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反杀案二审,出来了吗。多久能出来,会维持原判吗
没意义了,在普通百姓眼里看到的答案就是,施暴者只要没弄死你你就活该,反抗弄伤了施暴者赔偿,正当防卫掌握不好这种博大精深的武功,你就被判刑赔钱。如果受害者死了顶多赔钱判刑,又不是死刑,没钱就判刑,家里有钱有关系施暴者就。。。自行领会!最后在受害者一再请问法官如何做下,法官回答了吗?或许就是像受害者说的,被欺负了忍着。。。但凭什么呢?凭什么普通人要承受这样的伤害?不敢扶,不敢救,不敢帮,已经现在否不敢反抗了被侵害了!
[img]
陕西反杀案二审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陕西反杀案起源于2017年12月10日,王浪和朋友在陕西省的某个酒吧内喝酒的时候和李雷(化名)发生了冲突,李雷和朋友从王浪身边走过的时候,李雷认为王浪是在故意瞪着自己,于是上前质问,并且拿起烟灰缸扔向王浪,两个人因此发生争执,并且扭打在一起,随后各执酒瓶相继倒地,双方同时敲碎了酒瓶,王浪在和李雷争执扭打的过程当中,将破碎的酒瓶刺进了李雷的心脏,最终导致李雷抢救无效死亡。
被害人李雷无端滋事在先,双方发生冲突之后,李雷和王浪扭打在一起的过程当中,王浪曾经多次赔礼道歉,但李雷据不接受,事后李雷情绪激动,将手中的酒瓶敲碎,一只手掐住王浪的脖子,并且两次扬言要弄死他,王朗觉得自己的生命遇到了威胁,并且说这是他觉得自己遇到最危险的时刻,于是拿起酒瓶反击,王浪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手中的酒瓶是什么时候破碎的,在二审庭审当中,王浪含泪发问,如果不反击,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到底该如何处理?
在监控视频当中显示,李雷拿烟灰缸扔向王浪的时候,王浪当即拿起了酒瓶,但王浪表示自己是为了壮胆,法院认为李雷只是轻微的暴力行为,而王浪属于防卫过当。
在一审判决当中,咸阳中院认为,本案件虽然是由李雷引起的,但是王浪的行为并不属于正当防卫,也算不上防卫过当,所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九年,9月25日,二审开庭迎来最终判决,陕西高院经审理认为,王浪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改判王浪有期徒刑五年。王浪的父亲表示,对案件的终审结果不能接受,将继续申诉。
陕西反杀案二审被告人反问怎么做才是对的,法官作何回应?
知情者皆知道此次事件的前因后果,被告人被法院判为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九个月。
个人认为,此次事件属于一个典型事件,双方都有怨言,挑事者属于原告方,被告人可以讲自己是正当防卫,毕竟每个人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每个人也有捍卫自己尊严的权力,通常情况下,群众都会同情被告人的不幸,一是他没有主动促使这件事情的发生,二是他的做法算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三是他尚且年轻,二十出头的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如果就这样心生怨气的被判了刑,难免会心生怨言,对社会、国家充满负面情绪。再者,法院在审判这个事件的关键点在于被告人的做法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法院的审判一定是有道理的,具体是否能够服众又是另外的一码事。
人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会出现许多过激行为,被告人因防卫而导致原告失去了性命,法院是一处讲究证据的国家机关,据监控显示,原告在事发现场实施轻微暴力手段压制被告人,然而,被告人的防卫确实不知轻重,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程度。因此到头来,引发了一个极端的问题,当受到他人凌辱的时候,防卫也是要遵循法律的,不易过度暴力。被告人在正当防卫时,应该姑息到人的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即使自己是被迫实施暴力的一方,也要做到任何行为要有度,在监控录像上看出诸多细节问题,虽然原告被害人挑起事端,但是最终的受害者依然还是挑事者,生命即可贵,被害人李雷被被告人王浪殴打致死,属于防卫过当,即使是被迫行使,也已经触及到了法律的底线。
陕西反杀案二审改判防卫过当,你觉得判决结果合理吗?
不合理陕西反杀案二审,自己的生命受到陌生人的威胁时,面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危险,第一意识一定是保护自己,因此导致的后果一定是无法预判的,因为对方不是认识的人,难道别人要杀陕西反杀案二审我,我就不动手让人杀才对吗
陕西酒吧反杀案细节曝光:嫌犯3次被死者强塞凶器酒瓶,后来怎样?
2020年9月27日,据澎湃新闻报道,此前引发社会关注的陕西酒吧反杀案二审开庭。嫌犯王某在一酒吧遭到李某的挑衅,李某曾3次将凶器酒瓶塞到王某的手中,但是并无实质性的动作挑衅,而王某拿起酒瓶,砸向李某6次,又用酒瓶的断茬刺向了李某的心脏致死。此案一审,李某获刑9年。
酒吧内遭挑衅,3次被强塞凶器酒瓶
2017年,王某与朋友苗某在一酒吧内喝酒时,李某与2名朋友也来到了酒吧。在路过王某身边时,李某认为王某的眼神充满不屑,两人就有了冲突,李某将身边的烟灰盒扔到了王某的旁边,并上前质问。酒吧的工作人员与双方的朋友上前劝说,避免发生事故。但是,两人情绪激动,各拿着酒瓶,开始动手互殴。
据王某描述,当时,李某先拿酒瓶过来挑衅,三次将瓶子强塞到自己的手中,这才拿酒瓶打了人。监控记录显示,王某一共打了6下。此时酒瓶已经出现了碎茬。王某拿起碎茬刺向了李某的左前胸,导致了心脏受伤后身亡。
一审涉嫌防卫过当,被判处9年刑期
此案在一审时,王某方面主张是李某先行挑衅,扔烟灰缸,那凶器酒瓶强塞到手中,这都是能说明王某是在正当防卫。检方认为,李某的言语以及行动上的挑衅,并未对王某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而动手却是王某先行,有防卫的性质在,在前6下都属于防卫,但是后面李某已经出现了站不稳的状态,王某依旧拿着酒瓶碎茬刺向李某的心脏,明显防卫过当,认定有罪,判刑9年。面对这一结果,王某以及家属表示不服,申请上诉。2年后,此案二审开庭。
二审开庭,嫌犯主张遭死者掐脖有窒息感,法院认定有罪,改判5年刑期
此案在二审开庭时,王某主张当时,并不是只有自己动手,李某也用手掐住了王某的脖子,造成了窒息感,为了能够保护自己,才拿起酒瓶打人。法院在查看监控后,认为王某是在夸大事实,李某的手确实是停留在王某的脖子附近,但是并未有掐、捏的动作,只是推搡了一下,无实质击打行为。
一审时,王某的犯罪证据确凿,在整个冲突的过程中并未有身体上的伤害,防卫的程度过当,但是一审时判刑有误,现改判5年刑期。面对这一结果,王某的家属表示不能接受,有危险时,不反抗,那么可能现在死的就是自己的儿子。将会继续上诉,为儿子讨公道。
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本案热议的焦点在于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确实李某是先行挑衅,引发了事端,但是,其实并未对王某造成任何身体上的实质性伤害,而王某拎起酒瓶,猛砸李某头部、肩部6下,又用碎茬刺向了李某的左胸口致身亡,从这个方面上来讲,是属于防卫过当。各位网友们意见如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关于陕西反杀案二审和陕西反杀案二审结果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