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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二审(文强什么时候判的)的内容

尧在金湖 2年前 (2023-01-05) 快讯 107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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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还没看见文强执行死刑的消息,谁知道?

5月21日上午10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等人涉黑案21日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5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同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等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文强等5人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对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1日审判席上,文强的情绪一直很稳定,直至法官宣读到“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他的律师宣东说,周四与文强会谈时,文强已经预感到二审可能要维持原判,心理应是有所准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还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21日,文强二审死刑判决刚一传出,重庆市高院大门外,有围观的市民放起了鞭炮,还有市民拉起了“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条幅。

宣判结束后,旁听群众陆续涌出了法庭。市高院大门口,等待判决结果的市民全部围拢过去,“什么结果?”“死刑!”“判得好!”专门从沙坪坝赶来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听说宣判文强,开副食店的他生意都不做了,早上9时就赶到了法院。因为没有旁听证,他在法院门口等了近3个小时。

“这是正义的胜利!法律是公正的!”市高院大门口,围观群众纷纷表示,曾经还有点担心二审会改判文强逃脱一死。这时,有群众在法院门口放起了鞭炮,震耳欲聋的响声持续了好长时间。还有群众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横幅:“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

在天涯论坛上,文强被判死刑的消息也在第一时间被网民发帖公布。截至21日下午6时,数百名跟帖留言的网民全都表示支持,“不死不足以平民愤”“希望多揪点这些人出来,打黑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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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违反了我国哪些法律条文?一审二审涉及的法律条文一样吗?

2010年4月14日下午文强二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5月2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根据上述罪名认定,可以大致归纳:

(1)受贿罪,“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文强二审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文强二审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

(2)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94条第4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文强二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

(4)强奸罪,“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做一个罗密欧与朱丽叶里朱丽叶她奶妈的访问(假设她还活着)

7月7日凌晨3时,我来到距家52公里外的某看守所,准备采访文强,我知道,这将是我职业生涯中很重要的一天。

尽管文强并非被判处极刑的最高级别的官员,但社会对文强的关注度,已经超出此前落马的任何官员。文强从公安局副局长到庇护黑帮的巨大反差,让他成为一个符号性的标志人物。对于老百姓而言,治安问题直接关系到生活质量,而黑帮是对社会治安的最大威胁之一,“保护伞”是黑帮发展壮大的决定性因素,文强则是重庆黑帮的最大保护伞。按照这样的逻辑,是否依法公正地查处文强案,是重庆“打黑风暴”能否“除恶务尽”的风向标。

能让媒体记者在文强生命的最后时刻采访他,体现了重庆有关部门的开明,这样的情形几乎没有先例。能让司法系统之外的第三方采访终审判决为死刑的罪犯,采访内容还拟将公诸于众,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有关部门对此案已办成铁案的信心。

到达看守所时,我并不知道,爆炸性事件即将发生:文强当天将被执行死刑。

文强缄口是最大遗憾

因为从头至尾旁听过文强案一审、二审,我对文强案已烂熟于胸。5月21日,文强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后,我便开始采访文强的准备。我连夜查找文强所有的资料,拟出了287个问题,如果文强能够全部回答,相信能全面、立体地呈现出一个真实的文强,证实或澄清社会上关于他沸沸扬扬的各种传闻,并让读者知晓他的酸甜苦辣和各式人生体验。

在这些一个多月前就准备好的整整8页纸的闭合式问题中,不涉及他和女明星的传闻——这不是中国青年报的关注领域。我们更想知道,经历了人生过山车般的高潮和低谷,文强如何看待人生?他如何总结自己的教训?……我还想知道他的一些细节,比如读警校期间,是否有过偶像?工作期间,酒在他的生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在看守所里,是否怀念他曾无比钟爱的火锅?……

开始采访前,我们被告知,最多只有1个小时的采访时间,我们迅速选择出6组在我们看来最有价值的问题,另有3个问题,在时间许可时备用。

这6组问题是:

一、你现在最想见到谁?你想对他说些什么?

二、你还记得第一次收受别人钱财是什么时间吗?当时你紧张担心吗?思想斗争是持续了很久,还是一闪念而已?

不分场合、对象、数量地收受那么多的金钱、手表,你根本用不了,到底图什么?

你是否赞同别人对你“并不在乎收了多少钱,而是在收钱时享受到权力带来的愉快”的分析?

你是否有过自己活得不踏实的感觉?如果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三、你是否认为,你让下属将命案转移到黄代强的支队,让已经被抓获的疑犯再度逍遥法外的做法,从根本上动摇了司法的公信力?

四、你是否认为,你当公安局副局长后,权力并未受到实质性的监督?

对于完善官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体系问题,你有什么建议?

五、你如何看待自己案件的判决结果?

六、一些人倾向于认为赚大钱、当大官就是成功,对此你怎么看?刚做警察时,您是如何给成功下定义的?关于你自己的人生航向,你有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

我们到达文强的监室后,很诚恳地表达了采访的意愿,但睡眼惺忪的文强完全不予配合。为了能让文强开口,我们临时改变了采访路径,给出的第一个问题是:有人认为,你曾经是全国排得上号的刑侦专家,你认可这个说法吗?

遗憾的是,文强并不正面回答这个看起来应该能打开话匣子的问题,只是

用重庆方言表示,自己需要为庭审做准备。他似乎并不完全抵触记者的采访,只是不愿意在那个具体的时间点上接受采访,他暗示,可以在庭审后再采访。

此刻,记者和文强都不知道,已经没有再采访的可能了,文强在最后关头有哪些想向社会公众说的话,在他拒绝此时开口时,就注定永远成了一个谜。对于曾在他的最后时刻独家见到他的媒体记者而言,我的遗憾无以复加。我更无从知晓,在囚车驶向行刑的歌乐山时,文强本人会不会觉得遗憾。

帮忙简单介绍一下文强案

呵呵文强二审!450字我手机发不文强二审了。文强重庆司法局局长,因贪污、受贿、强奸、包庇黑社会等罪。二审判处死刑,于2010年7月7日执行了注射死刑。祥细内容网上收吧,很多的,非常全面,还有图片。忘能采纳,谢谢!

文強判死刑沒有?

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原公安局副局长文强涉黑案21日上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二审法院判决,文强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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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3/01/05作者:尧在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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