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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调节电力市场,提高对电价的监管,改进电力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价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北京市电价调整通知》,该通知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一、调整范围
电价调整通知将对北京市居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实行电价调整,调整方式为按月收取,调整前后电价分别为0.48元/度和0.58元/度,比上月调整0.10元/度。
二、调整原因
调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降低用电成本,推动服务业发展; 2、改善供电环境,提高用电安全; 3、改善用电结构,提升用电质量; 4、改善用电管理,优化用电服务。
三、调整影响
电价调整影响较大,可以使用电成本降低,从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同时,调整也有利于改善用电环境,提高用电安全,改善用电结构,提升用电质量,改善用电管理,优化用电服务。
四、调整实施
该调整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由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用电企业及其他用电单位应及时调整用电合同,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调整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发改委将对电价调整进行统一管理,对用电企业及其他用电单位有关用电合同的调整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通过电价调整通知,可以有效改善用电环境,提升用电质量,改善用电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使用电成本降低,实现消费者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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