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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晶(荀晶被顶替)详情

大老石与你一起考研 2年前 (2023-02-01) 社会 86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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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的荀晶现在还活着吗?

这话问的,肯定活着啊,她也是受害者,只是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理所当然的。

两次高考被顶替者苟晶多年前已知被顶替,为何现在才频繁发声?

苟晶早已知道1997年高考成绩被班主任女儿顶替,却没有提出异议,更没有向教育部门举报。顶替事件过去23年才站出来说自己两次高考成绩都被顶替,还多次举报要让相关人员得到制裁,可23年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事情。这时候才举报追究责任我觉得不仅仅是顶替这么简单,估计另有蹊跷。

01、2003年班主任曾上门道歉,苟晶却没有及时举报

苟晶这么久才举报高考顶替事情,我觉得没有那么简单,早在2003年她班主任已经上门道歉,承认是自己女儿顶替了她高考成绩上大学。那么她当时为何不举报班主任?我相信当时举报就算不能恢复学籍,也能得到相应赔偿,班主任和她女儿也会受到处罚。至少他女儿工作和学籍是保不住的,看陈春秀被别人顶替上大学就知道。顶替者不但被取消学籍,还被开除原单位职位。苟晶也提到自己在2003年忙着照顾孩子,没时间处理自己被顶替事情。我觉得这个完全是个借口,自己家庭还有父母老公,照顾个孩子根本不是难事,至于自己电商生意,完全可以错开时间打理。既然在03年时间选择了沉默,那就证明自己肯定得到一些补偿。当然这个只是我个人推测。

02、这次举报苟晶不要道歉不要补偿,只要求相关人员得到制裁

这个高考顶替是在1997和1998年,要说找到当时操作这个顶替相关人员,其实难度不大,高考是谁改卷都能查得到。但说要制裁,你都时隔23年才举报。这些人员退休的退休,离职的离职。这个要怎么追究责任?不要道歉和补偿当时为什么不举报,2003年时间举报不是比现在更好吗?取证也容易,班主任都亲自上门道歉,这个就是一个最好证明。非等到2020年才举报,以前没时间,现在她就有大量事件周旋这个事件,这种理由太多漏洞,涉及到自己人生最重要的一场考试,居然说自己没有时间去举报这些人,反而推到23年后就开始算陈年旧账。这里面要说没有其他原因,换谁都难以置信。

03、苟晶自称不是单为自己发声,是为所有被顶替受害者发声

这个也是在陈春秀高考成绩被顶替之后苟晶才举报的,但和陈春秀区别在于,陈春秀想恢复大学学籍,圆她大学梦。苟晶就不一样,从头到尾都没有要求学校恢复她学籍,也没有明说要顶替者被单位开除职业和学校取消学籍。甚至连班主任再次上门道歉和赔偿都不需要,就一个要求:想要暗箱操作的有关人员得到制裁。她希望通过这次举报,让所有被顶替受害者都出来表态。要让那些顶替者和操作人员都得到应该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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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晶什么学历?

她被别人两次顶替了高考成绩,应该是后来只有高中学历,靠着自己做电商做上了高管。

荀晶撒什么谎了?

我们来看看苟晶都自述了些什么:

1. 她说自己在会考当中是全区第四,她把自己描述成“学霸”。然后多次暗示她原本考上的是北京的重点大学。她家很穷,她学习很好,她考上重点大学被顶替。这前后强烈的反差,激怒网友,引发关注。博得同情,新闻热点一下子起来了。

但事实她会考成绩根本一般,除了语文是A,其他都是B和C,还有一门补考。高考成绩也很差,也没达到本科线只能上中专,连续两次都是中专水平。

2. 她说班主任带着几个大汉去堵她的厂门。这让人立刻想象出一幅恃强凌弱的画面。几个强壮大汉和一个弱女子。很强烈的对比。很容易引起人的同情。

事实证明根本没有“几个大汉”。只是八十多岁的班主任和他儿子两个人。至于苟晶是不是把别人“误认”成了班主任和他儿子中的一员,还是故意夸大事实,只有她自己知道。

受害者根据事实进行合理推测是可以的。但不能接连撒谎。她既然在公众面前撒谎,那就必须接受舆论的审视。

苟晶这事,让人对自称信佛,脖子里挂着佛像,张口就宽恕原谅,动不动就双手合十的人有了新的认识。动不动说自己信佛,善良的,这些人永远都会说:要结善缘不撒谎不骗人不刻薄...

我们支持的、声援的是实事求是的依法维权。苟晶这样夸大事实,扭曲事实,靠卖人设、卖惨来博取全社会的同情,最后人们的善良被消费走了,是对有着同样悲惨遭遇的人们极大的不公。

搜神记的编写意图是什么

《搜神记》撰写意图 文体定位

鲁迅第一次从现代意义上提出荀晶了志怪小说的概念荀晶,对六朝志怪小说的创作意图作了经典论述:“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六朝人是否有意为小说,后世学者有的赞同,有的反对。代表观点略举一二:王恒展认为“干宝的创作实践了他的小说理论,已开有意为小说之先河,在中国小说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宁稼雨认为六朝人心目中的小说是不包括志怪作品的,六朝志怪小说的作者不是一种有意的自觉的创作活动。

干宝是否有意为小说,干宝自己如何看待《搜神记》?笔者试图通过深入理解干宝其人及《搜神记》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对其创作意图和文体分类思想进行探讨。

写“史”

《晋书・干宝传》中记载干宝因王导的推荐有了史官身份,并得到“良史”之肯定性评价:

中兴草创,未置史官,中书监王导上疏曰:“宜备史官,敕佐著作郎干宝等渐就撰集。”元帝纳焉。宝于是始领国史。其书简略,直而能婉,成称良史。

《晋书》把干宝与陈寿、孙盛等人放在同一卷立传,其意明显,即干宝的历史定位乃是史家。干宝领国史约十年,史家笔法练得娴熟,又有兴趣私撰《搜神记》,因是同时写作,可能《搜神记》会受史家写作态度的影响。干宝在完成《搜神记》后曾请刘恢品藻,恢曰:“卿可谓鬼之董狐。”此事人《世说新语》的“排调门”。同时代人刘恢的评价更证明了干宝创作《搜神记》是贯穿了写史态度的。

《搜神记・序》中干宝把自己的创作与写史联系起来,进行类比:

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选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又安敢谓无失实者哉!卫朔失国,二传互其所闻荀晶;吕望事周,子长存其两说。若此比类,往往有焉。从此观之,闻见之难,由来尚矣。夫书赴告之定辞,据国史之方册,犹尚若兹,况仰述千载之前,记殊俗之表,缀片言于残阙,访行事于故老,将使事不二迹,言无异途,然后为信者,固亦前史之所病。然而国家不废注记之官,学士不绝诵览之业,岂不以其所失者小,所存者大乎?

卫朔失国事见《左传・桓公十六年》,然《公羊传》《谷梁传》所载均与《左传》不同。吕望事周事见《史记・齐太公世家》,司马迁记载了吕尚遇周的另两种说法。干宝担心读者质疑《搜神记》的失实,以《左传》和《史记》为例,为自己辩护“若此比类,往往有焉”。但是“失实”并非“虚妄”之意,而是指很难做到“事不二迹,言无异途”,即亲自调查并作出唯一判断。干宝认为《搜神记》是有很大作用的:“然而国家不废注记之官,学士不绝诵览之业,岂不以其所失者小,所存者大乎?”干宝以此比况,《搜神记》与主流著述(如史书)一样“所存者大”。

《搜神记》的部分文本材料取自史书,又部分文本被后来史书采用。笔者对李剑国新辑《搜神记》343则故事进行了统计,《搜神记》从《汉书》和《三国志》中直接取材约有26则。《汉书》中主要取的是《五行志》的内容,如《犬豕交》《牛祸》《赵邑蛇斗》《长安男子》等。《管辂筮怪》《鬼目菜》《公孙渊》等则取材于《三国志》。《后汉书》《晋书》《宋书》直接引用《搜神记》的材料约有61则,与干宝引用《汉书》《三国志》的数据不重复,占全书总量约五分之一。三部史书所引材料也多用于《五行志》和《符瑞志》。由统计数据可见,《搜神记》的内容约有87则是和正史相重的,占全书总量近三分之一。难怪干宝将之比附于史书了。

《搜神记》的文本记述亦体现出史家的风格,如对彭祖坼生的论述。“彭祖者,殷时大夫也。陆终生六子,坼剖而产焉。”对此,干宝作了分析:

若夫前志所传,修己背坼而生禹,简狄胸剖而生契,历代久远,莫足相证。近魏黄初五年,汝南屈雍妻王氏生男儿,从右胳下水腹上出,而平和自若,数月创合,母子无恙,斯盖近事之信也。以今况古,固知注记者之不妄也。

干宝举禹、契,又举近事屈雍妻生男儿例,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交待得一清二楚,足证信实,完全是史家的严谨态度。

《搜神记》中有些文本的叙事模式也体现出史家的特点,对此李丰��有所研究。《搜神记》中有一些识妖除妖的事例大体一致,如《五酉》《宋大贤》《斑狐书生》等等,都是“先告知,再证明”的模式,李丰桥认为这种模式“只要反复印证一种历史的真实,并不特别设计出说话或小说的趣味性,这一情况恐非原本民间口述的原貌,而为史家据笔直书的实用功能所致。”笔者认为,《搜神记》中除《成公智琼》《谈生》《宋定伯》《倪彦思家魅》《紫��》等少数篇目注意细节描写和人物刻画外,大部分文本叙事简约,体现史家“实录”风格。

释“易”

干宝在《搜神记・序》中说“及其著述,亦足以明神道之不诬也。”可见,“明神道”是干宝的创作意图之一。“神道”一词,较早出于《易》。《易・观》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孔颖达疏曰:“‘神道’者,微妙无方,理不可知,目不可见,不知所以然而然,谓之‘神道’。”

王恒展认为干宝所言之“神道”指“神妙不测的自然造化”,而“所谓‘发明神道之不诬’,即说明儒家‘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一语之不诬。可见其创作目的并不是专意在证明世上真有没有鬼神。”李剑国认为干宝“并不打算将《搜神记》弄成佛道的弘教之作,‘明鬼神之不诬’只是一项终极原则……可以说他为读者预设的期待视野统一在宗教神鬼的认同和好奇心理的舒纡上。”李剑国理解的“神道”似乎是“鬼神之道”。

相对而言,笔者更认同王恒展的意见。其未展开论述,笔者为之补充论据。查《周易干氏注》,《系辞下》之“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干宝注曰:“能精义理之微以得未然之事,是以涉于神道而逆祸福也。”由此解,干宝言“神道”,即未然之事。《搜神记》之“神”亦与“神道”相通。《系辞上》之“故神无方而易无体”,干宝注曰:“否泰盈虚者,神也;变而周流者,易也。言神之鼓万物无常方,易之应变化无定体也。“神”与“易”在一定意义上是相通的,并与“神道”之义同,即它们都无常方无定体,而主宰了万物变化。《系辞》中多处可见“神”与“易”意义相近,兹举一例:“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于此?”虞翻曰“至神谓易,隐初入微,知几其神乎”。《系辞》日“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神、道、易因之连成一体。干宝撰《搜神记》就是为了贯彻了自己“圣人以神道设教”的易学思想。 从哲学层面上来说,干宝是一个易学家,干宝的著作中就有好几部是研究《周易》的:《周易注》《周易宗途》《周易爻义》《周易玄品》《周易问难》。干宝的易学思想是否会对他创作《搜神记》产生影响呢?以上我们分析了《搜神记・序》,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再从《搜神记》文本内容考察。

李剑国考证《搜神记》原书体例是分篇记事,可考者有《神化》《感应》《妖怪》《变化》。就目前所辑,文中有对“妖怪”、“变化”的论述,“气”、“五行”、“道”、“变化”是其理论的关键词,与“易”之思想相通,尤其中心句“其于休咎之征,皆可得域而论矣”,“圣人理万物之化者,济之以道”正好和《周易》立象尽义、圣人以神道设教是同义的。

文本自身记载很多巫术感应、梦验、神妖变化之事。《搜神记》对妖怪现象用“象――应”模式做解释的多达近90则。其中17则直接引用了京房《易传》的分析,6则直接引用《周易》卦辞,还有一些是干宝自己的分析。如《成公智琼》中干宝就弦超为神女所降事特以《周易》筮之,遇《颐》之《益》,以示同寮郎,郭璞解释为仙人之卦。《夫妇相食》,干宝用到阴阳理论“夫妇阴阳两仪,有情之深者也,今反相食。阴阳相侵,岂特日月之眚哉!”皆说明干宝喜用《周易》之道。《晋书》载干宝“性好阴阳术数,留思京房、夏侯胜等传。”马国翰所辑《周易干氏注・序》云“兹据参校而习刊之史称宝好阴阳术数,留心京房、夏侯胜之传,故其注《易》尽用京氏占侯之法以为象,而援文武周公遭遇之期运一一比附,后人讥其小物详而大道隐。”干宝喜以易注史,可见干宝易学思想对其撰述的影响。

干宝还与道教人士或会道术者来往较多。《晋书・葛洪传》载“干宝深相亲友,荐洪才堪国史”。可见干宝与葛洪交情之深。葛洪“以儒学知名”,“尤好神仙道养之法”,曾说“世儒徒知服膺周孔,莫信神仙之书”。葛洪著有《抱朴子》等书,道教理论著述颇丰,可称是道教神仙方术的集大成者。此外干宝与郭璞关系也不错。《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璞别传》载干宝曾劝友郭璞戒酒色以养身。《晋书・郭璞传》载“璞好经术,博学有高才……好古文奇字,妙于阴阳算历。”《晋书・韩友传》记载干宝曾向韩友请教筮卜之因。韩友“善占卜,能图宅相�V,亦行京费厌胜之术。”匿葛洪、郭璞、韩友等人自然会与干宝产生交互影响。

此外,干宝自己就亲身经历了神妙不可测之事。《晋书・干宝传》记载其作《搜神记》的缘由是因为感父婢复活和兄干庆还魂后言鬼魂之事。不仅如此,在《搜神记》的文本中,干宝也记载了自己遇败�肿跃塾诘篮玩⒎虮蝗讼鹿频氖虑椤4有味�下的层面,干宝也接受了“神道”之不诬。

干宝所尊之《易》,乃儒家之经。干宝的“神道”偏儒,与佛、道、玄关系不大。《搜神记》中很少出现佛教词汇,惟《李通》一篇较集中。与佛教有关的故事约9篇,亦很少。道教人物出现较多,但服从于“变化”之宗旨。从《晋纪》《周易干氏注》等书看,干宝思想中显示出对东晋玄学的批判和儒学救世的主张。如:“风俗淫僻,耻尚失所,学者以庄老为宗,而黜六经;谈者以虚薄为辩,而贱名俭;行身者以放浊为通,而狭节信;进仕者以苟得为贵,而鄙居正;当官者以望空为高,而笑勤恪。”此乃对玄学猛烈抨击。“顺乎天而享其运,应乎人而和其义,然后设礼文以治之,断刑罚以威之。”此乃倡儒学救世。

供“游心寓目”?干宝在《搜神记・序》中反复说明自己是在以史家笔法撰书,但难免存在他说;该书有明神道之用;最后说“幸将来好事之士,录其根体,有以游心寓目而无尤焉。”此句何意?何谓“游心寓目”?就目力所及,大多数研究者对此理解有些偏颇。王恒展的理解是:“他希望将来的读者要‘录其根体’,只要读后能够‘游心寓目’,就不要批评他著述失实了。而‘游心寓目’四字,显然已经涉及到小说的社会功用和审美心理问题。”李剑国认为:“但他也明白,小说‘微说’毕竟不同于史书,有着供“好事之士”“游心寓目”的愉悦功能,因此必须注意材料的择取和描写功夫。”

显然,大家都把“游心寓目”理解为“赏心悦目”了。翻检古典文献相关词条,发现“游心寓目”乃“留心观看”之义。如《北史・常爽传》载常爽《六经注略・序》:“《六经》者,先王之遗烈,圣人之盛事也,安可不游心寓目习性文身哉!”通过上下文理解,阅读《六经》的态度是相当严肃的,“游心寓目”绝非轻松消遣之态。常爽距干宝时代不远,词义应该不会发生太大变化,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干宝希望将来有读者能仔细阅读他的书呢?

干宝以“好事之士”命他将来的读者。“好事之士”我们也不能理解为一般的读者,即有闲情喜欢多事的人。干宝的好友葛洪在《抱朴子・序》中也用了“好事者”一词:“道士弘博洽闻者寡,而意断妄说者众。至于时有好事者,欲有所修为,仓卒不知所从,而意之所疑又无足谘。今为此书,粗举长生之理……虽不足藏诸名山,且欲缄之金匮,以示识者。”“好事者”在此指喜欢道教的人,是“识者”。干宝《搜神记・序》的“好事之士”意义应该与此相同,指和干宝一样雅爱搜神之士。

干宝与葛洪一样,很重视自己的著作。他对《搜神记》是比较自信的,写作过程中曾经请纸,皇帝批准给纸二百枚。当时纸张是很珍贵的,一般官吏买不起。成书后还曾请刘�雌吩澹�刘恢可是当时第一流人物,高傲至极。干宝一定在内心自诩《搜神记》为得意之作,才会示人,而且示的是清谈领军人物。由此可证,“好事之士”绝非一般读者,应该像刘恢一样有学问有眼光。

“无尤”即“不加谴罪”之义。干宝序的最后一句话是希望遇到知音仔细阅读他的作品,而不加责怪其有失实之处。刘恢一句“卿可谓鬼之董狐”,或许可以缓解干宝的这种焦虑。

魏晋时,谈风甚浓,不仅有品评人物和探讨玄理,还有戏谈、聚谈。干宝撰《搜神记》,当然不是给人提供戏谑的谈资。《抱朴子・疾谬篇》对东晋礼教渐颓,以清谈为名的戏谈作了批判:

不闻清谈讲道之言,专以丑辞嘲弄为先。以如此者为高远,以不尔者为�I野。

若问以《坟》《索》之微言,鬼神之情状,万物之变化,殊方之奇怪,朝廷宗庙之大礼,郊祀�E袷之仪品,三正四始之原本,阴阳律历之道度……虽心觉面墙之困,而外护其短乏之病,不肯谧已,强张大谈曰:“杂碎故事,盖是穷巷诸生,章句之士,吟咏而向枯简,匍匐以守黄卷者所宜识,不足以问吾徒也。” 可见,“鬼神之情状,万物之变化,殊方之奇怪”是不才之士所不屑的,却是“穷巷诸生、章句之士”的话题,“吟咏而向枯简、匍匐以守黄卷者”应该了解的,因而这些内容不是用来娱乐的。干宝《搜神记》不正是讲“鬼神之情状,万物之变化,殊方之奇怪”吗?

以今人小说艺术观点考量,《搜神记》较之以往志怪小说,“做出了许多新的努力和贡献”,“增强了叙事的完整性和丰富性”,提高了叙事的艺术性,注意细节性的描写渲染并加强人物形象的描写。书中有少数幽默、赏心之故事。如《宋定伯》中宋定伯骗得鬼的信任,以鬼教给他的方法捉鬼卖鬼。《倪彦思家魅》中的狸物不喜人背后议论自己,各种报复手段让人忍俊不禁。《谈生》《紫��》《河间男女》《韩冯夫妇》等蔑视礼教和权力的爱情让人赏心;《鼍妇》《吴郡士人》等一夕姻缘似有喜剧效果;《三王墓》《李寄》人物英勇机智,故事扣人心弦。此类故事性强的篇幅恐怕趣味性更多。这可能是导致研究者误解“游心寓目”含义的原因。但我们要还原干宝的创作语境和他的主观意图,才更贴近事实。

演“八略”、成“微说”

“群言百家,不可胜览;耳目所受,不可胜载。亦粗取足以演八略之旨,成其微说而已。”此句似乎是干宝序的中心句。

干宝之前,目录学上有刘歆对七略的划分:即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和方技略。《汉书・艺文志》以此编书目。及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秘书监荀晶,又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总括群书。一曰甲部,纪六艺及小学等书;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三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四曰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东晋之初,渐更鸠聚。著作郎李充,以�跃刹拘V�……充遂总没众篇之名,但以甲乙为次。自尔因循,无所变革……宋元嘉八年,秘书监谢灵运造《四部目录》……”由是可知,干宝所能够了解到的目录学分类方法,仅有七略和四部。

李剑国认为“干宝对‘七略’又增出一略而称作‘八略’,所指应当是汉魏以来不断出现的佛道教著作,而‘演八略之旨’就是发挥佛典道书的大旨,也正是张皇神鬼仙佛。”李剑国对“八略”的解释依据是南朝宋秘书丞王俭撰《七志》,又附录道、佛二类,实是九类;梁阮孝绪撰《七录》,正式将佛录、道录列入七录。笔者并不赞同李剑国之说,干宝不可能知道后来者王俭的分类法,何况阮孝绪。当然,也可能干宝时代佛道之书已较多,足成“八略”,但《搜神记》也不可能人佛道类。《隋志・经序》记编纂过程:“远览马史、班书,近观王阮、志录,挹其风流体制,削其浮杂鄙俚,离其疏远,合其近密,约文绪义”,基本继承了王、阮的分类法。《隋志》把道经、佛经列入集部,《搜神记》人“史部杂传”类。《隋志・经序》载王俭《七志》中“经典志”有“杂传”类。《广弘明集》载阮孝绪《七录》中《记传录》设立“杂传部”,《子兵录》中设“小说部”。《隋志》承续二书,二级分类上改动不大,所以,《隋志》将《搜神记》入“杂传”类,应该也符合王俭、阮孝绪之意。加上前文论证,干宝“明神道之不诬”并非明“佛道”之不诬,可以推论,干宝所言“八略”非“佛道”也。

干宝把《搜神记》划为“八略”,应该是相对“七略”而说的,也就是说《搜神记》非七略中的任何一类,那么非“小说”乃题中之义了。干宝既然以“七略”为参照系,那么他应该明了汉代人的小说观念。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对“小说家”的论述代表了汉人的小说观念:“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鲁迅对班固所列小说目录进行了分析:“惟据班固注,则诸书大抵或托古人,或记古事,托人者似子而浅薄,记事者近史而悠缪者也。”当代学者王齐洲对汉代小说观作了很好的阐释:“正是由于汉人的小说观念的主导面是学术,却又隐含有文体意味,因此,它已经是一个成熟的概念。而就学术而言,‘小说家’喜欢搜奇记逸、道听途说,并无作为一个学派的核心思想和系统学说,因而它不可能在学术思想方面发挥实际的影响力;就文体而言,‘小说’兼记言、记事、考证、辑佚等多种形式,可谓众体兼备,这便使作为文体的小说庞杂而琐碎,很难与其他诸多类似文体划清界限。”《搜神记》非汉人所言“小说”。

离干宝较近时代的文献出现“小说”一词不多,主要有徐干《中论・务本第十五》把“小说”与“丝竹歌谣”、“雕琢采色”、“辩慧切对”、“射御书数”等同并列,说明“小说”乃小事而非大道,并暗含小说有娱乐消遣功能。此外还有鱼豢《魏略》记载曹植和滑稽人物邯郸淳讲“俳优小说”,说明了小说的不入流和消遣功能。至干宝时代,“小说”已经成为了一个专有名词,干宝舍用之,而代以“微说”,说明《搜神记》也非魏人所言“小说”。干宝认为《搜神记》不是“小说”,那么当然不是有意作小说了。文首所举鲁迅之论,乃真知灼见,只不过,鲁迅所说“非有意为小说”的“小说”,是西方文艺理论范畴中的概念。

微说,可以理解为“微末不足道之说”,也可以理解为“微言大义之说”。笔者更偏向于后者,因《搜神记》被干宝列为“七略”之外并名之“八略”,其对《搜神记》寄望很高;《搜神记》隐微地说明了微妙深奥的神道。

《搜神记》既非汉人所谓的“刍荛狂夫之议”的小道,亦非魏人所指用来消遣的小事。《搜神记》也并非张皇神鬼仙佛。《搜神记》乃以史家的态度和笔法,载古今怪异非常之事,明《周易》神道之不诬,成一家之文体,概为“八略”。今从干宝22种著作篇名看,经史子集都涉及到了,但干宝对《搜神记》的分类却很暧昧。干宝意识到自己的著作很难分类,这是很敏感的。从七略与四部目录内容基本对应的情况来看,干宝没有把《搜神记》划入经史子集任何一类。相对后来人刘知�住⒑�应麟、纪昀等在小说“子部”说和“史部”说之间纠结,干宝似乎更为干脆,两者皆不属类。虽然他只是笼统的给予“八略”之称,但我们隐约可以从其对《搜神记》的文体定位,看出其认识的超前性,这对我们研究小说文体观念的演进是很有启发的。

关于荀晶和荀晶被顶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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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02/01作者:大老石与你一起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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