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什么时候签订的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日语:日中平和友好条约),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日语:日本国と中华人民共和国との间の平和友好条约),是1978年8月12日中日两国代表在中国北京缔结的和平友好条约。 签订日期:1978年8月12日(于北京)
生效日期:1978年10月23日
有效期:10年,如在期满时或在其后任何时候的前一年,缔约国任何一方未提出愿予终止时则继续生效 有关文件 中日四个双边关系文件如同四块里程碑,勾画出中日两国由恢复邦交正常化到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历史进程。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
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1998年《中日联合宣言》
2008年《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介绍
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以来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双方已签署四个政治文件。分别是1972年恢复邦交时发表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的《中日联合声明》、1978年两国签署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双方发表《中日联合宣言》及2008年两国发表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四个政治文件从法律上巩固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了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是中日两国发展合作关系的基石。12014年11月7日,中日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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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主要内容
1972年9月29日中日建立两国间外交关系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发表《中日联合声明》。
1978年8月12日,中国外交部部长黄华与日本外相园田直在北京签署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1998年11月25日,中日双方发表《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2008年5月7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福田康夫7日在东京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日关系发展的基石——四个联合声明是什么?
《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
真正的英雄
5月7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东京和日本首相福田康夫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是胡锦涛和福田康夫在签署文件后握手。新华社记者 任正来 摄
5月7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东京和日本首相福田康夫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是中日两国相关部省官员在交换合作文件。新华社记者 任正来 摄
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记者常璐、白洁)5月6日至10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对日本进行了为期5天的国事访问。期间,双方发表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份文件在继承中日间已有的三个政治文件基础上,根据中日关系的新形势发展,确定了两国关系长远发展的指导原则,成为中日之间第四份重要政治文件。
此间专家认为,该文件的签署是胡锦涛此次“暖春之旅”的重要成果,规划了中日两国关系长远发展的蓝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研究所所长杨伯江说,这是一份“具有中日关系特色”的联合声明,对于巩固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增进中日两国的战略互信,构筑两国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总体框架,全面深化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杨伯江指出,新文件对“战略互惠关系”深层涵义作出了战略诠释。“战略互惠”是双边关系发展的目标和结果,中日两国全面推进战略互惠伙伴关系,需要通过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化战略互信,充实战略互惠关系,最终才能形成“互惠”的结果。
他说,新文件还首次以双边关系最高准则的形式,将相互战略定位公诸于世:中国的崛起是日本的机会而非威胁,日本战后60多年和平发展的历史则为中国所承认和肯定。
中日间第一份政治文件《中日联合声明》发表于1972年,文件明确中国和日本于1972年9月29日建立外交关系。1978年,两国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文件指出任何一方都不应谋求地区霸权;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1998年,双方发表第三份政治文件《中日联合宣言》,提出两国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外交部原副部长、中国前驻日本大使徐敦信认为,这一联合声明是中日关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之际,两国领导人亲自签署的文件。时隔10年中日关系史上的又一里程碑“将和前三个政治文件一样,成为未来中日关系发展的准绳”。
徐敦信说,新文件的最大看点在于“承前启后”。联合声明中有关历史、台湾问题的表述侧重“承前”,充分肯定了中日间前三个政治文件,双方重申要恪守三个文件的各项原则;而有关两国关系互为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以及开展合作等条文则侧重“启后”,对中日关系的未来进行前瞻性的规划。
他认为,中日关系发展的方向是发展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增进互信,扩大共同利益,最终目的在于造福两国人民、亚洲和整个世界。
在徐敦信看来,联合声明确认建立两国领导人定期互访机制,并强调在多边场合频繁会晤,这较前三个政治文件是一大进展。此外,联合声明提出加强双方在人文、防务、经贸、能源以及国际和地区事务等众多领域中的合作,这也是中日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具体表现。
关于东海问题,联合声明有如下表述:共同努力,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对此,徐敦信说,联合声明中的这一句话十分重要,确立了双方解决东海问题的原则方针,即通过谈判磋商,最终实现共同开发。
谈及中日关系的未来发展,专家表示,“暖春之旅”和第四份政治文件的签署绘制了未来双边关系发展的蓝图,而双方积极落实文件的努力非常重要。
“签署政治文件是一个新的开端。对于中日两国来说,落实这些共识、真正推动战略互惠关系向前发展还需要双方付出很大的努力。”杨伯江说。
11月30日,驻浙江金华某部机要参谋孟祥斌,跳江救一名轻生的年轻女子,结果轻生女子得救,孟祥斌却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又演奏了一曲新时期的英雄赞歌。
读报道,在对英雄充满崇敬和惋惜之情的同时,更要人感慨的是那万人景仰英雄的场景。在英雄殉身的当日,其事迹就迅速传遍了金华,许多市民涌往英雄遇难的婺江城南桥,纷纷送上花圈和鲜花进行祭奠,大桥上的广告牌也换成了英雄遗像。更要人心动的是倾城为英雄送行的那一幕幕:千人到桥头点起“风中之烛”为英雄守灵,十多万人通过各种方式祭奠英雄,许多私家车和公交车免费接送前往悼念英雄的群众,各方自发为英雄家属捐款......
这一场场,一幕幕,令人感动,催人泪下,其情其景,凝聚着人们对英雄的无限哀思。英雄虽去,精神永存。孟祥斌所在部队授予其革命烈士称号,金华市也授予其见义勇为市民称号。英雄当之无愧!正如金华市一位业余歌手为纪念孟祥斌谱写的歌曲《这一次》中所赞:“这一次你纵身一跃,滔滔婺江见证壮烈;这一次你奋力地托举,托起生的希望震撼人间;这一次虽不再醒来,却用生命的光芒明亮人间,把生命给了别人,用死铸就军魂......”
一名普通军人,一位舍己救人英雄,因何轰动整个金华,令倾城祭奠?广大市民又为什么会自发地为英雄送行、为英雄的家属慷慨捐款?这其中,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崇敬英雄的情结。中华民族是一个英雄不屈的民族,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民族。从屈原、文天祥,到岳飞、林则徐,从为新中国诞生而浴血奋战,到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的见义勇为,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可以说是英雄无数,令人代代景仰。景仰英雄,学做英雄,让我们的民族生生不息,脊梁坚硬,奋发自强。今天,祛邪扶正,见义勇为,让正义战胜邪恶,更成为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要求。当前,我们的民族正处在振兴、发展、崛起的全新时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步伐正豪迈。时代呼唤英雄,希望每个国民都来争当英雄。景仰英雄,学习英雄,就是要把对崇敬英雄的情结,化解在社会的各个岗位上,把英雄的精神发扬光大,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不怕牺牲的英雄氛围。这样,我们的民族就会更加充满希望。
四个政治文件是中日关系压舱石,四个文件名称及内容分别是什么
你好!
四个政治文件。分别是1972年恢复邦交时发表的《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1978年两国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双方发表《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及2008年两国发表的《中日关于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1972年9月29日中日建立两国间外交关系,发表两国政府联合声明。
声明指出,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声明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1978年8月12日,中国外交部部长黄华与日本外相园田直在北京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虽未对台湾问题直接论述,但在条文中指出,缔约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1998年11月25日《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双方确认,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准则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双方重申恪守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和一九七八年八月十二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所阐述的各项原则,确认上述文件今后仍将是两国关系最为重要的基础。日方继续遵守日本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重申中国只有一个。日本将继续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
2008年5月7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福田康夫7日在东京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声明指出,中日关系对两国都是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双方唯一选择。双方决心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实现中日两国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
声明重申,双方确认继续恪守中日三个文件的各项原则。
声明强调,双方决心正视历史、面向未来,不断开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新局面。双方确信,坚持和平发展的中国和日本将给亚洲和世界带来巨大机遇和利益。双方坚持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两国间的问题。
日方重申,继续坚持在《日中联合声明》中就台湾问题表明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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