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眼桥事件的持续发酵
成都女子闹市强奸过路男事件发酵:逾千男子蹲守成都九眼桥期盼“姐姐你快回来”。面对火爆一时的“成都女子闹市强暴过路男”事件,日前,成都警方表示正对“成都猛女”进行调查,但时至今日没有下文。而从昨天上午8点起,九眼桥附近出现三三两两的男子蹲守,后来有逾千男子席地而坐,振臂高呼“姐姐你快回来”。场面一度失控,据悉成都警方已增派警力维持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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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子闹市强暴过路男 这个是怎么回事啊?
近日,有网友曝“威猛的成都女子,大街上‘强奸’男子”,称在成都九眼桥看到一猛女,估计是醉酒,将路边一过路男子按倒后脱掉裤子,猛的坐了上去。男子在反抗了一阵后最终屈服,女子强暴后脸红红地提上裤子,沿着九眼桥横穿马路离开。
这确实是惊天、逆天的猛料;所以,这爆料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不少网友的评论。然而,这爆料虽然火,却存有不少疑点。
既然是“大街上‘强奸’男子”,而且据称持续了十多分钟,那目击者肯定不止爆料者一人;此爆料在网络已经引起了几天的轰动,也引发了不少网友的各种猜测,为何没有其他的目击者来证实此事件?——这是最大的疑点。
“女子闹市强奸过路男子”能引起这么大的网络反响,若在现实里确有此事,现场目击者的震惊绝对要超过听闻此事件的人——难道,在所有的目击者中,除爆料者以外的人对此都很淡定?
除非,在“女子大街强奸过路男子”的路段,十多分钟的时间里只有爆料者一人经过。这个概率有多大?可能离地球人遇见外星人的也不远了吧?
从爆料者所发的图片可看出,被“强奸”男子不是青年也是壮年,女子对他实施“强奸”,他若不从,女子是难以得逞的;即使该女子有盖世奇功,男子敌不过也还可以大声呼救——这事毕竟“发生”在大街上。
“女子闹市强奸过路男子”能引起这么大的网络反响,若在现实里确有此事,现场目击者的震惊绝对要超过听闻此事件的人——难道,在所有的目击者中,除爆料者以外的人对此都很淡定?
除非,在“女子大街强奸过路男子”的路段,十多分钟的时间里只有爆料者一人经过。这个概率有多大?可能离地球人遇见外星人的也不远了吧?
从爆料者所发的图片可看出,被“强奸”男子不是青年也是壮年,女子对他实施“强奸”,他若不从,女子是难以得逞的;即使该女子有盖世奇功,男子敌不过也还可以大声呼救——这事毕竟“发生”在大街上。
有图有文字未必就是有真相,图片可以移花接木,文字可以移步换景;所以,这个爆料有可能就是闷骚而有极大水分的“爆尿”。看了此“爆尿”,不少网友称要到九眼桥等“强奸”——对此“爆尿”恶搞调侃一下可以,若有信以为真的,要跑到九眼桥去等“强奸”的,那简直比大海捞针还不靠谱。
成都少女强奸自杀案嫌疑人已落网,人心究竟有多险恶?
庆幸这个嫌疑人已经落网,这件事是一个46岁的中年男子,曾在2019年八月第一次胁迫成都少女,并发生了关系。并且当时这个少女还未满14岁,然后在2020年2月3日,成都少女发现自己怀孕了,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怀孕15周,2月4日,就被以强奸案正式立案侦查,2月6日,成都少女在医院进行引产,并且警方鉴定,该中年男子就是胎儿的生物学父亲,目前该男子已经被警方取保候审,这件事还在审查阶段。
经过这件案子,首先我们一定要教会幼女学会保护自己,并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这种事情可能会变得普遍,但是真的不应该可怕,并且违法犯罪的人才应该害怕。对于未成年人,正确的三观是支持自己好好生存下去的根本,在未成年时,一定要帮助建立正确的三观,可以学习适当的防身技能,保护自己,从学习防身开始,并且你要帮助自己建立人生目标,有目标才会有希望。
善恶只在一念之间,人之初性本善,小错误也有可能间接酿成大祸,悲剧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那么我们怎么从根源上解决这些问题呢?我认为,首先人要有道德的心,不能够做出违反法律的一些事,强奸幼女本来就是一种犯法行为,尤其是不能知法犯法,法律就是我们做事的底线。不管你是有多少种理由,就是不能违法的。但是对于一些真正人心险恶的人,他们是没有这种底线的,我们一定要多加防范,在经历过人心险恶之后,生就要保持向善之心,人心险于山川,早受过陷害,也目睹过伪善,但不是逃避,也不是不敢面对,而是不必主动去寻恶以扰心,一心向善。
四川女子大闹前男友婚礼现场,泼墨撒冥币,称曾遭其强暴,警方咋处置的?
四川女子大闹前男友婚礼现场,泼墨撒冥币,称曾遭其强暴,警方咋处置的?
女子唐某说,2018年,她与刘某相识,遭其性侵,后两人发展成恋人关系。2020年,两人分手,刘某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得知刘某办婚礼,唐某带着刀,去现场泼墨、撒冥币、散传单。
针对此事,双方已达成和解,互不追究责任。但唐某随后还向刘某的妻子发送他的隐私照片,到他的单位闹,诋毁其人品。刘某遂将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2万元,返还5万元。警方也对此案立案调查,并且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承诺互不追究责任,互相不再打扰对方的工作和生活。
案件已经开庭,但尚未宣判。这事怎么看都有点狗血,被性侵之后不是报警,而是与对方恋爱,分手后,对方结婚,还大闹婚礼现场,总有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味道。但不论事件如何狗血,有个法律问题,还是应该掰扯掰扯。假如唐某所述为真,那么,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唐某称,其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刘某将其强暴,单看这一行为的话,“强暴”实际上就是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妥妥的是强奸罪。但是,这事的特殊之处在于,两人之后成了恋人,这种情况下,还能追究刘某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吗?
只要女方第一次是被迫的,即便后来又自愿多次与该男子发生关系,该男子的行为仍然应当以强奸罪论处。唐某和刘某相识的时间是2018年,因此,如果唐某第一次确实是被刘某强暴,即便后来两人发展成了恋人关系,刘某仍然构成强奸罪。至于唐某所述究竟是否事实,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不过,毕竟事情过了那么久,这种事情也不好查证了。
男女醉酒后发生关系,事后女方起诉男方强奸,强奸罪是否成立?
构成强奸罪。如果在发生性关系过程中有这3个情节的需要注意,有可能构成强奸罪,也有可能不构成强奸罪。有朋友会说了,大家都喝醉酒,在酒精的麻痹之下容易让人失去理性,又不是我的本意,和女孩发生关系了当然不构成强奸罪。再说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女孩也没有反抗,即使反抗了也只是增加情调,为什么说是我强奸呢?
简而言之一句话:女孩在不敢反抗,不知道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就是构成强奸罪。为了更清楚的讲解酒后发生关系构成犯罪的原因,给大家举3个真实案例,刚好符合前面所说的3个情节。
一、男女醉酒后发生关系
2014年,10月,事情发生在广东东莞。小飞和佳佳都是东莞某电子厂的职工,小飞对佳佳爱慕已久。在国庆节期间公司组织员工晚上聚餐,在领导的多次怂恿之下,佳佳挨不过面子喝了一杯白酒,散席时已经醉酒不省人事。小飞也喝了很多酒,走路东倒西歪,但是他依然坚持要将佳佳送回酒店。
到了酒店里,小飞给佳佳简单了脱了鞋子和外衣,盖上被子,并坐在沙发上抽了一根烟。看着佳佳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在佳佳的醉酒状态下与其发生关系。佳佳酒醒之后发现小飞睡在身旁非常生气,随后报警。警方经过调查,认定小飞涉嫌强奸,并以强奸罪将其刑事拘留。
分析:在案件中,小飞是在佳佳醉酒,没有意识,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酒醒后佳佳报警,表明佳佳主观上是不同意,但是因为酒精的作用下不知道反抗。小飞侵犯了佳佳的性的自由支配权,当然构成强奸罪。所以醉酒状态下是构成强奸罪的。
二、事后女方起诉男方强奸
2018年7月份,事情发生在四川成都。男子周翔和女子李云燕是朋友关系,李云燕是有男朋友的,不过长期异地恋,不在同一个城市。周翔明知道李云燕有男朋友,但是仍然展开追求。这一天,周翔又再次的约李云燕吃饭,考虑到都是朋友,同时又有她人同时赴约,所以同意了周翔的邀请。
饭局中途的时候,与李云燕一同来的女孩临时有事提前离开,随后周翔又叫了红酒,以各种理由刺激李云燕喝酒。在啤酒和红酒的共同作用下,很快就感觉头晕乎乎的。此时周翔提出要送她回家。到了家里,迷糊的李云燕将周翔当作男朋友,并要求他倒杯水。
周翔突然有了邪念顺势扑倒李云燕,过程中李云燕一直配合,没有任何反抗的动作。酒醒之后,李云燕发现脑海中的男朋友竟然是周翔,怒火燃起,选择报警。经过警方调查,认定周翔构成强奸罪。
分析:这起案子与常见的强奸案不同,发生了性关系,没有任何强迫和反抗。但是女子认知错误,错将他人当作男朋友,男子借坡下驴,将错就错,符合构成违背妇女意愿的法定条件,所以构成强奸罪。
2019年3月,事情发生在上海宝山区。男子王轩在酒吧见到女子李菲独自一人,身材和容貌姣好,所以上前搭讪,提出请她喝酒。2人年纪相仿,越聊越投机。到了晚上11点的时候,王轩提出到自己的住处喝酸梅汤醒酒,李菲已经醉酒无法走路,随后王轩架着她一同打车回家。
到了家里,王轩露出邪恶的一面,将李菲扑倒在床上。李菲开始反抗,王轩并没有停止,甚至变本加厉的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李菲后来并没有继续反抗了,在这半推半就的过程中被王轩完成了性侵。
完事后李菲酒醒大半,因为对王轩稍有好感,所以没有选择报警。但是聊天的过程中,王轩不再那么彬彬有礼,露出了暴躁的本性,让李菲感觉特别的不舒服。在争吵中选择报警,声称王轩强奸了自己。经过警方的调查,最终认定王轩不构成强奸罪。
分析:半推半就也是比较常见的强奸情节,有人认为是女孩害羞表现出现来的一种肢体语言,属于欲拒还迎。如果确实半推半就,则不构成强奸罪,因为没有违背女孩的意志。如果将女孩的反抗理解成半推半就,那则构成强奸罪。
三、满足以上情况强奸罪是成立的
前面说的3种都是常见的醉酒后的强奸行为类型,女孩醉酒神志不清,男孩醉酒80%的状态或者半醉半醒。可是很多嫌疑人狡辩说:我很冤枉,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我喝醉了,神志不清。这会成为自己逃避处罚的理由吗?
当然不能。研究发现,在完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是无法完成性侵的。只要有性侵的行为,当时必定有意识。电视剧里的酒后乱性,第二天早上什么都不知道的情节是不现实的。另外,酒后或醉酒都不是逃避法律处罚的理由,这一点在《民法典》《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都有详细的规定。因为作为成年人,对于自己的酒后行为都应该有预知的能力和意识,对他人造成的侵权伤害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说一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手段强奸女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保护,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成都14岁女孩坠亡,曾被性侵3次,凶手抓到了吗?
女孩坠楼的原因还没有查明,但是性侵她的人已经被逮捕。
女孩是在QQ上认识犯罪嫌疑人,当时犯罪嫌疑人经常给女孩发红包,诱骗她发裸露的身体部位给犯罪嫌疑人,之后又用裸照猥亵女孩与他发生关系,知道女孩的母亲有一次在女孩的手机上看到该男子威胁女孩的信息,才知道此事,之后女孩怀孕,经DNA验证,孩子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当时女孩还未满14周岁。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未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处以重罚。
这个女孩自与该男子发生关系以后,就出现了抑郁症。该男子还向女孩提出要女孩介绍女同学给他,遭到女孩的拒绝。事发不久钱,女孩在学校因为看手机被老师批评,学校也承认曾体罚学生,但是和女孩坠楼没有必然关系。女孩离校不就就找到了一个兼职工作,发传单。之后因为心情烦躁和工友一起喝酒,醉酒之后工友把女孩送到酒店的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没想到女孩回家就坠楼身亡了。
家长一定要给女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贪小便宜,对无理的要求要大胆说“不”。青春期的少女刚开始叛逆,家长一定要给孩子正确的引导,女孩这件事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早点把这件事告诉父母,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孩子刚开始接触社会,对社会上的一些东西没有抵抗力,所以想要及时止损,一定要格外关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
最近看到很多这样的消息,真的挺让人心疼,希望法律能给予严厉的处罚,他们这种恶劣行为,已经给社会带了重大影响,严惩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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