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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连芳(袁连芳 女神探)具体内容

丝路赞学院 2年前 (2022-11-29) 行业 437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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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叔侄奸杀冤案的案件回眸

当事人张高平回忆,2003年5月18号晚上9点左右,他和侄子张辉驾驶皖J-11260解放牌货车去上海。17岁的王某经别人介绍搭他们的顺风车去杭州。

王某本来是到杭州西站,她姐夫来接她,我们一般到上海,都走绕城高速。就是一个小女孩,我不放心,我就叫我侄子把她送到杭州西站,结果到了杭州西站没人来接,对方又叫她自己再打的到钱江三桥一个某某地方,再与他联系,到那个立交桥让她下车了,我们就到上海去了。 后在公安侦查审讯中,张高平与张辉交代,当晚在货车驾驶座上对王某实施强奸致其死亡,并在路边抛尸。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半年后,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此后,狱中的张高平、张辉均坚称自己无罪。张高平称,杭州另一起杀人强奸案中的凶手勾海峰系此案嫌疑人。而张辉称,曾在狱中遭遇牢头狱霸袁连芳的暴力取证。

但是,这些判决,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有的是二人的供述。不过,张高平虽然因为种种原因“交待”了,但是,在服刑期间,即便是有减刑的机会,他也坚持不认罪、不减刑,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张高平认为这么多年的经历,熬了10年都没有说过自己犯罪,说过一次给我减刑都不要,要我写个犯罪事实出来,不要说给我减刑,你把我放出去我也没法写。

既然坚称无罪,那么当初张氏叔侄为什么还要做出有罪的供述的。张高平说,这些供述并不真实,因为在被羁押期间,他遭到了公安部门特别方式的询问。 在监狱中,张高平发现了自己案件的若干疑点,经过他本人及家属的申诉,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2013年3月26日的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最终认定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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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霸向来不是一个好的称号,但据说在监狱里牢霸竟然是管理犯人的一个工具,请问监狱里真的会任命牢霸来管

当然了,牢头狱霸,古来有之,他们都是由一些狠角色来担任的,作用是为狱警管理犯人,进行劳动改造,因为狱警毕竟人数有限,有这新来的犯人不服管教,就让牢头来收拾。还有的牢头充当狱侦耳目,对一些不服判决,准备申诉的人,进行诱话,或者拷打,逼迫这些人认罪,随时向驻狱检察官汇报,以立功形式换取自己减刑。像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中,提到的牢头袁连芳,就是这类人。

聂海芬 袁连芳何方人士

聂海芬,女,1965年9月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加入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袁连芳,一个神秘的证人,杭州人,1962年生,其父母均为杭州普通工人,育有袁连芳等兄弟五人,其中袁连芳排行老五,由其姑姑带大。

2000年以来,聂海芬主办及牵头主办的杭州市区重特大案件350余起,一审判处死刑的300余起。经她手装订的案卷材料可以装满一间30平方米的房间。她审核的预审案件,其中一起张氏叔侄10年强奸冤案已经平反。

在自2001年以来的办案中,通过发挥预审职能作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0余起,追回赃款800余万元,各项办案指标在省、市名列前茅。她受聘担任杭州市警校兼职教官,自编教材,将自己20年预审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新人。

聂海芬曾获嘉奖2次,立三等功2次,曾被评为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省刑侦行家、杭州市“三八”红旗手。

聂海芬错办冤案

杭州错判冤案令叔侄两人背负重罪,遭受十年牢狱之苦,而侦办此案的聂海芬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该案的证据无懈可击。

2006年4月13日,中央电视台第12频道《第一线》栏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

节目讲述了聂海芬参与侦破“5·19奸杀案”时,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

在节目中,聂海芬说:“人刚刚到案,处于惊魂未定的状态下,经过突审,开口了,两个人都讲了。”而这里所谓的“突审”,被张辉、张高平一致认为是刑讯逼供。但事实上,聂海芬并非参与对于张辉、张高平的审讯。

在媒体采访张高平的代理律师阮方民时,阮律师指出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聂海芬只是案件的指导者,并没有参加一线的审问。而张氏叔侄也直接表示了没有被聂海芬审讯的情况。

张高平说,“从头到尾都没有女人审过我”,而张辉则说,“只有在提取DNA鉴定的时候,是一个女警员来给我取了指甲、毛发”。当拿出聂海芬的照片给他们看时,他们很确定地说“没见过”。

2013年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官方网站上刊登了一条针对张氏叔侄错案的简讯,称“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是有责任的,我们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

浙江省公安厅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聂海芬、百度百科-袁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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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到2013年袁连芳,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案子让张高平和张辉叔侄俩坐了10年冤狱。10年后袁连芳,叔侄二人终于重获清白。走出监狱袁连芳,失去10年光阴,命运和生活因此全部改变,而案件中牵涉的法律与逻辑更是让人无限慨叹。

尽管已经过去10年,张高平仍然清楚地记得当天所有的细节。2003年5月18日晚,张高平和张辉开着大货车从安徽歙县去上海送货。当时正是“非典”时期,晚上9点钟左右,大货车经过县城一个“非典”检查站时被拦下。回忆当时的情形,张高平说自己正在后排卧铺上休息,车停下时袁连芳他还让张辉快点开,结果有人爬到了副驾驶位置的窗边。“我一看是我认识的,袁连芳他开出租车的,让我带个女孩去杭州,我还说我们去上海,到杭州都半夜了,不方便也不安全,他说没事,有人接,到地方把人放下就行了。”张高平说,在车上,他还跟女孩聊了一会,问她为什么不等到第二天搭大客车去杭州,非得半夜走。“她说自己是本地人,跟母亲闹矛盾,要去杭州打工,我听她口音跟我老婆很像,聊了几句,我就又去睡觉了。到晚上11点多钟我们下来吃夜宵,她说不吃,等我们吃完上车时候看见她在车里吃豆腐干。我们问她到底在哪里下车,她说到杭州西站,她姐夫到那里接她。我们开大货车,平时是不敢进市区的,到了杭州城外一个收费站,大半夜也不敢把她一个人扔在那,我就跟张辉说干脆进城把她送去西站。一路上也幸运,没碰到交警,到西站时候,没人来接她,她要下车到电话亭打电话,我把手机给她,帮她拨了号码,结果她姐夫又让她打车去钱江三桥。她问我从这里打车去要多少钱,我说至少五六十元。她又问我西站有没有旅馆,我还说你不下车看怎么知道有没有。她又不吭声了,也不下车。我想反正我们也要经过艮秋立交桥,那里离钱江三桥就很近了,打车也就10块钱,就说把她带到那里去。”  

张高平说,到了钱江二桥附近的艮秋立交桥,他下车给女孩指了指路,女孩还问张辉要电话号码。“她从包里掏出个本子要我们电话,张辉给她写了三个号码,第一个是张辉的,第二个是家里的,张辉还问我的号码给不给她,我说‘给她给她’,就把我的号码写在第三位。”说了几句客套话分开后,叔侄两人从钱江二桥上高速,一路开到上海。    

张高平的固定客户是歙县当地一家电缆公司,基本上专线跑上海送货。5月23日,张高平夫妇和张辉又去了一趟上海,卸完货后,张高平说,他去宝山区宝杨交警中队交了200块罚款,之后开车返回。晚上12点多钟,在那天晚上女孩上车的地方,交警把他们的车拦下来。“警察问我手机号码,我就报给他,他一听就说‘就是你就是你,下来下来’,我们就下车了。他很凶地让我们三个蹲下,双手抱头,我还说‘有话好好说,这么凶做什么’,他们不让我说话,把我带上一辆吉普车,我看是警车的牌照,当时以为是开车刮蹭了别人的车自己不知道,在车上我还问警察这车是不是三菱帕杰罗,但他们都不说话。过了一会儿,他们问我前几天是不是带过一个女孩去杭州,我说是,他们就再也不说话了。”张高平被带到县里的派出所,把他带人的经过说清楚了,第二天又被带到杭州西湖区刑警队。“我电话还一直响,我怕耽误客户的事情,想接电话告诉他们出了点事,让他们找别人拉货,警察也不让接电话,我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张高平说。最后,他才知道他们那天开车带的女孩名叫王冬,被人杀害、赤身裸体地抛尸水沟。

“我连她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楚,把经过讲给警察听他们都不信,在刑警队里审了我几天几夜,用各种方式折磨我,不让吃饭睡觉,拿烟头烫,往身上浇冷水,把我按到地上让我闭上嘴往鼻子里灌矿泉水,往两个鼻孔里插烟,用毛巾蘸肥皂水往我眼睛里弄……”张高平说不下去了,掏出烟一根接一根地抽。“在里面没有钱买烟,基本上不抽烟了,回来说起这些事,烦恼压力大,抽烟抽得头痛。”    

 在刑警队里受尽折磨,张高平还是不认罪,七天七夜做了两份无罪记录,之后他又被送进浙江省公安厅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开始有人软硬兼施逼他认罪。“看守所里的犯人打我,警察来说态度好、认罪就不会从严。我说我没犯罪,被牢头打得受不了,他们写好了犯罪过程给我看,让我抄,我不抄,他们又大打出手。第二天也是找各种理由毒打,到最后我都爬不起来,逼得没办法,只能抄了牢头写好的杀人过程。”张高平告诉本刊记者,他把牢头写的原稿偷偷藏起来一张,第二天提审时候告诉警方自己是被逼迫的,还把原稿给警察看,可是这并没有改变什么。回到看守所,他又被牢头毒打惩罚,受到更严苛残酷的对待。“牢头让我每天晚上抓50个蚊子才能睡觉,我拖着脚镣走来走去,全都是血。”他说。    

 从那天被警方带走后,张高平和张辉一直被分开审问,叔侄俩的遭遇差不多,同样的刑讯逼供,同样的手段。唯一不同的是,张高平并不知道逼迫自己抄下认罪书的犯人是谁,而张辉则知道逼迫自己的人叫袁连芳,这个名字在判决书里多次出现,终于在几年之后引起了律师朱明勇的注意。

十年后,法官宣布张辉、张高平无罪释放。两人只有一句:“终于清白了。”张高平咬着嘴唇忍住眼泪,张辉则眼含热泪一言不发。家里亲人朋友组成车队,开到杭州迎接他们回家,走到歙县县城,就开始每走一段停下来放鞭炮庆祝,到村口的时候,村里老老少少出来迎接。亲戚朋友给张家送了价值几万块的烟花爆竹,从两人回家那天起,张家连续三天宴请宾客,连放三天鞭炮烟花,门口红红的鞭炮纸堆积了厚厚一层。张家的亲戚朋友聚在张高发家里,热闹非凡。

张高平的事件经过

2003年5月18日袁连芳,他和侄子像往常一样给卡车装好电缆,准备运往上海。

下午出发前,张辉和未婚妻道别。当时,这个27岁的年轻人还逗对方说自己已经戒烟。结果,未来丈母娘给他递香烟,他又抽起来,未婚妻嗔怪他,小两口一通嬉闹。

深深印刻在张高平脑海里的情景,是妻子为他做了几道好菜。饱餐一顿后,他和侄子爬上了货车。1965年出生的张高平一直想出人头地,16岁就到窑厂干活。2003年,他的货运生意已经做了十几年,拖拉机换成了大卡车。由于一个人跑长途辛苦又不安全,他就带上了侄子张辉。

这一天,叔侄俩在半路,捎带了一个姑娘,凌晨1点50分,对方下车。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姑娘第二天就被人强奸并杀害,直到3天后他们被挡在了家门外。

2003年5月23日深夜,张高平和张辉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水沟内发现一具女尸。当地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当晚开车载货、受托搭载被害人的安徽省歙县张辉、张高平侄叔俩所为,那年张高平38岁,其侄子张辉27岁。

在长达七天七夜的审讯后,叔叔最终交代,用锤子砸死了女孩。但事实上,女孩是窒息而死的。

后来,他和张辉被关入警方安插了“牢头狱霸”的牢房,不按照他们说的“抄口供”,就要挨打。最终,他们按照“牢头”的意思抄录了口供。

在犯罪时间对不上、地点指不清、连受害人指甲里的DNA都属于第三者的情况下,就凭着这两份口供,叔侄二人被送进监牢。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半年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此后的4年里,张高平和张辉先后被移送新疆两所监狱服刑。

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随后,二人被送往新疆服刑。 在服刑期间,张高平一直为自己的案子申诉,他的申诉书足足可以装满一麻袋。

2011年5月,张高平再次向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科申诉,称自己遭“陷害”。

在距离家乡足足有4000公里的地方,性格倔强的张高平通过看电视和杂志,收集冤假错案的报道。他钻研DNA知识和刑法,“申诉材料写了一麻袋”。至于结果,他表示如果失败,就自杀证明清白。

张辉没有叔叔较劲。因为年轻,他被劝说“只有出去了才有机会平反”。两年后,死缓被减刑至无期,又过了两年,无期又减至十九年。

监狱之外,张高发从未停止为弟弟和儿子申诉洗冤的脚步。律师朱明勇记得,2010年11月24日,他第一次见到张高发。瘦小的男人背着一条火腿,从北京辗转到郑州,一路睡天桥,最终找到他。

“可怜天下父母心。”朱明勇说。他曾是河南一起灭门案疑犯的辩护人,最终为其洗清罪名。此案涉及一名协助警方逼供、诱供的牢头,名叫袁连芳。

张高平和张辉看到了关于朱明勇的报道,他们发现当初打他们、逼他们抄口供的人,就是“袁连芳”。张辉把那一页杂志撕下来,寄给父亲。

2011年,在朱明勇和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科一位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政法委复查该案,浙江高院立案重审。在复查过程中,遇害女孩指甲中的男性DNA也找到了主人——杭州另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罪犯勾海峰。此人早在2005年就已被执行枪决。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后,另行组成合议庭调阅案卷、查看审讯录像,调查核实有关证据。2012年7月,复查合议庭专程前往该案被害人安徽老家进行调查,8月前往新疆库尔勒监狱、石河子监狱分别提审了张辉、张高平,并于2013年1月前往新疆将张辉、张高平换押回杭州。

2013年2月6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决定进行再审。新的证据来自该案被害人身上提取的混合DNA,经过物证鉴定,该混合DNA与张辉、张高平均不符合。

事实上,该案的办案人员曾经通过媒体详细描述了办案过程。张辉、张高平两人在审讯中曾多次翻供,警方不仅没有在受害人身上找到与他们相吻合的物证,而是在死者指甲中发现了与涉案两人无关的第3名男性DNA。浙江高院的再审判决书中认定,因审讯录像、和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不完整,警方的取证程序存在不规范之处,原一、二审认定的主要证据不可作为定案证据。浙江省高院认为,“本案中的DNA鉴定结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专案组在复查中发现,该案被害人身上提取的DNA物证,与2005年杀害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女生吴晶晶的出租车司机勾海峰相吻合。而勾海峰已经在2005年4月被浙江省高院执行死刑。

2013年3月20日,昨日,浙江高院表示,会依法对张辉、张高平给予国家赔偿。但如今双方还未就具体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算下来大概就是六七十万左右。”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华丰说。

宣布张氏叔侄无罪释放的第三天,浙江省公安厅通过官方网站和微博向他们公开道歉。但当别人把这个消息告诉张高平时,他用力摆摆手说:“我不知道。”

这个自称看透一切的中年男人,表示不想再娶老婆,他希望先把病治好,再和女儿好好过。张辉则想着赶紧找份工作,对父母尽孝。

在他们回家的第三个晚上,鞭炮声响起来,烟花也一通一通地打上天。叔侄俩抬头看着,脸上映着烟花的红光。

“高兴袁连芳!”张辉说。他舔舔嘴唇,说起过去跑长途回来,总要到山顶上喝泉水,“甜得不得了”。如今,他想上去吼几嗓子,把这些年的冤屈都喊出来。

在宣判无罪的法庭上,张高平对法官说:“你们今天是法官和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的话,你们的子孙也可以被冤枉,也可能徘徊在死刑的边缘。”

然后他扭头叮嘱侄子:“站直了,别哭!”

法警走过来为张辉解开手铐,他很快把囚服换掉。离开监狱时,他一眼也没有回头看。他说,要彻底忘记那原本不属于自己的高墙电网,“只想回家”。 2013年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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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2/11/29作者:丝路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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