曾经对官讲:“民不畏死,何以死惧之”;现在,则是官对民讲:“不畏民死,何以死惧之”!拆迁自焚案后,无房屋被保住、无官员被问责的严峻事实,让自焚、活埋这些原本在行政语境中十分敏感的词汇彻底“脱敏化”,仅以“法盲”二字就可以轻描淡写地应付自如。可是,当强权暴力面对公民生命都可以无所顾忌,我们还能拿什么去约束失控而膨胀的权力呢?

经过那么多引发公众强烈关注的典型案例,特别是《物权法》出台之后,善良的人们一次又一次地天真以为,在舆论的压力和法律的约束之下,强制拆迁事件将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可是,事情之后却完全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以至于自焚、活埋之类事件频繁上演到“审丑疲劳”的地步——这意味着,在土地财政等地方利益冲动下,强权暴力在与民情民意的博弈之中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而保护私人物权的法律也仅仅只是写在纸上而已。

时刻对公民生命感到敬畏,时刻对权力来源保持清醒,在选择公权暴力之前必先“穷尽一切可能”,这是最为基本的公权伦理,是不可逾越的公权底线。在这样的公权伦理下,因为做出强拆决策引发公民自焚的官员,应该承担政治责任;具体执行强拆决定不当引发公民自焚的官员,应该承担行政责任——后者适用过错与过失原则,前者则应无条件承担结果责任。无论如何,拆迁自焚案后无官被问责是无法令人接受的,当别人不惜以牺牲生命来对抗强拆,公权应该引起歉疚的反思并采取警醒的行动。

求辽宁省《拆迁管理条例》及拆迁补偿

现行拆迁条例将废除 新条例草案拟征求意见

新的叫《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

草案明确征收和补偿问题,政府拟专设部门负责拆迁和补偿

昨天,与会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会后对本报记者表示,座谈会主要围绕六大问题展开:一是关于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唐福珍案;二是征收决定的程序问题;三是补偿标准的问题;四是拆迁的条件和程序问题;五是争端解决机制问题;六是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补偿和拆迁的问题。

唐福珍案了解,草案中有几大亮点。第一为将征收和补偿的内容明确,并且在名称上突出“征收”。此外,草案还在征收环节专门对公共利益进行界定。而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将专门设定拆迁部门,具体负责拆迁和补偿的工作。草案也规定在对征收程序和补偿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时候,房屋所有者可提起诉讼。

沈岿透露,草案内容与北大五学者此前的建议书内容精神基本一致,并且去掉唐福珍案了“被拆迁人”这一概念,以“被征收人”取代,他认为这是草案体现的进步之一。

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司司长王振江在会前向记者透露,草案将会解决此前各方讨论激烈的诸多问题,但他并未直接回应如“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等现有拆迁程序是否会完全废止。

王振江提醒记者注意,目前正在讨论的条例限定为“国有土地上”,这意味着目前大量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拆迁问题难以被新法规涵盖,如此前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唐福珍案,其盖房用地原本就为集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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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了解,请看百度词条

上帝欲使其毁灭,必先使其疯狂谁说的?

1、出自李承鹏所著的《李可乐抗拆记》,原话是: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上帝欲使其疯狂,必先使其买房!

2、《李可乐抗拆记》是中国第一部以“暴力拆迁”和“抗拆迁”为主题的文学作品。是一部现实主义的钉子户抗拆迁宝典。是一部描述“暴力拆迁”与“抗拆迁”的百科全书,各种拆迁和抗拆迁的手段,令人目不暇接。李承鹏为中国文学恢复了现实主义的传统。

3、李承鹏写这部小说缘起于2009年发生于成都的“唐福珍自焚案”。当时李承鹏曾经写过一篇影响力巨大的博客文章表达愤怒,但他还是觉得,只有长篇小说的容量,才能让他真正表达出对“暴力拆迁”和“抗拆迁”的全部思考。历时一年,终于有了这部《李可乐抗拆记》。

扩展资料:

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出处:

1、原话为:Those whom God wishes to destroy, he first makes mad

2、古希腊悲剧作家欧底庇德斯的名言说:“神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古希腊的悲剧家都受到了希罗多德的影响,并对此作出了充足的演绎。

这句话是古希腊历史学家Herodotus(希罗多德)说的,其原本的见解是:神要使一个人遭难,总是让他忘乎所以。古希腊的悲剧家门都受到了希罗多德的影响,并对此作出了充足的演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可乐抗拆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希罗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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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01/30作者:大老石与你一起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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