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是什么意思)的介绍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是什么意思)的介绍

搜学执教 2年前 (2022-11-29) 财经 129 views 0

扫一扫用手机浏览

文章目录 [+]

天津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到底什么是限价商品房?

根据天津市房地产有关部门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的发言人介绍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在天津全市将停止限价商品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的住房销售。限价商品房指的是根据房间的面积进行统一规定向民众销售的一种房子,它有的诸多方面的限制以及购买的对象。

限价商品房的房屋面积往往比较小,根据天津市房地产对限价商品房的介绍,每一套商品房的面积原则上不能超过60平方米。并且限价商品房的房子价格不受房地产行情的影响,而是反过来限价商品房的价格会决定着房地产的价格。这种类型的房子相较于普通的商品房是比较便宜的,第1个原因是面积较小,户型不是很好,第2个原因是线下商品房所占用的地理位置不是很好,大多数都在城市的郊区,交通有些不方便。

限价商品房的购买对象还有着严格的限制。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花钱去购买限价商品房,只有家庭成员低于三个人以下,并且年均收入低于3万以下,可以凭借相关的申请材料去购买限价商品房。这么做的目的是为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了保障天津市地区因贫困而住不起房子的家庭,确保他们在天津市能够有立身之所。

限价商品房的销售数量是有所限制的。普通的商品房把所有的新房子销售出去机构达成业务目标,而限价商品房按照规定每一个区域不能高于1000套,不能少于500套,具体要根据当地的流动人口和居民的贫困程度来决定。

在天津市停止了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以后,就意味着人们要把目光转向其他房地产行业的新房子销售当中去。出台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很多房地产一手房子销售不出去的状况,即使家庭比较困难,当地也出台了很多的优惠政策来支持家庭买房,例如公积金贷款或者一人购房全家帮等。

[img]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这背后的因素是什么?

4月28日深夜消息,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结合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拟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这背后的因素是什么?

1、限制商品房的销售有助于农村自建房的趋势

从纯物理属性的角度,城里的商品房价值甚至远不如村里自己盖的二层小楼。但事实上的售价却正好相反,这其中的原因,就是一套房子还存在着社会性的价值,用于满足人的社会需求。住需求就是我们对于一套房屋的物理性质的需求。与阳光、水分、空气、食物一样,我们需要一处房屋提供遮风避雨、防范强盗的物理性需求。所以,限制商品房让农村自建房有了用武之地,更好的开展农村包围城市的大趋势前进。

2、控制房价的增长

房屋过手率并不是非常高,更多的人是长期持有,以保障资产不被贬值,这部分存量在这个政策的影响下,反而被沉淀下来,无法进入市场,造成唯一的结果是:将买房需求推向一手房市场,一方面保障乃至抬高地方政府地皮出让(销售),另外一方面保障在有个风吹草动的情况下,海量二手房不要疯狂涌入市场,造成崩盘。从而沉淀大量超发货币,如今限制商品房的出售,大大控制了房价的价格,不会导致大崩盘和大量二手房的出售。

3、防止房价下跌

大家肯定会说,房价下跌不是好事嘛,其实以前有调控在,大家还可以说,有调控,但是国内楼市如果没有调控的话,就让房价自由发展,我们国内的房价,包括一线城市在内,房价只会是现在的一半左右,甚至更低。因为没有调控,那么以国人的投资习惯,一定会把房价死命的往上炒,而当房价炒到一个大家都接不住的盘的时候,就会很恐怖的大跌,这么玩两次,敢炒房的人,就寥寥无几了。国家为了防止房价泡沫经济增长,所控制商品房的销售,从源头解决问题。

后记:其实这样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因为疫情原因,还有可能是你的收入就一直没有增加,导致你无法换房。过去我们说一个人买了房以后,一般5年之后就会换2套了,但实际上这话是建立在买了第一套房之后,这人的收入能大幅度的增加,他之后才能换房,你如果收入没有增加,那么你拿什么去换房。国家肯定是会有控制的。

天津2022楼市新政何时实施

2022年7月1日。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具体规定是自2022年7月1日起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其中2022年6月30日前已受理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的申请,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审核,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核程序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政策规定细则如下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

1.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

2.2022年6月30日前已受理的申请,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审核,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核程序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

3.《告知单》已过期的家庭,不受“过期一年后可再次申请”的限制,2022年6月30日前可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4.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不再为一年,统一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的,一律调整为2022年9月30日。

5.持有效《告知单》的家庭,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到正在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售楼处签订《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6.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7.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废止。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

4月28日晚间,天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结合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拟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消息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要求,结合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情况,天津市住建委起草了《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拟在给予一定过渡期后,停止限价商品住房相关政策。

2022年6月30日前已受理的申请,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审核,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核程序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告知单》已过期的家庭,不受“过期一年后可再次申请”的限制,2022年6月30日前可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同时,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废止。

以下为通知全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结合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现就限价商品住房申请、销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

二、2022年6月30日前已受理的申请,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审核,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核程序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

三、《告知单》已过期的家庭,不受“过期一年后可再次申请”的限制,2022年6月30日前可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四、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不再为一年,统一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的,一律调整为2022年9月30日。

五、持有效《告知单》的家庭,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到正在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售楼处签订《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六、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废止。

(原标题: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有哪些影响?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这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有两个影响:首先,促进商品房的自由流通,同时也会加强商品房开发商之间的自由竞争。其次,促进市民进行商品房消费,重新激活房地产市场的活力。

限价商品房销售只不过是特定时期下的产物,天津将在10月1号开始就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这是明智之举。此前的商品房价格其实是居高不下的,这对很多市民购买造成了困扰,于是天津市政府才开始限制商品房价格的疯涨,限价商品房销售就是其中一个应对政策。限价商品房销售除了限定价格以外,还有就是禁止购买房屋的特定消费者在5年之内进行房屋的自由流转,这算是给低价的商品房设定了一个限制。

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促进商品房自由流通

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的第1个影响就是促进商品房的自由流通,限价商品房是有转让的期限限制的,但现在市场上的其他房屋却没有,只要交特定的税费就可以自由转让。此外,这也能够促进开发商之间的自由竞争,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少市面上的房地产价格趋近甚至低于限价销售的商品房。

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促进消费者购买欲望

其实这也是能够促进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的,因为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大,商品房的价格会逐渐降低甚至趋于合理,只要到达一个足够低而且符合消费者心理预期的价位,再加上央行降准政策对于消费者的照顾,消费者也就会想着在天津市买房,这是能够重新激活房地产市场活力的。只有促进消费者的购房欲望,房产市场才会重新被激活,而且房地产也能够实现自由流转,这对于市场来说是有着天大的好处的。

天津拟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

4月29日电 据天津市住建委网站消息,日前,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结合该市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拟定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天津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自2022年10月1日起,天津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草案正文如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结合我市限价商品住房实际情况,现就限价商品住房申请、销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停止受理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申请。

二、2022年6月30日前已受理的申请,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审核,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审核程序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

三、《告知单》已过期的家庭,不受“过期一年后可再次申请”的限制,2022年6月30日前可再次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四、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不再为一年,统一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发放的《告知单》有效期在2022年9月30日之后的,一律调整为2022年9月30日。

五、持有效《告知单》的家庭,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到正在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售楼处签订《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

六、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停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废止。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本文链接地址:http://go-okai.com/a/5538.html

最后编辑于:2022/11/29作者:搜学执教

体育篮球弟

相关文章

  • 暂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