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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即将施行的车尾号限行政策,旨在抑制交通拥堵,促进“绿色出行”。根据该政策,每月的1、3、5、7、9、11号,以及2、4、6、8、10、12号,末尾号为0、2、4、6、8的尾号车辆将被停止进入城区,以限制交通压力,缓解拥堵。
一、实施范围
长春市车尾号限行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机动车,其中,停止进入城区的机动车号牌末尾号为0、2、4、6、8的车辆。
二、实施时间
该政策将从202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每月的1、3、5、7、9、11号,以及2、4、6、8、10、12号,末尾号为0、2、4、6、8的尾号车辆将被停止进入城区。
三、实施地点
车尾号限行政策将在经信委审批后,覆盖市区内的六大路网:湖西大街、春城大街、宽城大街、南湖大街、中华大街、建设大街,其他支路、连接路等也将执行该限行政策。
四、处罚措施
若车辆未按规定限行,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同时记入机动车驾驶证“不良驾驶记录”,若有重复驾驶行为,将暂停驾驶证使用权限。
五、奖励措施
根据该政策,获得“绿色出行”奖励的车辆,可获得政府奖励,包括购买公共交通卡、减免停车费、购买环保产品等。
长春市车尾号限行政策,旨在抑制交通拥堵,促进“绿色出行”,激励市民出行时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机动车对城市交通的影响,以及缓解城市道路拥堵,营造和谐宜人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